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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2018年7月7日)

2018-07-08 14:0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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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270013

反映莲塘镇山柏村的污染问题:1.山柏页岩砖厂,排放废气影响农作物生长、噪声扰民;2.山柏混凝土站,灰尘大,晚上混凝土站车辆运输装卸噪声影响附近的村民;3.山柏混凝土站往南宁方向1公里处有一个新砖厂,影响村民饮用水,该砖厂为占用农田建厂生产。

南宁市

水,大气,噪音

1. 横县山柏页岩砖厂年产3000万块标砖生产线因与山柏村土地纠纷已于2016年10月停产至今,年产6000万块页岩空心砖生产线于2018年6月19日晚停产,厂区生产废气配套建设有碱液喷淋湿式脱硫除尘设施,脱硫除尘后经75米烟囱排放。查看厂区周边植被及农作物,未发现有大量粉尘沉积痕迹。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噪声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2.广西横县桂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厂区配套防尘降尘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在50米范围内无居民房子,噪音主要来源为厂区作业、运输噪音及公路往来车辆噪音,横县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尽量避开休息时间运输,减少噪音污染。3.横县柏晟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脱硫除尘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办有采矿许可证,并租用莲塘镇山柏村经联社集体土地作为页岩矿项目临时工棚用地,矿山范围及工棚临时用地均未占用基本农田。山柏新村饮用山泉水,直接从山上引到家中饮用,未发现砖厂行为导致水体受污染和影响村民饮用水现象。下一步,横县将继续强化监管,要求相关企业管理运行好污染防治设施。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

D450000201806270015

反映位于土金路和美巷1-2号二楼的大聚会酒店,污水管道经常堵塞,导致污水流向一楼的露天平台,渗到一楼,污水臭气熏天,影响一楼的住户。

南宁市

水,大气

经查,大聚会酒店位于邕宁区蒲津路和美巷1-2号,租用靠近和美巷旁的供销社办公大楼二楼作为酒店经营,酒店洗碗槽的水随水沟进入三级隔油池,隔油池排污管破裂后污水渗漏到一楼住户。针对该酒店存在问题,邕宁区环保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酒店加强管理,并清理排水沟、隔油池附近地面,重新铺设防水层,完善三防设施,及时修补污水管道渗漏环节,确保污水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且严禁向周边道路直接排放。2018年7月2日,经邕宁区相关部门再次现场核查,该酒店已将隔油池、排水沟及附近地面清理干净,其余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下一步,将继续督促该酒店整改落实。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3

D450000201806270017

反映五象丽景小区附近的银岭路垃圾中转站不符合现在的规划要求,之前周边主要为荒地,现状周边有较多的小区以及学校,之前的环评结论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

南宁市

其他污染

银岭—清风路垃圾转运站项目在环评审批阶段已充分考虑到了周边小区、学校对大气环境的防护需求,环评结论符合相关规范;同时银岭—清风路垃圾转运站及银岭小学相关规划手续符合程序规范,并在相关群众诉求的基础上优化了方案,用地选址及用地面积是合理的。举报问题中关于银岭—清风路垃圾转运站“不符合现在的规划要求、之前的环评结论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等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

4

D450000201806270024

反映横县云表镇南康村委云表水库旁有一家养猪场,异味明显,养猪废水排到水库下游的沟渠,流经村庄,影响居民生活用水。

南宁市

水,大气

经调查,位于横县云表镇的养猪场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配套有1座沼气池、1个黑膜沼气池、1个储存池、1台渣水分离机、1个干粪房,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业利用,并有污水外运台帐;猪粪进行干清粪收集后外售,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但养猪场储存池黑膜有破损,未签订有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协议。横县已要求养猪场进行整改,并对旁边小溪上游及下游400米处水采样送检,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得出。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

D450000201806270025

反映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工业园建业一街有一家电镀厂,排出的废气有刺鼻味,怀疑该厂的废水、废料未按规范处置。

