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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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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6月23日)

2018-06-24 21:06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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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160015

钟山县往龟石路方向大概6公里左右的路段,有一小段道路没有铺水泥导致扬尘严重。

钟山县人民政府

经钟山县政府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称路段为钟山县北环东路至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公路(工业大道)下穿贵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路段,长度约155米,现状为沙土石混合路面。钟山县北环东路至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公路全长约5500米,除本次举报的属南宁铁路局管辖的贵广高速铁路桥下面155米未用水泥铺装路面外,前后路段均已建设完成一级路水泥铺装且路况良好。
2018618日,钟山县组织钟山工业集中区管委和钟山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交通局、县市容市政管理局组成的专项调查工作组,对举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钟山县组织实施的钟山县北环东路至贺州市钟山工业园区公路(工业大道),在施工到贵广高速铁路框架桥下路段的时候,铁路方到场制止并告知该段在南宁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因涉及铁路动车运行安全,施工过程涉及的部位敏感且复杂,需经南宁铁路局批准后方可施工。经后续联系南宁铁路局,南宁铁路局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均需具备铁路资质报备,因此,钟山县原来的设计不满足铁路施工设计规范,需要重新设计报南宁铁路局。之后钟山县立即委托中铁四院南宁分院进行了重新勘察设计,现已完成勘察设计后报南宁铁路局,同时按《南宁铁路局关于地方涉铁工程委托代建服务的指导意见》(宁铁建【2017139号)的规定委托广西新宁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建。经协商,钟山县已于20185月与广西新宁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代建费用现已按合同约定拨付,目前广西新宁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展施工招投标工作,待完成招投标程序后即可进场开工建设。
在该路段未施工完成前,钟山县市容市政管理局做好日常洒水降尘,安排洒水车2部,扫地车1部每天至少对该段道路进行洒水降尘3次以上,同时安排环卫督查小组全天候巡查。钟山工业集中区管委、钟山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等监管部门做好配合,各司其职,加强日常监管,保持环境整洁。加强施工管理,在该路段施工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

D450000201806160041

1、一家砖厂位于进民大桥往政府方向约300米,从2015年建厂至今未使用脱硫设施,产生烟尘严重扰民。该砖厂采土场为私自开采,造成爱民村山林水土流失严重。曾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但一直未得到合理处置;2、砖厂旁边的祥建混凝土搅拌站经常晚间开工,产生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

八步区人民政府

水、气、声

经八步区政府现场调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一家砖厂位于进民大桥往政府方向约300米,从2015年建厂至今未使用脱硫设施,产生烟尘严重扰民。该砖厂采土场为私自开采,造成爱民村山林水土流失严重。曾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但一直未得到合理处置的问题。
经八步区现场核查,桂岭进民空心砖厂废气处理设施为脱硫除尘塔,使用加片碱的方式调节脱硫塔循环水池酸碱性以达到脱硫效果。经查阅砖厂脱硫塔循环水池的加药台账和部分片碱进购单据,砖厂正常投放片碱。根据该砖厂2018611-12日的烟气监测结果,监测数据表明砖厂排放的烟气未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限值。砖厂于531日委托广西陆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检测验收报告》,目前报告正在编制中。现场核查过程发现该厂脱硫塔烟气监测平台建设不规范、砖厂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八步区环保部门对砖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贺八环监〔201853),要求该公司于2018625日前完成脱硫塔烟气监测平台规范建设,2018710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该砖厂生产所需的页岩矿取土点位于桂岭镇爱民村更鼓一带,砖厂于20179月通过招拍挂取得该矿权,但一直未办理采矿相关手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确属于非法采矿行为。2017217日,八步区国土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八国土资罚字〔201712),对该厂违法取土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4万元,责令其复绿。2018618日,八步区国土部门对该砖厂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贺八国土资责停字〔201832),责令砖厂立即停止违法采矿行为。
2006916日,该砖厂取得自治区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桂林地审字〔2006185),但是未办理改变林地用途手续。2017213日,八步区林业部门对砖厂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八林罚决字〔20173),处以19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林地现状。2018年初,该取土场存在复采现象,林业部门于312日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八林罚决字〔201827号),处以罚款21000元,并责令于201867日前恢复林地原状。现场发现有人工种植的松树。
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砖厂取土场进场道路未设置排水沟,取土场边坡有轻微水土流失。
二、关于砖厂旁边的祥建混凝土搅拌站经常晚间开工,产生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
经核查,祥建混凝土搅拌站厂区门口建设有出入车辆清洗槽,场地已全部硬化,场地整洁;生产原料、传送带和喂料口采取密闭或遮盖的防尘措施,厂区配套建设有渣水分离池和四级沉淀池,清洗场地的废水经过渣水分离池分离后流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2017年底,因易地扶贫搬迁桂岭安置小区等扶贫项目赶工期的需要,搅拌站在20179-10月份期间夜间加班生产了十多个晚上。除了易地扶贫搬迁桂岭安置小区等扶贫项目夜间生产过,其余时间未在夜间生产。搅拌站生产原料、传送带和喂料口均采取密闭或遮盖等防尘措施,并安装有洒水降尘装置,现场核查是未发现周边植物叶片附着粉尘。搅拌站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200米,生产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不大。
经八步区现场核查,发现搅拌站沉淀池未设置护栏和警示牌;停车场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存在厂区废水渗漏的环境隐患;企业存在夜间施工行为。针对以上问题,八步区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贺八环监〔201854),要求该公司于2018630日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

