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2023-10-2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归档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信息公开专栏 > 案件交办查处情况

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6月23日)

2018-06-24 21:02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

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160009

张学超、许世强、许世中等养猪户,半夜将粪便污水直排入水沟,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兴业县

养殖污染

经核实,除张学超猪场为规模养殖户外,许世强、许世中养猪户均为散养户,其中许世中散养户实际养殖人为其奶奶,许世中长年外出广东打工。张学超猪场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养殖,目前还未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许世强、许世中养猪户的生猪养殖量未达到须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养殖数量要求。许世中为初次投诉件;张学超猪场、许世强养猪户于2016年7月-8月中央环境保护第六督察组督察广西期间,曾因养殖污水外排及臭气污染被多次投诉(编号:第二十一批21-35、第二十二批22-30、第二十六批26-81)。

其中张学超猪场2016年调查时,是以张学超妻子谭绍贞之名养殖,当时名为谭绍贞猪场,且该猪场此批次投诉与第八批(编号:D450000201806140020)为重复投诉事项。
调查情况:
(一)2018年6月16日,工作组已对蒲塘镇下东门张学超猪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张学超猪场正常养殖,存栏生猪约900头。猪场共建设有三栋猪舍面积共约2000平方米。场内的养殖污水均储存于沼气池中,再通过抽水泵将粪污抽至粪污发酵大棚中发酵处理,原污水外排口已经封闭,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检查时,该猪场粪污发酵大棚正常使用,粪污处理效果较好。猪场附近小河沟水质清澈,周边均未发现污染物外排或养殖粪污残留现象。该猪场定期对场内使用相应的除臭菌种进行除臭,并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处理,猪场环境有一定的臭味产生,但猪场周边的村庄未闻到异味。经测距,该猪场距离东面村民集中区凤文村下东门坡直线距离约为339米。猪场与凤文村之间多为树木,臭气经衰减,对村庄没有影响。
(二)2018年6月18日,工作组对位于蒲塘镇下东门许世强、许世中两家养猪户进行调查:
1.许世强散养户正常养殖,2016年所投诉的原猪舍前期已被蒲塘镇人民政府清拆,目前是在自住房附近闲置的旧房中进行养殖,存栏大、小生猪6头(母猪2头,小猪4头),建设有2个直径3.5米的沼气池,场内养殖污水经2个沼气池后外排。现场检查时猪场外围只有极少量的养殖粪污外排残留现象,有轻微臭气,对周边环境污染较轻。

2.许世中散养户正常养殖,猪舍为自家闲置的旧房,存栏大、小生猪5头(母猪1头,小猪4头),建设有1个化粪池。猪舍内产生的养殖粪便人工清铲后露天堆放在猪舍旁,场内养殖污水存放在化粪池中。养殖粪便和污水收集后用于浇淋菜地、果树。现场检查时,猪场外围只有极少量的养殖粪污外排残留现象,有轻微臭气,对周边环境污染较轻。
3.现场检查时,许世强、许世中猪舍建设在村中自家住宅周边,养殖猪舍紧挨凤文村居民住宅点。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关停取缔

2

D450000201806160014

邓维斌占用村民的耕地、农田及水塘,用来建房子和私人公路以及灌溉农作物,破坏了农田的种植条件,造成荒漠化。

北流市

其他

邓维斌,是扶新镇隆安村河浪一组的村民,其户共17口人。邓维斌户因原来住的地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于2010年在位于浪足垌山边的自家耕地上建有一层楼房,占地144㎡。2018年,邓维斌户在原来的屋边占地42㎡建房,并全部加建第二、三层。邓维斌现房屋四向界址,东:邓文耀耕地;西:山坎;南:邓文耀耕地;北:山坎,邓维斌并没有占用村民的耕地、农田或水塘建房。2018年,邓维斌加建其房屋二层、三层时,借用了邓文耀、邓维章、邓明开的耕地作为运输建筑材料的临时道路。邓维斌建房、运输建筑材料的临时道路并没有影响到浪足垌耕地农田的灌溉,邓维斌房屋所在的浪足垌没有荒漠化的土地。浪足垌耕地的主要灌溉用水在1990年前是从磨刀峡坝引水灌溉,但由于1990年大水冲毁该坝后一直没有修复,造成无法再引水灌溉浪足垌耕地,造成浪足垌大部分水田无水灌溉种植水稻困难,从而改种其他作物。目前,浪足垌大部分耕地上种植了花生、百香果,少部分种植水稻。有少部分耕地因农户不愿耕种而荒废,但是这部分耕地的种植条件并没有改变,随时可以进行重新种植。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3

D450000201806160016

黎海及白马学校的宁校长等数十个养殖户从事养鸡,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入泳江、北流圭江,致使河流及水田受到污染,散发难闻的异味影响到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

陆川县

养殖污染

2018年6月17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批)信访案件后,立即成立由陆川县沙坡镇人民政府牵头,陆川县环保局、陆川县水产畜牧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查,此举报案件反映的养殖场分别是位于沙坡镇仙山村三级场的陆川县黎海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沙坡镇仙山村水口坡二队的陆川县振宇陆川猪养殖场、沙坡镇仙山村水口坡队的陆川县林科猪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陆川县黎海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4年建成投入经营,有养殖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占地面积20亩,目前有12栋猪舍,其中高架床3栋,低架床2栋,传统栏7栋,面积约7000平方,存栏3800头。现有猪场环保设施方面:建设有雨污分离,污水收集池500立方,固液分离机1套,沼气池5座,氧化塘10亩,应急氧化塘6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一套。养殖粪污处理使用情况:猪粪经分离机外卖,养殖污水处理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氧化塘,通过抽水机抽到山上灌溉。该公司山上的储液池未硬化,存在渗漏;氧化塘水位较高,且四周雨水分流不完善,存在溢出可能;存在过度灌溉行为。
陆川县振宇陆川猪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11年建成,有养殖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目前有8栋猪舍,约2300平方,存栏400头,母猪60头,采用水泡粪,人工干清粪便模式。现有猪场环保设施方面:建设有雨污分离设施,沼气池250立方,储液池两个,储粪屋80平方。养殖粪污利用情况:猪粪通过储粪屋发酵后用作有机肥,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储液池,通过灌溉农作物。该公司主要采用连片灌溉方式,雨天极易造成污水外流,对环境造成污染。
陆川县林科猪场:2010年建成投入经营,目前有猪舍3栋,共约500平方,存栏猪200头左右,属于小散养户。现有猪场环保设施方面:建设有沼气池150立方,储液池两个,储粪屋80平方。粪便污水利用情况:猪粪通过储粪屋用作有机肥,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储液池,通过抽水机灌溉农作物。该公司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猪场雨污分流设施正在建设中;采用连片灌溉方式,雨天极易造成污水外流,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4

