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2023-10-2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归档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信息公开专栏 > 案件交办查处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广西第16批)

2018-07-03 09:07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18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问题。

  截至7月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前16批134件重点举报问题已办理完毕。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第16批12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16批)

  一、X450000201806220057举报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原中学

  反映情况: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原中学校园内窝藏了废旧轮胎再生胶片厂。2014年初该厂开工,无环保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该厂加工时向外排放大量刺鼻、恶臭、含硫有毒怪味气体,产生恶臭扰民,导致附近居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甚至有人出现头晕、心闷等症状。当地居民反复多次向南晓镇政府、良庆区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举报该厂严重污染大气问题,但该厂总是在关停10多天后,仍在晚上10时至清晨6时和节假日继续加工生产,继续向外排放废水废气。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废旧轮胎再生胶片厂是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原中学内的南宁市伟博工贸有限公司,该厂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初建成开始试生产。2014年10月,良庆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在调查期间,该公司因产品质量不过关全面停产至2016年7月,2016年8月开始进行技术改造,改用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再生橡胶片。2017年7月良庆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2559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完善环评审批、环保设施验收相关手续前禁止恢复生产。

  2018年6月25日、6月27日,良庆区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再生橡胶生产项目已停产进行技术改造,正在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28日,良庆区向南宁市伟博工贸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再生橡胶生产项目建设,查封了该公司供电、生产设备。良庆区将加强对伟博公司监管,如其未取得环评审批同意擅自进行再生橡胶生产项目建设,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处罚、查封扣押

  问责情况:无

  二、X450000201806220017举报地点: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鱼峰水泥厂西面

  反映情况:柳州市烨冠贸易有限公司从柳州市清宇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拉运的废尾泥倾倒在太阳村鱼峰水泥厂西面外的一块约10亩的农业土地上,倾倒的废尾泥有各种颜色还散发出刺鼻气味,已经堆放了约2000吨。怀疑含有剧毒,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6月19日下午,太阳村镇镇长率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以及上等村村委书记、村主任、上等屯第五组村民小组长到达现场,发现一辆货车正在倾倒红色、黑色粉末,现场堆放有疑似矿渣等物料,占地约3亩。

  经调查,柳州市烨冠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韦存甫以私人名义租用柳南区太阳村镇上等村上等屯第五组位于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面的土地用于堆放物料,租期自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检查时,该堆场场地采用碎石等进行回填,未进行地面硬化,未建设雨水导流沟等设施。现场露天堆放有物料约300吨,没有建设挡墙,也没有配套防抑尘设施,三防设施不完善。

  柳州市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对现场物料进行采样,经检测,物料不属于危险废物。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无