南宁市

大气

经查,反映的企业为位于良庆区玉洞工业园建业一街的南宁普来得工贸有限公司,从事热镀锌螺杆加工,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良庆区组织良庆区环保局于2018年7月1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为热镀锌螺杆加工企业,不属于电镀加工企业,检查未发现有酸洗设施,工艺废气主要为锌锅镀件过程中产生的锌烟和挥发助镀剂氯化铵气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烟气洗涤塔处理后排放。良庆区环保局当场要求南宁普来得工贸有限公司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良庆区将加强南宁普来得工贸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减少废气、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6

D450000201806270044

反映安吉大道至高安路心圩江一段河岸被填埋,上面放置有集装箱。还反映安吉大道北段扬尘大。

南宁市

大气

2018年6月29日,西乡塘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大塘村东坡2队心圩江岸边土地上堆有建筑垃圾,城区现场责成大塘村立即开展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恢复河岸原状;河流沿岸旁建有货品仓库及停车场,部分货车在中转过程中临时将集装箱放置在河岸旁,现场未发现集装箱造成交通拥堵或其他污染乱象等情况,城区责成业主立即清理堆放的集装箱,严禁再次出现在河岸违规放置集装箱行为。安吉大道、南武城市大道作为进城主干道,路面破损易引发车辆颠簸、撒漏等二次污染问题,扬尘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安吉立交桥及西津村地铁站周边提升工程均在施工,存在大型车辆出入村道、停车场、泥头车、搅拌车辆造成扬尘污染情况,高新区和西乡塘区已组织环卫部门加大频次对该路段洒水降尘作业,组织炮雾车定时洒水降尘;同时由城管部门加强路面巡查,严查车辆砂石撒漏现象,监督工地做好规范化管理。下一步,将加强巡查力度,加大道路洒水降尘作业设备投入,发现扬尘问题立即整改。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

D450000201806270049

反映宾阳县财政局旁边陆村村委喇叭扰民。

南宁市

噪音

经查,宾阳县陆村村委是城中村,村委办公楼位于县财政局旁,周边住户主要是陆村村委马村群众及财政局职工等居民,喇叭距最近住户(商店)约20米,距其他住户有30米以上。该喇叭2018年年初安装在村委办公楼三楼楼顶,主要用于宣传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以及天气监测、天气预报、行业气象服务信息、气象灾害防御建议指南、气象科普知识等;宣传农业、林业、水力发电、国土等部门发布的农业技术、病虫害防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等预警及服务信息;相关部门宣传有关强农惠农、精准扶贫等政策。优先发布气象预警信息,遇灾害性天气,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晚上21时后,除了暴雨红色预警外,其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播放),都及时通过气象预警大喇叭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气象预警大喇叭广播时间安排在8:00、17:30两个时段内,且每次连续广播2遍,广播时长不超过5分钟。经宾阳县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以及到县气象局及陆村村委办公楼走访周边住户了解情况,群众多数认为喇叭宣传做法好,但也有个别群众认为广播声太大或宣传时间过长。下一步,将加强管理,提供便民又不扰民的服务。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8

D450000201806270059

反映上林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至农田。曾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未得到解决。

南宁市

经查,位于上林县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林分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口,夏季强降雨较多时,有溢流至农灌渠情况,溢出的水淹到厂左边皇主村上塘狂庄群众的农田。目前该公司正采取措施整改,对溢流口进行技术改造。上林县多次与运营方及当地群众到被淹农田现场察看农田被淹情况,并与群众协商解决方法,因并没有造成太大污染,最后与群众达成共识,以每亩300元进行经济补偿,取得了群众的谅解,现补偿金已经足额发放给受淹的群众手中。目前,该公司已在农灌渠上游设置铁丝网格,阻拦垃圾随雨水流入农田,同时要求生产运行班每班加强对农灌渠巡查,及时清理铁丝网的垃圾和疏通农灌渠,避免污水再次淹进农田。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9