D450000201806160069

反映昭平县富罗镇一家杉木冲饰面用砂岩矿采石场开采花岗石,连续六年开采约220亩,毁林毁草,河沟被开挖的泥土掩埋,周边村民的赔偿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

昭平县人民政府

经昭平县政府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现场检查时,该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只有两名工作人员在矿区巡查看守。检查发现该矿山企业没有严格按《开采设计》要求进行开采,矿区内河沟有部分被开挖的泥土(弃石、弃渣)掩埋,现场堆放大量砂岩矿石料,未建设有挡土墙和拦渣坝,排土场周边危险地段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2处安全隐患。该矿山企业从20173月起,对部分矿区开展了复绿工作,栽种了树苗,目前已完成复绿面积约10亩,2016年出现过非法占用林地198.15亩的违法行为,林业部门已处理,现场核实,没有再出现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该采石场未严格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要求做好防洪、排水系统,存在植被复绿不及时问题,排土(碴)场外围没有建设防止泥石流的堤坎、堤坝。群众举报河沟被开挖的泥土掩埋问题属实。
二、关于周边村民的赔偿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问题,20071225日县法院受理的原告黎德金诉被告周德清合同纠纷案涉及富罗镇衫木冲大理石采矿问题,但不涉及赔偿问题。富罗镇政府组织工作组到富罗镇杉木冲采石场所在山林土地权属人冯寿如(富罗镇牛角村石寒小组)家里了解核实,其租给他人位于杉木冲的约300亩林地正常按合约收到应付租金,不存在群众利益得不到合理赔偿情况,法院也未受理过相关诉讼。群众举报周边村民的赔偿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

D450000201806160092

昭风公司(养猪场)在星期六和星期天将养殖污水直排至燕子冲下游。

昭平县人民政府

经昭平县政府现场核实,昭风公司(养猪场)在星期六和星期天将养殖污水直排至燕子冲下游。的举报问题与610日交办的昭平县昭蓬科技养殖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D450000201806090069号)相同,为重复投诉案件,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中昭风公司(养猪场)有误,实为昭平县昭蓬科技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昭平镇马圣村,属于独立选址在山坡上的养猪场(经纬度为东经110°46′2.28”北纬24°9′53.136”),周围约3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养猪场原来有过养殖污水直排至燕子冲下游马圣河行为,20184月昭平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的非法排污行为罚款3万元。经现场核查,没有发现养殖污水直排至燕子冲下游情况。
2018610日第一次调查处理时,昭平县调查工作组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要求,17日调查时企业已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在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剂进行混合饲喂,做到干清粪和少冲水;二是610日现场核实生猪存栏数为576,截至617日下午该养殖场已销售出栏生猪202头,已减少养殖规模;三是已修建沟渠并进行硬化,在干粪房的左侧修建了一个无害化处理池;四是氧化池抽掉部分污水到消纳地处理,比整改前的水平面下降约0.45米;五是正在搭建氧化池挡雨棚进行雨污分流。17日调查时发现企业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整改落实工作进度较慢;二是危废品未规范处置。