  三、X450000201806220004举报地点:桂林市兴安县严关镇、兴安镇、高尚镇、界首镇、湘漓镇等

  反映情况:桂林市国土局、兴安县政府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从2016年起全部关停兴安县所有合法生产的采石场或一律不予办理延期采矿证,导致漓江、湘江流域非法盗采矿石的问题日益严重。1.盗采石料超过10万立方米以上的主要有兴安镇原八仙坪采石场、兴安镇兴安县看守所旁边的兴安奥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严关镇仙桥村委原来上马石枫木山采石场、兴安县高尚镇原金山顺发采石场。2.新开发很多盗采石料点。如兴安县兴安镇从原部队166医院往东界村沿路4个点、兴安镇东村凹采石场对面沥青搅拌站内盗采点、广关镇同志村委赵家堰村石粉加工厂后盗采点、严关镇上马石米石场后山盗采点、界首镇宝丰村委罗家塘村后山盗采点、兴安县白石乡鳌头村委盗采点、鳌头往白竹村委路旁盗采点、湘漓镇原废弃采石场盗采点等。3.采石场原址未种植植物又进行盗采。如兴安县严关镇同志村委圳南村境内的原同志石灰厂采石场、原兴安县友发采石场、原鸿发采石场,原鹏鑫采石场、原上庄采石场、严关镇仙桥村委上马石村、界富坪村鑫淇石料公司采石场、水库采石场和高速公路采石场。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兴安县国土资源局现场核实,1.原八仙坪采石场、原上马石枫木山采石场、原金山顺发采石场均未有采石行为;兴安奥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合法地块内平整场地建厂,引发采石现象,灵川县政府要求该公司停止采石,待整改完成后再平整土地建厂。2.东界村沿路采石点、东村凹采石场盗采点、赵家堰村石粉加工厂后盗采点和上马石乐施塘盗采点均无采石行为;罗家塘村后山盗采点、鳌头村委盗采点、鳌头往白竹村委路旁盗采点、湘漓镇原废弃采石场盗采点为村民建房和修建农村道路自发取石点,现已驱散非法取石人员,场内现无取石现象。兴安县严关镇同志村委圳南村境内的原同志石灰厂采石场、严关镇仙桥村委上马石村点和界富坪村鑫淇石料公司采石场点均无采石行为。3.原兴安县友发采石场、原鸿发采石场、原鹏鑫采石场、原上庄采石场四个点都在严关镇南采石场内,现已停止供电,并全部打击、关停,场内无采矿设备,待复耕复绿;水库采石场和高速公路采石场被列为灵川县矿粉产业园内,已报批,已获用地批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1.由兴安县人民政府组织联合巡查组,对辖区范围内违法点进行动态和固定巡查,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2.由工商部门对非法销售矿产品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查处。3.协调上级各职能部门,尽快解禁采矿权审批手续,实行疏堵结合,合理布局,以平衡建筑石料市场需求与供应。4.对已关闭的采石场,国土部门已行文申请上报桂林市地环站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矿山破损治理方案,并同时进行复耕复绿。

  问责情况:无

  四、X450000201806220061举报地点:梧州市市辖区

  反映情况:梧州市一直存在废塑料破碎厂生产加工,在市区周边大量回收废塑料,租用周边民房将塑料清洁破碎后运到广东等地销售。这些破碎厂基本上都是无证经营,没有任何环保措施,在废塑料回收破碎清洁过程中直接将污水排放至地下管道及河道,同时还存在非法加工医疗废弃塑料、农药瓶等现象。在破碎厂工作的农民工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给人身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也有部分破碎厂同时进行挤出造粒,排放大量的二公式英等有毒气体,生产污水也直接排入江河,严重危及市民用水安全。市区现有的破碎厂有:万秀区塘源废塑料加工清洁节破碎厂(位于塘源往圣文园途中龙湖派出所治安联防点旁)、万秀区钱鉴路浩森船舶机械厂旁废塑料加工清洁破碎厂(位于桂江二级保护水源区河东水厂上游约4公里)、龙圩区盘龙坳隧道口废旧塑料加工清洁破碎厂(位于龙圩水厂上游约3公里)、长洲区儒隆隧道口废塑料加工清洁破碎厂、红岭路长洲枢纽发电厂路口对面废塑料加工清洁破碎厂,以及钱鉴路五里仓、塘源火山路、龙圩区等小型破碎厂共约10家。以上废塑料加工清洁破碎厂为逃避检査,关门作业或晚上偷偷生产,在环保检查的时候甚至关门停业,待检查过后又恢复作业。投诉人希望取缔存在于梧州及周边地区的废旧塑料破碎清洁污染工厂。

  调查核实情况:

  1.梧州市万秀区繁盛回收经营部。检查时,发现原排水阀门未完全封堵,有少量渗滤液外排。2.万秀区钱鉴路浩森船舶机械厂旁废塑料加工破碎厂。检查时,该厂处在停产状态。该塑料加工厂因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从事废塑料回收加工生产已被梧州市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3.莫启文经营的废塑料破碎厂。对该厂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涉嫌排放高浓度废水,对其生产设备等进行了查封。4.梧州市物资回收公司明正金属购销部。该加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破碎加工设备已停止运行,该塑料加工厂因擅自从事废塑料回收加工生产已被立案处罚。5.长洲枢纽发电厂路口对面废塑料加工点。位于梧州市长洲区龙华村五组长洲枢纽发电厂路口附近有三家废塑料加工厂,均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6.钱鉴路六里仓两家废泡沫回收点。发现该回收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热熔机未配套相应废气处理设施。7.塘源火山路塑料回收点。检查发现该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但现场未能出示相关的环评审批手续。8.聂宜南塑料厂。场地内存放有约6吨的废料,部分废料露天堆放。未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五、X450000201806220035举报地点:北海市合浦县石康镇瓜山村委大垌村

  反映情况:位于石康镇瓜山村委大垌村对面国道公路25公里的两个加工厂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1.一个加工厂主要从事提炼工业废渣,经营多年,长期露天堆放大量工业废渣。出入拉废渣的车辆产生扬尘很大,晚上开工噪声影响附近村民。下雨时冲刷废渣的水污染工厂旁的河流。近期或因督察组到广西的关系,该厂将废渣拉走随意倾倒,发现的一个倾倒点为田寮垌村村路旁的空地,约有几百吨,另一个倾倒点在十字路高速收费站出口往石康镇方向的国道约两公里处左侧的树林里。2.该工业废渣加工厂对面的高岭土小加工厂的原料被露天堆放,白天晒泥打粉烟尘滚滚,雨天把白泥冲刷到运河里,污染河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该举报属重复举报,与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60058反映的问题相同。

  1.合浦县石康镇德旺新型废料加工厂:根据此前的举报情况,合浦县工作组已进行处理:(1)合浦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该加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堆场未按规定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环保部门已现场责令该厂今后对出入装货的车辆必须加盖篷布,且在夜间不得加工,对工厂旁的河流周边围堰要加固加高,以免大雨冲刷使废水进入外环境。(2)经调查确认,合浦县石康镇德旺新型废料加工厂的倾倒废渣点只有一个(田寮垌村村路旁的空地),另一个实为黄X废料加工厂的原料加工场(已另案处理)。对于合浦县石康镇德旺新型废料加工厂倾倒废渣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工作组已移交合浦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立案查处。

  2.合浦博鑫矿业经营部:2018年5月,该厂因涉及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办理合法的用地、用林手续,擅自建设高岭土厂的行为,被合浦县环保、国土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属于停产整改停产状态。近期接群众举报后经现场检查,该厂原料已加盖篷布,无原料裸露,未发现有生产迹象。现加工厂正在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停产整改。工作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白泥受到冲刷进入附近排洪沟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合浦县政府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合浦县石康镇德旺新型废料加工厂、合浦博鑫矿业经营部的环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对于合浦县石康镇德旺新型废料加工厂倾倒废渣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要抓紧办理,尽快查处到位。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6220037举报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

  反映情况: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防城港宏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大量重度酸水,从雨水管道排放,流入海洋。2018年2月该公司建了污水处理设施,每天24小时最多能处理20吨不达标的污水,每月污水量5000吨左右。晚上用油罐车拉出去乱排放,长达几年。晚上运输污水的车辆车牌为桂N36320。

  调查核实情况:此项投诉不属实。经查阅该公司建厂以来的《环境监察记录》,其污水处理设施已于2017年1月12日建成,2017年4月5日检查时已在调试处理废水,后续的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处理站运行有异常。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原料购买单据、产品销售单据以及公司水费单据、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该公司建成以来运行15个月,该公司生产理论上产生污水约14400吨,月平均产生污水960吨。实际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中,污水产生量为14020吨,已处理13979吨,还有部分在污水处理站系统内,远低于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3600吨/月)。经查阅该公司进货台账,发现投诉中提到的“晚上用油罐车拉出去乱排放,长达几年。晚上运输污水的车辆车牌为桂N36320”为该公司租用,主要用于运输收购来的皂角、油脚等生产原料。宏昌公司2017年2月开始试生产,港口交警大队提供的《机动车信息查询单》显示车辆类型为:重型罐式货车;使用性质为:货运;机动车状态为:查封。该车是否晚上拉污水出去乱排放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综上所述,此项投诉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七、X450000201806220034举报地点:贵港市桂平市白沙镇思建村1队