D450000201806270070

反映滨江广场早上6点就有高音喇叭扰民,露天唱歌、拉二胡等,一直到晚上。

南宁市

噪音

经查,位于良庆区的滨江广场内白天多为老年市民进行休闲活动,有部分老人奏乐唱歌、跳广场舞;晚上有人利用音响唱歌,群众就该问题多次报警。2018年3月,良庆区组织良庆公安分局大沙田派出所开展了滨江广场社会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对2个违法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共计400元,对2个违法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口头警告,并多次对群众进行法律宣讲教育,摆摊唱歌行为已得到有效制止。反映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针对群众白天在滨江广场使用音响影响周边群众问题,良庆区大沙田派出所安排人员每天对该广场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对弹奏乐器、唱歌、跳广场舞产生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劝阻和教育。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查管理,有效遏制噪声扰民行为。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处罚

10

D450000201806270080

反映云表镇南康村委亚坡村,云表水库大门前有个养猪场,臭气熏天。

南宁市

大气

经调查,位于横县云表镇的养猪场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配套有1座沼气池、1个黑膜沼气池、1个储存池、1台渣水分离机、1个干粪房,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业利用,并有污水外运台帐;猪粪进行干清粪收集后外售,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但养猪场储存池黑膜有破损,未签订有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协议。横县已要求养猪场进行整改,并对旁边小溪上游及下游400米处水采样送检,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得出。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1

D450000201806270089

反映青秀区白云路荣和山水美地楼下的餐饮店如东北饺子农家菜馆、潮汕砂锅粥、田园香味餐厅等未按要求接入油烟排烟道,私自往广告牌后面排放,产生的油烟仍然存在扰民现象。

南宁市

大气

2018年6月14日下午,青秀区组织城区环保局、南湖街道办组织荣和三水美地所有餐饮店业主在物业门前中庭召开协调会。会前,街道办工作人员向小区内餐饮店下发督办函,环保局对涉及投诉案件的餐饮店下达整改通知。协调会上,青秀区环保局对餐饮店业主及物业工作人员宣传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责令涉及油烟直排问题的餐饮店业主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对油烟总排烟进行维修,保障管道通畅,发现问题马上整改。6月29日,青秀区组织人员到现场复查,荣和山水美地物业公司已聘请专业清理公司对商业街的主排油烟管道及设备进行清理,确保主油烟管道通畅。同时涉及油烟直排的餐饮店大部分已整改完毕,已将油烟管道接回商业街主油烟管道。现只有1家餐饮店南宁市田园小炊餐厅还在整改当中,环保局已责令田园小炊停业整改。下一步,将继续督促该餐饮店整改落实。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12

D450000201806270090

反映西乡塘区安吉高速路口C津区电商物流C、D区公开销售劣质柴油,使用这些柴油的汽车排放尾气严重污染环境。

南宁市

大气,其他污染

2018年7月2日下午,市商务局组织市工商局、市环保局、西乡塘区政府相关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经查,举报反映的西乡塘区安吉大道68号西津电商物流园D区信息部2栋6号铺面,由广西大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给经营户林飞使用。现场检查该铺面大门紧闭,无人看守,物流园管理方在现场未能联系上该租户,之后由物流园管理方相关工作人员打开相关门锁,发现地下存储设施一处,残留部分疑似油性液体;房内存放枣红色铁皮罐体2个,罐内有少量疑似油性液体;现场未发现有加油机和相关经营材料。已委托广西质监院现场抽取地下存储设施内的疑似油性液体,送检确定液体属性后,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对广西大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同时要求广西大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对现场检查的油罐等设施妥善保管,以便后续查处。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3

D450000201806270094

反映原武寨村小学的校园内有一家散养型养猪场,距离居民很近,该养猪场废水排入池塘,产生的恶臭气体明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南宁市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位于横县云表镇武寨村的原武寨小学现已改建为横县云表镇武寨幼儿园,现场调查时学生们正在上课,校园内未发现有养猪场。经询问武寨村经联社干部与武寨幼儿园园长,均反馈校园内无养猪场,因此该投诉不属实。

不属实

14

D450000201806280002

反映西乡塘区秀灵路秀厢二组小区门口每天晚上大约十点半有几家占道经营的烧烤摊、夜宵摊,产生的油烟污染大,噪声扰民。秀灵路西二里沿街十多家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

