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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50000201806170020 |
大新金格锰业有限公司的渣库未做防渗透处理,渣库流出黄色液体,排放至小沟,流至农田和附近河流,臭味刺鼻,散发含浓硫酸的气味。当地环保部门检查时,该公司用黄土掩盖欺瞒 |
大新县 |
水,大气 |
1.经调查,该废渣库(渣场)底部建设有防渗工程,防渗工程是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广西贺州市平桂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大新县第三建筑公司建设,于2009年2月25日开始施工,同年3月20日完成施工。现场调查时,废渣库(渣场)底积存雨水淋溶液、渗出液,通过直径约1米的圆筒形的水泥管(井)内安装的收集液循环泵回抽厂区作为补充生产用水。2.经排查,渣库内四周、边坡,未发现溶洞、暗管等偷排放污水、废渣的痕迹。经进一步排查企业周边环境,未发现有信访件反映的“渣库流出黄色液体排放至小沟,流至农田和附近河流,臭味刺鼻,散打含浓硫酸的味道”的情况。3.根据历年来的日常监管,也未发现黄土掩盖渣库黄色液体外排情况。4.调查组对该公司渣库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
部分不属实,部分正在监测核实之中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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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50000201806170028 |
龙胤财富广场二期楼下的那隆手蒸粉店油烟直排,影响小区居民。曾向市环保局反映,未见处理也未见答复。 |
江州区 |
大气 |
经查,该粉店厨房内有一台煤气炉,蒸炉上方装有抽油烟机,油烟管道将油烟引至窗口直接排放。2018年6月20日江州区环境保护局向那隆手蒸粉店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一份,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同时限定在7天之内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登记手续;2018年6月21日江州区环境保护局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要求那隆手蒸粉店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门的烟气高空排放烟道,防止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18年6月22日,江州区环境保护局再次检查时,该店已停业。下一步将继续督促那隆手蒸粉店按要求完成整改。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