调查处理工作组查看现场整改情况后,昭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于617日下午组织昭平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单位人员、养殖场负责人、群众代表在昭平镇马圣村村委召开昭平县昭蓬科技养殖有限公司环保问题整改回访群众座谈会。一是通报昭蓬公司养猪场的环境污染整改情况。二是要求昭蓬公司加快养猪场整改施工进度,尽快出栏,保证养殖规模与消纳地匹配,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规范处置给猪打针的针筒等危废品。三是尽快搭建完成氧化池挡雨棚。
在会上对此次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群众对此次回访评价基本满意。
昭平县政府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及问题跟踪工作:一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加强对昭平县昭蓬科技养殖有限公司的监管,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保证整改落到实处,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由昭平镇人民政府做好养猪场附近群众沟通协调工作。三是由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分别做好养殖和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工作。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

X450000201806160015

反映广西有很多土制石灰窑,主要集中在贺州等地。这些土窑燃烧低品质煤炭,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直排空气中,浓烟滚滚,散发出刺鼻的硫磺味,周围森林、旱地、农田、水源都被严重污染。

工信委牵头,各县区政府

气、水

经各县区政府调查,举报部分属实。5个县区都没有发现土制石灰窑, 在钟山县及昭平县分别发现2家和1家石灰加工厂存在环境问题。
一、2018618日,钟山县组织经贸、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分别对钟山县清塘石化厂和钟山县枇杷山欧阳石灰加工厂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钟山县清塘石化厂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钟山县清塘石化厂石灰窑处于停产状态,但该厂未落实2016年督查整改要求,且未完善石灰窑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县经贸局《关于确认石灰窑行业准入类别的函》,该厂石灰窑不属于土窑。根据县林业局《关于钟山县两个土制石灰窑占用地情况说明》,该厂未涉及林业用地,四周林木未见明显影响。根据县农业局《关于钟山县土制石灰窑对周围农作物污染的情况报告》,该厂厂区周围的农作物长势良好,生长正常,未发现由于外界因素造成危害的症状。
(二)钟山县枇杷山欧阳石灰加工厂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厂石灰窑项目处于停产状态,于201713日取得钟山县环保局《关于钟山县枇杷山欧阳石灰加工厂年产2万吨石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钟环管表〔20173号),原安装石灰窑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因损坏已被拆除放置一旁,2018410日委托环保公司新建石灰窑烟气脱硫除尘设施,目前刚完成合同签订。根据钟山县经贸局《关于确认石灰窑行业准入类别的函》,钟山县枇杷山欧阳石灰加工厂的石灰窑不属于土窑。根据县林业局《关于钟山县两个土制石灰窑占用地情况说明》,钟山县枇杷山欧阳石灰加工厂未涉及林业用地,四周林木未见明显影响。根据钟山县农业局《关于钟山县土制石灰窑对周围农作物污染的情况报告》,该厂厂区周围的农作物长势良好,生长正常,未发现由于外界因素造成危害的症状。
二、昭平县组织县经贸局及环保局等部门对昭平县黄姚镇豪宇石灰厂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617日,排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黄姚镇豪宇石灰厂粉尘防治设施不够完善,粉尘未进行封闭处理且不完全收集,针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其对原料及石灰废料不得露天堆放,并对豪宇石灰厂下达停工停产的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立即进行整改。619日再次检查时,该厂原料及石灰废料已用遮光网覆盖,确保料场干净整洁,针对粉尘防治问题,企业加装了2台风扇,加强对粉尘收集的力度。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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