D450000201806160017

南桥物业猪场将粪尿直接排入周边农田与水井,污染水源,有异味。离居民太近不到一百米。当地政府整改不到位,附近居民仍受影响。

陆川县

养殖污染

该公司于2010年建场,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备,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5月31日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845092200000177;采用益生菌投喂生猪,猪场有轻微异味;离最近村民居住点约120米。
环保设施有: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约27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台,沼气池1个约300立方米,储液池约120立方米,4座应急容纳氧化塘约25亩,异位发酵床2条约200平方米。
6月17日,陆川县联合调查小组去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施工恢复山坑水沟,储液池活动口已封堵,猪饮水回流设施已建好,未见饮水回流外排现象;同时已将传统猪栏三栋约1500平方米拆除。
6月18日,业主陆尔英与侵害人陈洪圳协商签订了赔偿协议,因污水外溢造成群众农作物经济损失的赔偿工作已完成。
6月22日,陆川县再次派出工作组去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氧化塘出水口已封堵,黑水体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剩余200平方米的猪栏已拆50平方米;现有存栏生猪610头(其中经产母猪240头,后备母猪60头,断奶小猪310头)。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5

D450000201806160018

乐冠务业有限公司将养殖废水直接排入石河,使该村井水有异味,水呈黑色、黄色,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当地政府处理不到位,未拆除养猪场,村委书记李俊豪站在养猪场的立场,未替村民着想。乌石镇人大主席李胆说再去上诉就派派出所抓人。

陆川县

养殖污染

陆川县乐冠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陆川县乌石镇双垌村大沙田,于2012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吕勤。该公司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设有11栋传统猪栏共3189.62平方米。现有存栏猪803头(其中母猪82头,商品猪280头,中猪370头,小猪70头,公猪1头)。

该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取得环评批复(陆环项管〔2012〕50号),2012年10月22日经过竣工验收(陆环验〔2012〕32号),且有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三证”齐备。现有猪场环保设施:6条栏进行雨污分流,储液池两个共164.64立方米;储粪屋一间共160平方米;氧化塘两张共13亩;猪尿运输车一辆(容量14M³)浇灌红心橙种植基地360亩。

案件反映的问题早在2018年4月7日就有群众上访到玉林市政府,要求陆川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环境污染情况。群众称:该猪场未充分综合利用末端废水(应该由运输车辆运至浇灌果木),而是在混合山岭水直接排入农渠造成下游污染,造成群众不满。接到信访后,陆川县环保局协同乌石镇政府和双垌村委会干部与村民代表于2018年4月8日在乌石镇政府召开了协调处理会,经多次协商责成该公司作出以下整改:一是立即堵住排放口。二是恢复两条山水沟,禁止猪场污水进入山水沟排放。三是对下游污染的水渠进行清理。四是猪场废水必须由专管排入暂时的氧化塘储存浇灌果木禁止外排,达到零排放的要求。五是整改时间为两个月时间,即2018年4月7日至6月7日。对于该公司整改力度不足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陆川县环保局对陆川县乐冠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陆环罚〔2018〕21号),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2018年6月10日该公司已完成一条山水沟的恢复,并买回一台固液分离机,对6栋猪舍进行雨污分流。

6月19日,陆川县政府副县长丘妙军、县环保局局长苏红波带领工作组到陆川县乐冠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处理。丘妙军副县长现场了解猪场养殖情况和排污情况,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业主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企业要发展但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不能损害群众利益。二是若卖猪转产可行,则立即落实转产。三是业主如果维持养殖必须搞好生态养殖,即进行猪舍升级改造,建设配套的沼气池、储液池,种养结合,末端废水综合利用,必须实现零排放。四是多与群众沟通,要形成群企共赢的发展局面。县环保局局长苏红波也提出整改要求:一是用8到10天时间将猪卖完,马上将氧化塘污水抽运去浇淋果木;二是猪场可以转产,如维持养殖必须马上拆除传统猪舍改造高架网床,建设异位发酵床,实现零排放。

陆川县卫计局已组织相关人员到乌石镇双垌村村民水井进行采样送检,目前还未出检测结果。

至6月22日止,陆川县乐冠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卖猪600余头,现有存栏中小猪约400头,已拆除3条猪栏屋顶。排污口已封堵,并用运输车将粪污外运处理,已没有粪污外排污染。

乌石镇纪委对乌石镇人大主席李妲和双垌村村支书李俊豪就投诉人反映的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6

D450000201806160022

北流市食品公司距离北流市龙景二里小区不到30米,半夜到凌晨杀猪产生噪音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焚烧猪毛猪内脏产生的废气从烟囱排出呈黑色,飘出的废气中含黑色粉尘。老鼠蟑螂很多影响环境卫生。

北流市

养殖污染

举报反映的“北流市食品公司”实为“北流市食品公司肉联厂”,该公司位于北流市城东二路大板塘小区旁,建于20世纪50年代,占地约10亩,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工作,每日屠宰生猪约200头。建设时四周皆为荒地,随宜着城市的发展,现在该厂南面为公路,其他三面为居民。该厂建有隔离间、急宰间、猪舍和屠宰车间。现场检查该厂存栏肉猪约100头。屠宰车间西面有1个三级沉淀池,清洗车间西间有1个化粪池,据向现场负责人了解,该厂的屠宰废水和清洗猪栏的废水先排入排水沟,在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流入化粪池,从化粪池出来后进入城市管网。该厂的急宰间内有一个焚烧炉,用于焚烧屠宰生猪时割下不能流通于市场的三腺淋巴,没有焚烧猪毛猪内脏。焚烧三腺淋巴是经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同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一个办法。现场检查该炉仍有余温,焚烧炉旁堆积有约2.5吨木柴,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废气排放和焚烧废渣。
由于距离居民住宅较近,汽车声、杀猪时的尖叫声和工人的喧哗声的确会对附近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7

D450000201806160024

沙粒坡2队的陈伟英养鹌鹑,产生异味,有蚊虫,影响村民居住环境,希望关闭取缔。2016年督查组已经查处过现继续养鹌鹑。

玉州区

养殖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沙粒坡2队在玉州区城西街道庆丰社区沙粒坡片。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2018年6月18日,玉州区工作组由城西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黄育兰组织带领区环保局、庆丰社区等干部到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现场调查。据调查了解,举报件反映的陈伟英养鹌鹑的地点是属于沙粒坡2队陈家志的房屋,陈伟英不是庆丰社区沙粒坡人,已于2016年不再在城西街道辖区内养殖鹌鹑。2018年5月23日玉州区工作组开展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环境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时,发现户主陈家志在养鹌鹑,玉州区工作组已于当日对其进行了关闭处理,陈家志已于5月26日将鹌鹑及养殖材料清空,不再养殖鹌鹑。随后,庆丰社区每日对陈家志户进行监管,防止复养。6月19日玉州区工作组到陈家志户进行复查时,陈家志的确不再养鹌鹑,原养殖场地已清空干净进行招租,无异味,对附近居民无影响。