  反映情况:位于白沙镇思建村1队的广西桂平市陈启仁石场,产生扬尘污染,影响白沙三中师生的生活。该石场存在超范围开采行为,石渣场占用大量耕地,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开采行为威胁到高铁运行。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已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解决,过后又继续大量开采。

  调查核实情况:

  该石场开采作业及碎石工序均停止生产,未发现石渣占用耕地的现象,未发现有粉尘排放、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的现象;国土部门现场测绘核实,该石场不存在超范围开采问题。《南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桂平市陈启仁石场〈申请报告〉的复函》,原则同意开采。经核查,桂平市陈启仁石场运输道路离白沙三中最近处不足200米,道路运输扬尘对白沙三中师生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2016年中央环保开展第一轮督察时,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道路运输扬尘对白沙三中师生的生活产生影响的问题,白沙镇政府已要求该石场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抑尘。

  问责情况:无

  八、X450000201806220060举报地点:贵港市平南县丹竹镇

  反映情况:平南县丹竹镇是工业大镇,环境污染很大。但是现在整个丹竹镇的水泥厂、粉磨站、石灰厂、石粉厂、石场、红砖厂、沙砖厂、养殖场等都被平南县丹竹镇政府召集开会,要求全部停产一段时间,等过了中央督察组检査后再生产。投诉人认为出现“一刀切”现象,希望处理平南县丹竹镇政府乱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平南县丹竹镇现有企业:1家水泥厂(华润水泥)和3家磨粉站仍在正常生产;17家石灰厂中有2家石灰厂正常生产,2家石灰厂因灰尘过大,不遮盖煤场被相关部门要求停电整改,3家因没有生产原料停产,10家石灰厂正在停产安装吸尘设备;17家碎石场(石粉厂)由于没有原材料(石灰石),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5家页岩砖厂(红砖)有2家生产,有2家在维修设备,1家被责令停产。2018年6月4日至今,丹竹召开有关环保污染治理工作会议10次,其中要求建材行业业主参加的会议4次,没有禽畜养殖企业参会。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平南县丹竹镇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在所召开的会议上都是强调建议整改好后再生产,没有要求任何一个行业“全部停产”,更没有任何领导在会上要求全部停产一段时间,等过了中央督察组检查后再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1.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2018年6月15日下发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平办通〔2018〕48号)精神,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既要保证督察整改效果,又要避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2.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和巡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消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3.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悬挂标语,营造环境保护浓厚氛围;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报等,让生态环保知识更通俗易懂。

  问责情况:无

  九、X450000201806220044举报地点:玉林市北流市石窝镇石录村一带

  反映情况:北流市石窝德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自2000年起,在北流市石窝镇石录村一带陆续开办采石场、油毡纸厂、废轮胎火法炼油厂、混凝土搅拌站、洗砂厂等“散乱污”小企业,上述企业均无立项、环评、报建等手续,占用村民土地进行生产。其中,采石场采石产生噪声、粉尘污染,致使村民房屋开裂。引发水土流失造成村民林地农田被覆盖、被毁坏。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涉及6家企业,分别是:北流市石窝镇德新油毡纸厂、废轮胎火法炼油厂、北流市石窝德新石场、北流市石窝镇宏建搅拌站、北流市川玉瓷土加工厂、北流市石窝镇冠宇灰砂砖厂。其中北流市石窝镇德新油毡纸厂、废轮胎火法炼油厂已停产关闭多年,广西北流市石窝德新石场手续齐全,北流市石窝镇宏建搅拌站、北流市川玉瓷土加工厂、北流市石窝镇冠宇灰砂砖厂手续不完善。