南宁市

大气,噪音

针对烧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西乡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自6月14日起,每晚22:00-次日凌晨2:00在多个重点区域实施守控,确保污染扰民现象立即整改。6月29日至30日夜间,西乡塘组织联合执法工作组对秀灵路东五里及周边区域、广西大学东门旁美食广场、秀灵西二里等区域进行全面整治,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巩固整治成果。6月29日至7月1日,高新管委会组织环保、城管规划监察大队等部门对秀灵路西二里进行沿街排查,排查发现有13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有12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家未能出具手续;11家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家未能出具手续;13家餐饮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店经营时产生油烟未经处理低空向外环境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高新区环保部门向餐饮店经营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一步,将联动西乡塘区联合执法整治,有效改善该区域环境。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
查封扣押

15

D450000201806270014

反映溶江镇莲塘村委莲塘自然村有十多家养猪场,这些养猪场没有任何的环保措施,猪粪水直排水沟,水沟通往漓江。

桂林市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莲塘村委莲塘自然村无养殖户,溶江镇莲塘自然村委七里圩村存在生猪养殖。据现场检查,该村现有生猪养殖户11户。部分养殖户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善,无法有效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物,有污水直排现象;个别养殖户没有及时清理沼气池和化粪池,池内容物满后外溢,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养殖户在饲料、环境消毒、粪污处理过程中没有全程使用益生菌,以致臭味较浓;养殖户在栏舍清理过程中,没有采用干清粪模式,仍沿用落后的水冲洗栏舍模式,造成污水量过大,排入附近水沟;绝大部分养殖户没有改用防溢漏饮水器,饮水溢漏,增加了污水量;部分养殖户未建设遮雨的堆粪棚,一旦遇到大雨天气,粪污随雨水流入附近水沟。

部分属实

  1. 由溶江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莲塘村委七里圩村各养殖于2018年7月10日清除养殖场排入环境中的废水、废渣。
    2.兴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于2018年7月6日前下达通知书,责成莲塘村委七里圩村各养殖场停止购进、繁育猪仔,并于2018年10月31日完成现有生猪的清栏工作。在清栏期间,严禁废水、废渣外排。 3.溶江镇党委政府于2018年11月15日前,督促莲塘村委七里圩村各养殖场完成厂房拆除及现场清理工作。

16

D450000201806270032

反映临桂人民医院对面的滑石厂作业时噪音、粉尘扰民,之前承诺说要搬迁,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未搬迁且还在加扩建。

桂林市

噪音,大气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桂林桂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滑石粉加工厂,位于龙门路,2008年改造扩建,年产滑石粉12万吨。扩建的食用药用车间已到环保部门办理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

1、该厂四个生产车间共有14台生产设备,都安装有消声设施、配备布袋或滤筒收尘设施,每个车间都安装有隔音卷匝门,在生产期间都关闭门窗生产。从滑石开发有限公司加工厂粉尘和噪声的历史监测数据看,滑石公司排放废气、噪声虽然达标,但对周边居民也存在一定影响。

2、桂林桂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建厂以来未向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承诺过搬迁。除2008年新扩建食用药用车间外再未进行过扩建。

部分属实

1.2018年7月2日临桂区再次组织监测部门对桂广滑石公司进行噪声和粉尘进行监测,等监测结果出来后,一旦发现其超标立即进行处罚。       2.责成桂广滑石公司进一步采取有效降噪和降尘措施,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和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7

D450000201806270034

反映:1.江东巷前面有一条水沟污水直排入漓江。2.从草坪回族乡到阳朔的刘公村漓江段,该河段竹排发动机噪音过大且整个漓江沿岸都未设有厕所,游客的屎尿排泄物排入漓江里,造成河流受到污染。