不属实

8

D450000201806160027

刘瑞能养猪场该养猪户已经将猪卖掉,但投诉者要求拆除该养猪场,不能让该养猪场继续养猪。

福绵区

养殖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是刘瑞能经营的养猪场,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平坡村欧江,距离村中人口密集区域约30米,离丽江1100米,该猪场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共有猪舍1栋,建设沼液储存池1座6立方米,原有存栏猪26头,养殖废水直接从猪舍内直排到猪舍背后的沼液储存池。现场检查时该猪场按照石和镇人民政府的要求采取封堵疏的措施进行截流污水,现场未见有养殖废水外排。

处理情况:根据之前的群众举报投诉和现场检查核实,已责令业主刘瑞能清空栏舍,不得再在原址养猪。

2018年6月15日,福绵区环保部门、石和镇政府再次进行跟踪检查核实,刘瑞能猪场的生猪已全部清卖完成,逐步清理猪舍旁的养殖废弃物进行农业综合利用;同时对其猪舍进行去功能化。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9

D450000201806160036

樟木镇太平村杏花自热村内的一家无名养猪场(大约养殖100头猪)产生的污水直排长控鱼塘。该村的主要用水都来自长控鱼塘。

福绵区

养殖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是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是玉林市樟木镇丽群养猪场,位于福绵区樟木镇太安村杏花自然村,该猪场2011年开始投产建设,并建成有猪舍2栋,约1000平方米,建设有沼气池1座50立方米,另一座25立方米,现在正在建设投入使用一座约15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和雨污分流设施。现有存栏猪482头,其中母猪30头,大中猪232头,小猪220头,年出栏肉猪约800头,养殖废水的处理工艺是;养殖废水→沼气池(7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约150平方米)→部分沼液用沼液清运车外运农业综合利用。该养猪场2011年4月29日经福绵区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批准建设养猪并投入使用,并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猪场的废水经沼气池后排入沼液储存池,未见有废水排入长控塘,经现场咨询村干部该猪场的养猪废水用吸粪车吸取后用于淋周边果树,全部用于农业综合利用。

不属实

限期整改

10

D450000201806160044

中铝集团在黎木塘村开采稀土,造成马塘口村村民的水稻农田无法种植,严重影响黎木塘水库水质。

兴业县

采矿

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兴业段压覆稀土资源抢救性回收项目(涉及兴业县龙安镇和卖酒镇,以下简称“中铝项目”)属于2017年自治区领导联系的重大项目,是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玉林市人民政府审核和批复的一个开发主体合法、程序合规的项目。
(一)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对,龙安镇没有梨木塘村这个地名。到目前为止中铝广西玉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在梨木塘进行抢救性回收项目仅在卖酒镇竹沙村进行水冶车间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进行稀土抢救性回收工作,不存在造成马塘口村村民的水稻农田无法种植的问题。
中铝项目采用的工艺是中国当前最为先进、技术最为成熟的稀土矿原地浸出工艺,是国家明令禁止出口的专利技术。该项目不开挖山体、不搬运矿岩、不破坏植被、不外排废水、不产生有毒有害废渣、废气,开采过程中不产生重金属污染,不污染土壤,不破坏周边水体,不影响农业灌溉,也不影响农作物品质;使用的原料是农业生产常用的化肥(低浓度硫酸铵、碳酸氢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项目推进不会对梨木塘水库水质造成影响。
调查发现,中铝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有部分土方滑落到水库管理范围,但未进入水体,没有造成水体污染。水利部门要求中铝公司对基建过程中存在的土方滑落问题进行停工整改。

不属实

停产整改

11

D450000201806160046

南桥养猪场直排养殖废水,严重影响村民60多亩农田作物和饮用水,恶臭扰民。曾向当地环保局和镇政府反映,处理未达到投诉人要求。

陆川县

养殖污染

该公司于2010年建场,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备,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5月31日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845092200000177;采用益生菌投喂生猪,猪场有轻微异味;离最近村民居住点约120米。
环保设施有: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约27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台,沼气池1个约300立方米,储液池约120立方米,4座应急容纳氧化塘约25亩,异位发酵床2条约200平方米。
6月17日,陆川县联合调查小组去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施工恢复山坑水沟,储液池活动口已封堵,猪饮水回流设施已建好,未见饮水回流外排现象;同时已将传统猪栏三栋约1500平方米拆除。
6月18日,业主陆尔英与侵害人陈洪圳协商签订了赔偿协议,因污水外溢造成群众农作物经济损失的赔偿工作已完成。
6月22日,陆川县再次派出工作组去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氧化塘出水口已封堵,黑水体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剩余200平方米的猪栏已拆50平方米;现有存栏生猪610头(其中经产母猪240头,后备母猪60头,断奶小猪310头)。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12

D450000201806160049

米场镇桥卢村南桥猪场,造成空气污染、水污染、农作物污染,距离农村住地不到150米。投诉人称在中国玉林网看到政府说不存在污染问题,隐瞒事实。

陆川县

养殖污染

该公司于2010年建场,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备,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5月31日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845092200000177;采用益生菌投喂生猪,猪场有轻微异味;离最近村民居住点约120米。
环保设施有: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约27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台,沼气池1个约300立方米,储液池约120立方米,4座应急容纳氧化塘约25亩,异位发酵床2条约200平方米。
6月17日,陆川县联合调查小组去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施工恢复山坑水沟,储液池活动口已封堵,猪饮水回流设施已建好,未见饮水回流外排现象;同时已将传统猪栏三栋约1500平方米拆除。
6月18日,业主陆尔英与侵害人陈洪圳协商签订了赔偿协议,因污水外溢造成群众农作物经济损失的赔偿工作已完成。
6月22日,陆川县再次派出工作组去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氧化塘出水口已封堵,黑水体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剩余200平方米的猪栏已拆50平方米;现有存栏生猪610头(其中经产母猪240头,后备母猪60头,断奶小猪310头)。
对于举报内容“在中国玉林网看到政府说不存在污染问题,隐瞒事实”等不属实。接到第六批群众举报问题交办件后,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要求限期整改。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13