  处理及整改情况:立案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X450000201806220051举报地点:玉林市容县绣江花园小区

  反映情况:玉林市容县绣江花园小区未配套建设有专用排烟道和地下排污道,也未预留有相应的位置及设施,该小区一楼商铺的多家餐饮店、酒吧等餐饮油烟直排小区,餐饮废水、垃圾随意丢弃;酒吧每晚经营至深夜,产生营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作息,同时多家餐饮店和酒吧的大功率空调的轰鸣噪声长时间扰民。该小区上述问题曾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受理过,但至今问题仍然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6月24日,容县接到通知后,由县环保局领导带队前往绣江花园餐饮店进行现场查看处理。经现场查证,绣江花园小区目前有8家餐饮店,群众举报餐饮店都没有配套专用烟道属实。经检查,8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厨房油烟废气经大功率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其中几家油烟净化装置比较简易或者老化,厨房油烟废气处理不够彻底,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群众举报称多家餐饮店、酒吧等餐饮油烟直排小区不属实。经现场检查,餐饮店的厨房废水经过滤网滤渣后排入店铺后面通道的排水沟中。群众举报称餐饮废水、垃圾随意丢弃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一、X450000201806220024举报地点:崇左市宁明县宁明县供销社

  反映情况:2016年向督察组投诉宁明县供销社7家作油坊问题后,政府已责令其业主立即停止生产。现这七家作油坊死灰复燃,就地排污,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群众反映的“2016年向督察组投诉位于宁明县供销社7家榨油坊问题后,政府已责令其业主立即停止生产。现这7家榨油坊死灰复燃”。经调查,原7家油坊,有5家已转行,不加工生产花生油,现有2家又重新生产花生油,另有1家新建在离供销联社铺面约20米的私人楼房内,部分属实。2.关于群众反映的就地排污,产生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问题。3家油坊采用电或煤气加热加工+物理压榨工艺,加工时产生油烟通过收集统一排向铺面后面擅自设置的排气管道,由于管道比油坊后面的居民楼低,而且管道与居民楼只有五六米,距离较近,排放的油烟由于受风向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油坊没有废水排放。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二、X450000201806220029举报地点:崇左市扶绥县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

  反映情况: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城东南广西扶绥种畜场、龙头乡林旺村、新宁镇大塘村境内,2012年9月成立自治区I类产业园,用地单位先占用后补办林地变更手续,或者在未经林业部门占用征收林地审批行政许可,也没有进行环评就动工建设,大片林地被毁,山塘、水库、河流被填埋,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近两年,先后有欧陆新能源汽车、容桂物流、达利园食品等项目用地2000多亩,在未经项目用地许可审批,未向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变更,也没有签订三项补偿协议等,就强行施工,大片幼林被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1.空港经济区自2010年成立以来已进驻的项目共30个(核心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项目)。截至2018年5月份,空港经济区共有39个项目已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准,批准使用林地总面积6885亩。有8个项目建设存在未批先用林地违法行为。2.空港经济区自2010年成立以来进驻的企业项目建设共有30家,已办理环评手续的有24家,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有1家,委托编制环评文件的有1家,另外4家企业已签约但未动工建设。3.《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1-2030)》于2012年8月获崇左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崇政函〔2012〕130号)。空港经济区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总体规划要求,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报建报批建设项目,遵循整体规划进行土方总体平衡,分区域对山体及沟谷进行平整。4.糖果休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二、三期项目已于2015年取得林地使用决定书(桂林审政字〔2015〕446、458号),使用面积208.9亩。广西达利园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5月17日在扶绥种畜场和龙头乡林旺村进行项目使用地公示,但该项目使用林地申请还没有得到自治区林业厅审批同意,存在未批先用林地行为。5.已落户空港经济区的项目,空港管委会征地工作组在开展征地工作时都依法依规进行,均等到完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费等三费补偿兑付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后才动工建设。不存在强行施工、大片幼林被毁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无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