桂林市

水,噪音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 举报反映的江东巷水沟位于阳朔镇东岭社区江东路和沈家榨村旁,该水沟内的污水来源主要是东岭社区1800人的生活污水。该社区居民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该水沟,该水沟为土沟,污水最终通向漓江。
    2.2018年6月29日阳朔县对草坪回族乡到留公村漓江段的排筏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在草坪回族乡到留公村漓江段的4个码头均建有旅游厕所,并配有专职保洁人员,每天对公厕进行4次保洁,做好公厕内外环境卫生工作。且漓江旅游排筏筏舱为开放式,不存在游客的排泄物排入漓江的情况。

部分属实

1.阳朔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日开工,将居民和零散民宿的生活污水集中引流至周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中,并做好雨污分流工作,确保2018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2016年阳朔县污垃办已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将阳朔镇东岭社区污水治理纳入桂林市漓江排污截流治理项目,桂林市人民政府拟将东岭社区污水治理纳入漓江排污截流工程项目(三期)。
2.阳朔县相关部门加强漓江现场巡航检查,杜绝旅游排筏污染漓江水域、噪声扰民的情况发生。

18

D450000201806270046

反映毛塘社区一部分居民在杂货间养鸡异味大。

桂林市

举报内容属实。
毛塘路社区居民利用杂物间养鸡问题主要存在于广西第一机床厂小区。机床厂小区原是企业宿舍区,2002年企业倒闭后,该小区便交由社区管理,为无物业小区。原机床厂在空地上建设有120多间杂物房,分配给居民使用,调查发现有40多间杂物房存在养鸡行为,共饲养约500只鸡,养鸡产生的异味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由毛塘路社区做好入户宣传工作,要求在杂物间养鸡的居民做好卫生工作,定期清扫除臭,逐步减少饲养量,不得放养。  2.七星区将结合创城复卫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环境治理工作。

19

D450000201806270048

反映:1.该镇从古桥下生活污水直排漓江,异味大。2.桂林市中山南路粮贸大厦酒店河边,有个排污管道直排废水至南门桥河。3.投诉人反映向12369桂林市环保局反映,该接电话人员推诿,叫投诉人找灵川县。

桂林市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2018年6月29日灵川县现场调查核实:生活污水直排漓江所指位置实为古镇万寿桥西侧排水口,为大圩镇区雨水排放口。由于部分建设资金尚未落实,该片区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造成部分生活污未接入污水处理厂,混入雨水渠道排放至马河,最终汇入漓江。此项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南门桥河实为南门桥所在的桃花江流域,两岸均为居民区住宅区,经现场查看核实由于周边部分居民在住宅区阳台排放污水至雨水管网,再从雨水管网流入桃花江。此项举报问题属实。

3.桂林市环境保护局12369接线员是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正确引导投诉人找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不存在推诿。

基本属实

1.灵川县人民政府立即对该排放渠道进行卫生清理,防止杂物进入漓江水体;争取落实污水管道建设资金,于2018年12月底完成管道建设,完善该区域的雨污分流设施,将污水全部接入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象山区人民政府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正确排放污水;积极进行整改,预计2018年8月底前完成截污改造工程。
3.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强接线人员业务培训,耐心做好投诉人解释工作,努力畅通投诉人诉求表达渠道。

20

D450000201806270051

反映桂林市监狱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至英才科技园水沟。监狱冶炼车间废气、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曾向社区、市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桂林市

水,大气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9日七星区现场调查核实:
1.6月25日,桂林市普降大雨,桂林国家高新区园区局对桂林监狱周边进行检查时发现原被封堵的水泥支管因雨水流量大而被冲开,导致生活污水泄露流入周边排洪渠。6月27日,园区局重新组织施工,使用混凝土对水泥支管进行了封堵。6月29日,七星区环保部门及园区局进行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桂林监狱污水管道有破损泄漏,无生活污水排入排洪渠的情况。

2.桂林监狱内未发现有冶炼车间,只有铸造车间,始建于1979年,目前铸造车间每月开炉10—15天。调查当天该车间停产,停产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铸造车间在开工生产时使用分室反吹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车间周边有明显的粉尘。