D450000201806160054

反映陆川县古城镇良村井冲的李春旺养猪场将废水排入附近水沟最后流入九州江,废水产生的恶臭气体非常难闻,排污口对着居民房屋窗口处,投诉人认为该养猪场位置位于禁养区范围。

陆川县

养殖污染

李春旺养猪场位于陆川县古城镇良村井冲队,该猪场建造为传统养殖栏,面积约350平方米,存栏约120头生猪,距离九洲江流域约2.3公里。现有环保设施方面:建有一个沼气池,容积100立方米;建有一个储液池,容积230立方米,建有一个氧化塘,容积约3亩地。该猪场环保设施的沼气池、储液池及氧化塘均正常使用,生产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储液池,沉淀后排入氧化塘或者用抽水泵抽到山上浇淋桉树,经处理后部分废水外排至附近农灌沟。
2018年6月17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批)D4500002018160054号信访案件后,立即成立由古城镇政府牵头,县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和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查,此举报案件反映的猪场为李春旺养猪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工作组对照举报内容进行排查,该养猪场内确实有气味,没有发现废水直排,排污口对着居民房屋窗口处,猪场位置不属于禁养区范围。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4

D450000201806160055

反映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有一家采石场(麻坡农场二队隔壁,名称不详)。石头爆破及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噪声大。遇到雨天,采石场开挖堆放的泥土四处横流。

陆川县

采矿

2018年6月17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批)信访案件后,立即成立由陆川县国土局牵头,县安监局、水利局、环保局、马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查,此举报案件反映的采石场为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晓成石场,举报内容属实。

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晓成石场位于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大路冲队,该石场办理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环保批复、采矿许可证等相关部门手续。该石场主要经营石渣,检查时停产,堆放石渣场旁边的甘蔗叶子有石粉现象,生产废水流入采矿区石窝后用抽水机抽到山塘(约6.5亩)后回用,该石场离东西村最近居民点约600米。建设的水保设施为土质排水沟约200米,有部分林草措施,但是由于渠道被泥沙填埋,没有及时清理,遇到下雨时,雨水会将部分泥砂、杂物等冲到附近坡地。

属实

停产整改

15

D450000201806160060

西河南路6号花园二区101号铺面有一个农用车维修点,经常在门口喷漆,臭味扰民。

北流市

大气污染

举报反映的农用车维修点位于北流市西河南路6号花园二区101号,店主是郑春炎,其是通过租用民房从事汽车维修活动。调查工作组到现场检查,发现该维修点规模小,场地简陋,维修设施不完善,有一辆旧汽车在屋里,屋里并摆有少量的修车工具。该维修点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臭味扰民问题。据店主郑春炎交待,他自2018年元月份买到此旧汽车以来,在维修过程中确实喷过漆。

属实

限期整改

16

D450000201806160063

城北潘岭村村公所对面往左约100多米,顺着水泥路到尽头,有三家木工厂,10几年来喷漆废气臭味扰民。曾向玉林市、玉州区保护局反映,未见处理。

玉州区

大气污染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2018年6月18日,玉州区组成工作组到上述三家木工厂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三家家具厂分别为:陈坚家具厂、吴全明家具厂、玉林市玉州区潘岭村宏伟家俱城。调查发现:(一)吴全明家具厂位于玉州区城北街道潘岭村5队,2014年8月开始做家具,主要采用木板生产电视柜、电脑办公台、鞋柜,现有星铁棚厂房一栋,厂房占地约1000平方米,在自家自留地盖的铁棚。四至情况为:东面为民宅、南面为门口,对面是厂房,西面为荒地,北面为厂房;主要机械设备有:电锯2台,镙机1台,打孔机1台,吊镙机1台,有喷漆房1间(约15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木板→切割→组装→喷漆(少量)→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喷漆废气、粉尘、机械噪声。该家具厂喷漆房自行建设有水帘机1台。该家具厂未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有国土,住建手续。该家具厂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机后通过1个水池沉淀过滤经4米高(80厘米宽)烟囱空中排放,粉尘、机械噪声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二)陈坚家具厂位于玉州区城北街道潘岭村5队 ,2014年8月开始做家具,主要采用木板生产电视柜、电脑办公台、鞋柜,现有星铁棚厂房一栋,厂房占地约800平方米,租潘岭村5队钟桂文的果园自己盖的铁棚。四至情况为:东面为民宅、南面为民宅和吴全明家具厂,西面为水田,北面为菜地;主要机械设备有:电锯2台,镙机1台,吊镙机1台,有喷漆房1间(约80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木板→切割→组装→打磨→喷漆→成品。该家具厂未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有国土,住建手续。该家具厂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机后通过10米高(80厘米宽)烟囱空中排放,粉尘、机械噪声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三)玉林市玉州区潘岭村宏伟家俱城于2016年开始做家具、批发、销售和家具生产,主要采用木板生产饭台、凳子、床头柜、梳妆台;厂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为:东面为荒地、南面隔20米为居民,西面为空地,北面隔村道为居民;主要机械设备有:电锯1台,镙机1台,吊镙机1台,有喷漆房1间(约40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木板→切割→组装→打磨→喷漆→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喷漆废气、粉尘、机械噪声。未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营业执照》。该家俱城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机后通过15米高烟囱空中排放,粉尘、机械噪声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同时针对反映的“曾向玉林市、玉州区保护局反映,未见处理”问题,玉州区环保局查询12369环境信访系统,发现2017年10月20日,有投诉人通过微信举报方式反映该地点的木工厂废气、粉尘、机械噪声扰民,玉州区环保局已现场处理,责令该家具厂密封喷漆房,配套建设相关的污染防治设施减少粉尘、喷漆废气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家具厂已建设喷漆房并安装有水帘机,已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基本属实

停产整改

查封扣押

关停取缔

17

D450000201806160078

欧洲城小区6栋2号车库改成酒吧,夜晚噪声扰民,已跟当地环保局以及110等有关部门投诉过,但是未得到解决。

玉州区

噪声污染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2018年6月18日晚上及19日,南江街道由分管领导钟超军、包村领导韦建华带队会同玉州区环保局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2018年6月18日晚上车库没有开门,19日下午,通过物业联系到车库业主到了现场。调查情况为:车库确经装修变成了一间类似酒吧的私人娱乐场所,但场所不对外营业,仅供朋友间喝酒、聊天使用;确存在晚上唱歌,饮酒喧哗等行为;场所为减噪安装有室内吊顶隔音材料,双层玻璃推拉门;室内排气出口安装不规范,因为门前电车的停车充电问题,车库业主与楼上住户有一定纠纷。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8

D450000201806160079

叶英堂养殖户从2010年开始进行规模性养猪,将污水直排入九州江鹤地水库支流源头,散发恶臭气味,滋生许多苍蝇,严重影响到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要求即进行强制拆除。

陆川县

养殖污染

该养殖场为农村散养户,猪栏面积约180平方米,为传统栏养殖,现有存栏生猪共30头(其中母猪3头,中小猪5头,小猪22头),采用人工清理猪粪,作农家肥使用,清洗猪栏的污水经过暗管排入水沟向外排放至水冲沟,流入陆落河后再流经古城河最后流入九洲江,距离九洲江约2公里。由于养殖数量小,现场初步没有发现严重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19

D450000201806160084

普利橡胶厂焚烧轮胎炼油,焚烧时产生黑烟、灰尘,味道臭难闻。该厂离居民区只有几十米,影响村民生活环境。当地环保局向村民反映该厂证件齐全,但村民对环评产生质疑。

陆川县

大气污染

陆川县环保局曾于2017年10月31日接到马坡镇硃砂村竹围队和油麻坡村民反映陆川县马坡镇硃砂村一家轮胎厂焚烧轮胎污染环境的情况,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查,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有一个制碳车间,该车间与炼轮胎油工艺上有相同之处,生产过程中产生臭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广西普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陆环改〔2017〕36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2018年1月30日,陆川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又会同玉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广西普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作进一步检查,检查时该公司仍在停产治理。
2018年6月12日,我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五批)D450000201806110040号信访案件后,县政府立即成立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经贸局、工商局、马坡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 6月15日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2004007号]的表述:项目建设规模年产橡胶内胎1750万条,外胎175万条,自动车外胎1000万条,在检查过程中,该厂没有生产上述产品,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较老化,仅有废弃轮胎高温裂解工序生产,初步认定该厂以生产轮胎为由从事生产碳黑和油类产品为主。该公司目前停产治理,循环水处理池有少许污水外渗,在厂区内有可闻臭味。
2018年6月14日,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向马坡镇政府干部、马坡派出所、硃砂村支书了解,未曾接过有村民反映举报普利橡胶厂污染环境受威胁一事。
2018年6月17日,我县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批)D4500002018160054号信访案件后,立即成立由成立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经贸局、工商局、马坡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查,此举报案件投诉反映的轮胎厂为广西普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调查组于2016年6月18日对广西普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再作进一步检查,检查时该公司仍在停产治理,已联合马坡镇政府、陆川县供电局对该公司实施生产断电。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20

D450000201806160085

南城市场临街都是大排档,产生油烟味困扰居民。居民要求大排档将烟囱安装至屋顶排放。

博白县

大气污染

经调查,举报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6月17日下午,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南城市场C2006号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临街有大排档正在经营,有私自建造的蜂窝煤灶头,燃烧蜂窝煤时产生一定的气味;大排档在炒菜时,产生大量的油烟,直接用抽风机向外排放,对周边的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限期整改

21

D450000201806160088

北流市城市2路0115号楼顶的几个通讯基站,无手续。2014年有关部门已下文要求拆除该基站,但是直至现今还在运行,一直未进行拆除。

北流市

其他

举报件反映的三个通讯基站,分别为移动GSM基站、移动3G\4G基站(3G\4G基站共址建设)和电信CDMA\LTE基站。移动公司北流分公司的GSM、3G\4G基站已取得环保审批、验收手续,GSM、4G正常使用,3G基站未投入使用;电信公司北流分公司的CDMA\LTE基站为新建基站正常使用,但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于2018年6月14日已打下电源闸刀停止使用。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2

D450000201806160093

反映北流市永顺小学后面的全振升禽畜批发市场产生的异味影响周边居民,将冲洗粪便水排至永顺小学后面空地。周边居住有较多居民,投诉人要求该批发市场搬迁。

北流市

其他

北流市全振升禽畜批发市场位于我市北流镇松花二十九队玉北大道旁边,东面是广西北流市第七花木场、西面为水田、南面是玉容一级公路,北面为空地,占地约27亩,主要从事鸡、鸭等家禽批发和屠宰活动。该市场于2013年12月建成投入营业,市场内共有约90多个店面。距离北流市全振升禽畜批发市场最近的居民是公路对面的住户,约100米,该市场距离新建的北流市永顺小学约800米。每个店面前面都有1个大小不一的沉砂池,屠宰废水经沉砂池后流入化粪池。据市场管理人员介绍,每个店面的畜禽粪便均由店主自行清理外运,化粪池中的废水每隔几天清运一次。该禽畜批发市场在经营过程中确实产生一定的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现场未发现该禽畜批发市场冲洗粪便水排至永顺小学后面空地的现象。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23

X450000201806160004

来信反映温泉镇中屯村陆卜冲、大沙垌、柯二队附近的长坑石场,自2007年开采以来,破坏自然景观、损害河两岸农田。2014年该石场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农田,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认定污染事实,但该石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2018年5月下雨,该石场虚土被冲刷堵塞河道造成村民11.7亩稻田被泥浆污染。希望督促政府关闭长坑石场的违法开采行为,切实保护受损农户的合法权益,清除长坑石场违法开采的靠山。

陆川县

采矿

1.陆川县温泉镇长坑石场证照齐全,证件都在有效期内,矿山属于合法企业(矿山采矿许可证号C4509222009047130011946 ,有效期:2015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0日,并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石场已按方案要求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18.4596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34.4483万元。其他证件有效期如: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0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环保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有效期: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

故举报件反映该石场违法开采,有靠山等不属实。

2.长坑石场于2007年经过招投标方式取得采矿权,并按有关方案要求设置,矿山经过多年的采矿活动,对山体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群众反映破坏自然景观属实。

3.石场山体下方将近两公里范围内河道两边的水田约二十多亩,发现十多亩水田已进行了耕种使用,大约8亩未耕种,其中约1亩左右有被污泥冲刷的旧迹象,其它未耕种的水田,基本长满杂草。2016-2017年该石场已做出了赔偿处理,并签订了租用协议。但石场自2007年至2014年期间对石场周边水田造成了一定影响。

4.根据群众反映,2018年5月下旬,该石场虚土被冲刷堵塞河道造成村民11.7亩稻田被泥浆污染。经对石场周边进行调查,未发现有污泥冲毁水田的新迹象,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24

X450000201806160005

来信反映:1.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天伸纸业有限公司的锅炉今年改用煤炭为燃料,比以前污染还严重。2.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玉林市新佳造纸厂燃煤锅炉没有改造,污染很严重。3.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美鑫纸业公司燃煤锅炉没有改造,污染很严重。希望取缔燃煤的工厂,或使用更加环保的清洁能源。

福绵区

大气

举报件反映的是位于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辖区内的玉林市天伸纸业有限公司、广西玉林美鑫纸业有限公司、玉林市新佳造纸厂,目前三家企业均按照福绵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4月7日下发的《玉林市福绵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福环决[2018]27号、28号、29号)的有关整改要求停产整改中,至今未恢复生产。 其中天伸纸业公司的锅炉一直以来使用木糠作为燃料,未使用过燃煤。                                                

不属实

停产整改

25

X450000201806160009

反映北流、容县还有大量生活污水不经处理,分别直排入圭江河最后进入绣江、绣江湖。容县城南水厂、城北水厂,直接抽取绣江河水经简单处理后供居民使用,城南水厂处理流程陈旧简单。容县污水厂建成但污水未能流到厂区处理,导致大量生活污水得不到处理。

北流市、容县

其他

北流市举报部分属实,北流圭江河确实存在污水排放,但排放量非投诉内容所述“大量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的排放。实际情况是:目前北流市正在建设“北流市永顺名门至银塘花园段污水管网”,该项目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现状西河防洪堤进行改造,修复原状破裂的雨污合流沟,改造为城区污水管网,其污水管网尺寸为dn400mm~dn1650mm,总长6548m。因该项目正在建设中,需开挖原雨污合流沟埋设新污水管,施工过程中造成部分污水溢流入圭江河。

容县举报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容县还有大量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入绣江、绣江湖”内容属实:容县城区绣江河北岸1个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绣江南岸4个生活污水直排口,导致生活污水直排入绣江;举报反映的“容县城南水厂和城北水厂经简单处理后供居民使用”和“城南水厂处理流程陈旧简单”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容县污水厂建成但污水未能流到厂区处理,导致大量生活污水得不到处理”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26

X450000201806160010

1.福绵区成均镇青岭村石山塘有家永上胶合板厂,排放废气浓烟滚滚,影响居民日常生活。2.福绵区成均镇成均二中旁的华佳造纸厂锅炉烧垃圾和煤,废气没有经过处理直排。3.玉林市福绵区万济桥旁的弘发造纸厂对环境的污染也是非常大的,排污水也严重。

福绵区

大气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是福绵区永上胶合板厂,该厂现场检查时没有生产(淡季暂停生产)。现场能提供该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手续。该厂使用的是2吨锅炉,主要燃料是木柴,建有15高的烟囱1条,建有麻石水膜除尘器1台。   
玉林市华佳纸厂,该厂按照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2018年6月6日下发的《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玉林市华佳纸厂的决定》(福区政发[2018]6号)关闭至今,未见有恢复生产痕迹。
福绵区弘发纸厂,该厂按照福绵区环境保护局有关整改要求停产整改至今。该公司废水处理流程分两部分:(1)生产废水→地下池(储水池)→抽回打浆;(2)生产废水→地下池(储水池)→曝气池→在线监控→清水池→抽回打浆。检查时达标排放口处没有废水外排的迹象,生产废水已全部循环回收利用。公司出具有2018年1月3月广西精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烟气监测报告(精通(监)字[2017]第1213号)。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停产整改
关停取缔

27

X450000201806160019

反映玉林市一医院位于市中心,其锅炉房有2台燃油锅炉,每天排放黑烟,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多次反映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玉州区

大气污染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共有2台燃油锅炉,主要用于医院手术器械消毒,医护人员和病人的衣物、床上用品洗涤,病房热水供应。两台锅炉都是由正规厂家生产,从1997年购入运行至今,该院都委托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进行锅炉外部、内部检验,委托玉林市环境监测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环保监测,锅炉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都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每天排放黑烟的情况。
2017年1月13号, 由于1号炉油泵故障,启动期间排放黑烟,发现后医院立即停止使用1号炉。直到1月15号,请梧州锅炉厂家专业人员排除故障后,才重新启用1号锅炉。

不属实

28

X450000201806160023

反映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的广西环科畜禽处理有限公司距离居民不足300m,不够防疫距离,没有环评,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不适合无害化处理生产,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死猪处理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鱼塘,污染地下水,鱼塘周边已被污染的黑水直流排出,最后流入九洲江。死猪处理产生的恶臭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造成附近臭气浓烈,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危害村民身心健康。该厂锅炉烟囱直接向外排放大量煤烟、粉尘,污染村庄,请求查处让该厂尽快搬迁。

陆川县

养殖污染

该举报件为重复信访案件,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中第三、五、六、七、八批中都有相似的信访举报内容。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东风一厂内,四面环山,北面隔山岭290米外未三善村虾公塘队,南面隔山岭、水塘600米外未簕竹坪队,东面隔山岭680米外为沙利塘队,西面隔山岭750米外为马盘二级路。该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成立,2014年11月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平均日处理病死猪300头,是全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示范点(广西5个无害化示范点之一)。该公司的生产流程为:预破碎处理→经高温高压化制处理→物料烘干→油脂压榨→物料储存→油脂储存。处理后的物料可用作有机肥原料,油脂可用于工业用油或提炼生物柴油。

6月15日,陆川县组织工作组检查该公司,发现其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现场生产车间有恶臭;运输病死猪的车辆在车间外冲洗;生产废水(主要生产车间及运输病死猪车辆清洗废水)处理池堆满油脂,已无法正常处理废水,污水处理池底有污水渗出,直接排入山塘储存,污水发黑发臭,燃煤锅炉只有除尘措施,没有脱硫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陆川县环保局对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陆环罚告〔2018〕24号),拟对该公司“通过向山塘(无防渗漏)排放、储存废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

6月19日,陆川县再次组织工作组前往该公司核查情况,

公司车间内因污水处理系统失效产生大量积水,恶臭气味较大,鱼塘已按整改要求基本抽空。

此外,陆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大桥镇三善村立竹坪队村民水井进行采样送检,目前还未出结果。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29

X450000201806160026

反映陆川县米场镇桥鲁路村南桥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1、养猪场将部分猪屎猪尿直接排放通过周边沟渠进入林地、农田,使农作物无法耕种,部分废水排入米马河污染南流江;2、养猪场的污水蓄水池在遇暴雨后,污水溢流进入周边田地及果园,污染田地;3、养猪场运营过程产生的臭气浓烈,污染空气;4、养猪场排放的废水污染当地水源,使人畜饮水安全受到威胁,请求协调养猪场进行搬迁。

陆川县

养殖污染

该公司于2010年建场,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备,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5月31日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845092200000177;采用益生菌投喂生猪,猪场有轻微异味;离最近村民居住点约120米。
环保设施有: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约27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台,沼气池1个约300立方米,储液池约120立方米,4座应急容纳氧化塘约25亩,异位发酵床2条约200平方米。
6月17日,陆川县联合调查小组去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施工恢复山坑水沟,储液池活动口已封堵,猪饮水回流设施已建好,未见饮水回流外排现象;同时已将传统猪栏三栋约1500平方米拆除。
6月18日,业主陆尔英与侵害人陈洪圳协商签订了赔偿协议,因污水外溢造成群众农作物经济损失的赔偿工作已完成。
6月22日,陆川县再次派出工作组去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氧化塘出水口已封堵,黑水体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剩余200平方米的猪栏已拆50平方米;现有存栏生猪610头(其中经产母猪240头,后备母猪60头,断奶小猪310头)。
对于举报内容“在中国玉林网看到政府说不存在污染问题,隐瞒事实”等不属实。陆川县办案一直秉承“完成一件,上报一件,公开一件”精神,积极主动将办案信息公开在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举报内容提及的“养猪场排放的废水污染当地水源,使人畜饮水安全受到威胁”问题,陆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组织相关人员到米场镇桥鲁村村民水井进行采样送检,目前还未出检测结果。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30

X450000201806160030

扶新村圩背组黄应海、黄应彪多年在居民区养猪,直接将猪粪排入露天的排水沟,污染扶新河流和周边环境,向当地部门反映却一直都没得到解决。

北流市

养殖污染

举报内容中的黄应海、黄应彪均是北流市扶新镇新村圩背组的村民,他们以前在村里养猪,但目前黄应彪已不再养猪,养猪的是黄应海、李盛良、黄应东和梁正群四个村民,均是采用传统方式养殖,属于小散养殖户。其中黄应海和李盛良是借用黄应彪的猪栏、黄应东借用黄应海的猪栏、梁正群借用黄崇其的猪栏。黄应海养殖户:黄应海共养有2头猪(存放在黄应彪的猪栏内),每头毛重约200斤,现场检查主要污染物为猪粪便、猪尿液及清洗猪栏废水。排污情况:该猪栏猪粪每天被农户直接清理外运用作果树、农作物等肥料,猪尿液及清洗猪栏废水直接流入排水沟,对露天的排水沟造成一定污染。
李盛良养殖户:李盛良养有1头猪(与黄应海养殖户的猪同存放在黄应彪的猪栏内),毛重约120斤,现场检查主要污染物为猪粪便、猪尿液及清洗猪栏废水。排污情况:该猪栏猪粪每天被农户直接清理外运用作果树、农作物等肥料,猪尿液及清洗猪栏废水直接流入排水沟,对露天的排水沟造成一定污染。
黄应东养殖户:黄应东养有17头猪(存放在黄应海的猪栏内,猪栏面积约50㎡),每头毛重约120斤,现场检查猪粪排入粪坑储存(粪坑面积约20㎡),由村民自己处理作农作物施肥用,未发现溢出、外排污染排水沟现象。
梁正群养殖户:梁正群(该户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家有7人,丈夫已故,6个小孩,其中5个上学,1个是学龄前儿童)养有16头猪(位于与黄应海猪栏相邻的黄崇其猪栏处,猪栏面积约20㎡),每头毛重约140斤,现场检查主要污染物为猪粪便、猪尿液及清洗猪栏废水。排污情况:该猪栏猪粪每天被农户直接清理外运用作果树、农作物等肥料,猪尿液及清洗猪栏废水直接流入排水沟,对露天的排水沟造成一定污染。
上述小散养猪场距离扶新河约300米,部分猪栏废水流出排水沟后汇入镇污水管道,未有足够证据能够证明该处猪场污染扶新河。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31

X450000201806160031

温泉镇东山村平田垌生产队有一家养猪场,约有500头猪,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直接将污水排到温汤河,造成河水污染臭气熏天。晚上猪叫声影响村民休息。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都没得到解决。东山村附近还有很多类似的猪场将废水直接排入九州江。希望得到解决。

陆川县

养殖污染

举报中所指的平田垌养猪场分别为陈军养猪场以及附近的周发光猪场。其中:

陈军养猪场,位于温泉镇东山村莲平田垌队里侧,猪栏面积   约150平方米,传统栏结构,现存栏猪61头,其中大猪21头,小猪40头。该场建有沼气池38立方米。

周发光猪场,位于温泉镇东山村莲平田垌队陈军猪场的外侧,猪栏面积约100平方米,传统栏结构,现存栏猪36头,其中母猪28头,小猪8头。该场未建有沼气池,但有0.5亩左右的氧化塘,氧化塘中密集养殖塘角鱼及水鱼,其中塘角鱼1万多尾。

对于反映养殖场猪数量的问题,经核实,两个猪场一起共97头,其中大猪48头,小猪48头,远没有500头猪的数量。据了解,即使是养猪高峰时,也是比现在多一些,都没有达到500头猪的养殖规模。由于当前养殖业的低迷以及我县九洲江、南流江环境污染治理给养殖户环保要求带来的压力,他们从去年底开始已逐步减产、清栏,现存在下来的基本上是母猪、仔猪,大猪正逐步清空外卖,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有500头猪的内容不属实,截至2018年6月20日东山村平田垌队陈军猪场已拆除部分内栏,剩下未拆除部分待卖完8头母猪后就全部拆除;对周发光户,督促其10天内清完猪,指导其从养猪业转向生态养鱼。

对于反映养殖场将污水排到温汤河,造成河水污染臭气熏天的问题。经核实,陈军猪场有38立方米的沼气池,但没有蓄液池,粪污进入沼气池进行了处理,仍然有少量从沼气池排到外面,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没有发现造成河水臭气熏天的情况。周发光猪场由于有氧化塘,同时水产养殖消耗了大部分,没有发现有粪污外泄的情况。

对于投诉人反映东山村附件还有很多类似的猪场将废水直接排入九洲江的问题,因为温泉镇东山村不在九洲江附近,养殖废水不可能直接排入九洲江,具体情况工作组正在调查。

对于反映猪叫声影响村民休息的问题,调查组发现,以上猪场两个猪场离居民区较近,确实存在叫声的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2

X450000201806160041

反映原陆川县大冲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位于陆川县滩面镇滩面村大冲)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后已被补偿拆除,而陆川县博世科养猪场在拆除地址上重新违法建设养猪场,已建设1万平方米的猪舍。

陆川县

养殖污染

2018年6月19日,陆川县接到陆川县博世科陆川猪生态养殖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违法建设问题(第十批编号X450000201806160041号)的信访案件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由陆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凌椿克带领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滩面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到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进行了现场调查。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位于陆川县滩面镇滩面村,距离九洲江2000多米,业主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属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总体规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年产出栏生猪20万头,二期年产出栏生猪15万头,三期饲料生产年产饲料10万吨。项目建成后将交由周边镇的散养户集中养殖,避免在原地养殖造成污染。项目办理有林地使用手续,于2017年开始建设,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433.25亩,养殖废弃物将通过专用管道输送到与之相近的博世科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理。
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目前已建成标准化高架网床共7栋合计8500平方米,位于原陆川县大冲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对面山岭,目前没有养殖生猪。该产业园项目第二期、第三期将覆盖原陆川县大冲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旧养猪场。原陆川县大冲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县环保部门已进行罚款却仍不整改。2017年,经县政府决定拆除并安排九洲江整治资金对业主作了补偿。该公司清拆后被列入整个园区规划发展范围,现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3

X450000201806160045

市畜牧局长叶宗智、畜牧站长林智、动物卫生监督所长郑红、动物中心副主任谭长青,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美丽中国的工作中失职。在全市养殖业建设和排污整治等方面未能给养殖户多提供一些建议,使江河受到污染及养殖户遭受损失。

北流市

其他

叶宗智同志从2017年12月起担任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负责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全面工作;林智同志从2015年9月起担任市畜牧站站长,主要负责养殖技术培训推广;郑红同志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从2016年6月起担任该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谭长清从2015年4月起担任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要负责开展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控。在年度考核中,以上领导干部同志均无不称职(不合格)考核结果。北流市水产畜牧局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美丽中国的工作中,结合部门职能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养殖业建设方面。一是利用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建设猪高架网床,发展生态养殖,给予养殖业主每平方米500元的补助,其中:安排落实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80万元用于支持19家猪场改建高架网床9500平方米,54万元用于支持45户生猪小散养殖户建设完善治污设施。二是引进银农公司在北流市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每头给予80元补助,2018年1至4月,北流市年出栏50头以上养殖场(户)申报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194头。三是推广“猪高架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技术,全市建成高架网床养殖场共35家,面积达4.93万平方米。四是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引进第三方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公司,积极向自治区申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排污整治方面。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113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自治区生态养殖认证,其中91家通过了认证;配合环保部门清拆禁养区养殖场共206家,特别是在南流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中出力出策,安排3个工作组每周到养殖场逐户巡查,监督养殖户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对违法排污的养殖户下发《限期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告知书》,免费发放益生菌,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养殖户各类咨询,指导发展生态养殖。市水产畜牧局草拟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治理服务方案,就养殖业污染防治方面向市政府献计献策。
(三)为养殖户提供建议方面。6月1日至15日,玉林市水产畜牧局联合北流市西埌、新圩、大里等镇政府分别举办了1期养殖污染防治培训班,由市水产畜牧局的领导干部授课。培训班上,授课领导干部针对养殖户在养殖建设和排污整治方面各种疑难问题提出了多条建议。
今年以来,市水产畜牧局组织领导干部入户开展生态养殖和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向养殖场业主提出发展“高架床养殖、猪—沼—林(果蔬)、稻田养鱼”等立体生态循环养殖建议。

不属实

34

X450000201806160015

反映广西有很多土制石灰窑,主要集中在玉林等地。这些土窑燃烧低品质煤炭,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直排空气中,浓烟滚滚,散发出刺鼻的硫磺味,周围森林、旱地、农田、水源都被严重污染。

玉林市

大气污染

(1)北流市石灰生产企业有五家,分别是广西北流市西江钙业有限公司、北流市全兴石灰厂、大冲石灰厂、新二石灰厂和吴敬全石灰厂。广西北流市西江钙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浓烟滚滚的现象。其石灰窑不属于土窑,未涉及林业用地,附近的林木和水源未见有明显影响,周边无农田;北流市全兴石灰厂存在停产时间较长的痕迹,其石灰窑不属于土窑,无生产废水,未涉及林业用地,附近的林木和水源未见有明显影响,周边无农田;大冲石灰厂已停产、新二石灰粉已停产。附近的林木未见有明显影响,周边无农田和水源;吴敬全石灰厂已停产,现场堆放有部分原料和燃煤,附近的林木未见有明显影响,周边无农田和水源。(2)陆川县共有石灰窑企业38家,分布在陆川县北部的珊罗镇30家,马坡镇2家,平乐镇6家。38家均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窑体为5米和6.3米的回转窑,原料为石灰石,燃料为含硫量0.7%以下的无烟煤。全县38家石灰窑企业已全面停产,未发现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未发现浓烟滚滚,散发出刺鼻的硫磺味的现象,未发现石灰窑周边森林、草木、农田被污染枯死的现象。

(3)玉州区的石灰窑共21家,均分布在南江街道辖区内,现场核查,辖区内21家石灰窑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复产的情况,现场未发现浓烟滚滚和刺鼻的硫磺味,周围森林、旱地、农田、水源未见异常。

(4)容县暂时没有发现有土制石灰窑的存在。

(5)博白县辖区内,除沙河镇长远村山口坡马路边共有土制石灰窑11家外,其余乡镇未发现有土制石灰窑烧制石灰的现象。主要生产方式以人工为主,燃料为柴草,现场未发现用低品质煤炭燃烧石灰的现象。

(6)福绵区6个镇辖区内没有在使用的土制石灰窑。

(7)兴业县2018年5月30日之前存在土制石灰窑,分别为兴业县春海石灰厂、兴业县圣润石灰厂、兴业县葵阳镇银白石灰加工场、兴业县兴陆石灰厂、兴业县葵阳镇中泉旺山石灰厂、葵阳镇志发石灰加工场、兴业县鹏程建材厂、广西兴业县典石贸易有限公司、兴业县荣发石灰厂等9家企业,皆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范围的企业,并且均分布在葵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范围内,周边几乎没有森林、旱地、农田、水源等。兴业县土法烧制石灰的传统悠久,工艺落后,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任何技术升级,加上环保设施简陋,使用低质煤炭进行生产,确实对大气造成一定污染。兴业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7月1日印发《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业县整治淘汰关闭石灰土窑工作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16〕69号),加强对兴业县土制石灰窑的整治和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在2018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关闭淘汰石灰土窑。2018年6月份,兴业县组织县经贸、发改、国土、住建、工商、公安、环保和联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内土制石灰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已关闭淘汰的9家土制石灰窑企业进行再核查,防止土制石灰窑生产死灰复燃。截止当前,9家土制石灰窑企业已停产。

(8)玉东新区石灰窑有4家,分别是玉林市玉州区坤文石灰窑、玉林市新贵门石灰厂、玉林市茂林宝石岭石灰厂、玉林市玉州区兴文石灰厂。坤文石灰窑和新贵门石灰厂办理有排污许可证生产正常;茂林宝石岭石灰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2017年已停产后又擅自生产;玉州区兴文石灰厂未办理有排污证,近年来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关停取缔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