部分属实

1.桂林监狱将加强对污水管道的日常维护管理。桂林国家高新区园区局加强对英才园排洪沟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桂林监狱铸造车间恢复生产后,对生产废气进行监测。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废气超标排放,依法进行查处。

21

D450000201806270052

反映恭城县矿产公司,污水排到农田,导致山林被毁。现在只做表面修复。

桂林市

水,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桃花江(莲花石)矿区自2016年7月停产至今,现处于整改阶段,已无开采废水产生。该矿区水域西岭镇崩山屯范围土地已丢荒一年,没有污水灌溉。该公司桃花江矿区开采废石堆放在窿口周边,对窿口周边山林的确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该矿区编制《恭城县矿产公司桃花江矿区植被恢复初步设计》,且按照方案开展了覆土复绿工作,部分窿口废渣场已建挡渣墙、已进行覆土及种植杉松树苗、爬山虎及撒播了草种。

部分属实

恭城县人民政府责成县林业部门督促县矿产公司严格按照《恭城县矿产公司桃花江矿区植被恢复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复绿,确保按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22

D450000201806270060

反映位于盛景科技大厦后、两栋居民楼旁的澳群彩印厂,该彩印厂的排风机对着居民楼排放废气,彩印厂作业时机器产生的噪音扰民。曾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桂林市

大气

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6月29日七星区现场调查核实:
澳群公司成立于2003年,盛景中心商住楼于2008年建成,澳群公司胶印车间与盛景中心仅一墙之隔。
1.现场调查发现,澳群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胶印车间有间歇式废气排放。七星区委托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产生的恶臭气味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2.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澳群公司进行厂界噪声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昼间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企业西面厂界夜间噪声超标。

属实

1.七星区环保部门向市税务机关通报澳群公司噪声超标的情况,由税务机关依法收取环保税。
2.责令澳群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对胶印车间排风机的整改,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对胶印车间设备噪声的整改。并按要求完成VOC气体的整治。

23

D450000201806270061

反映位于三皇镇与百寿镇交界处,306省道南边的尾矿库(已停产五六年),下大雨时尾矿池满后溢出渗透到地下、尾矿库堤坝崩塌。曾向镇、县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桂林市

土壤

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8年6月29日永福县调查核实:
306省道南边的尾矿库实为永福县久鑫选矿厂尾矿库,久鑫选矿厂始建于2007年,至今已停建11年。2016年12月久鑫选矿厂自行拆除、转移了所有生产设施设备,现已属无主尾矿库。

  1. 现场勘查发现久鑫选矿厂原办公区域已被村民改作选果场,尾矿池内除了低于池底的蓄水处之外已经全部干涸、无积水,尾矿池内小面积可见有尾矿残余,尾矿池围堰宽厚,坝内、外坡均长有杂草。除三皇镇人民政府2017年的整改施工痕迹外,未见有其他新土痕迹。2.尾矿池堤坝周边有简易截水沟,库区外雨水无法进入尾矿池内。池底铺设有水泥排水管道贯穿两侧,排水管道两头堤坝用片石及水泥构筑,堤坝稳固,至今未出现堤坝崩塌或者池水外溢情况。据当地村屯负责人反映,尾矿池自建成以来,未发现过因雨造成池满外溢情况。3.2016年、2017年接到群众反映后,县、乡政府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不属实

1.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管责任的落实,严防、严控、严治各类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
2.进一步完善尾矿库环境影响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环境影响事件,能及时、科学地开展抢险救援,遏制环境影响扩大。
3.永福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明确该尾矿库的管理单位,尽快按照小型尾矿库的闭库注销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闭库设计,落实闭库治理措施,验收合格后及时注销。

24

D450000201806270064

反映龙胜嘉隆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生产废水排入小沟后汇入三门河,污染河水,雨天矿区山上的废渣被冲刷到路面,晴天该厂生产时粉尘很大。

桂林市

水,大气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龙胜县6月29日调查核实:
龙胜嘉隆建材有限公司实为龙胜嘉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龙胜县三门镇双朗村河口组。2016年10月获得县环保局环评批复,目前项目环保验收材料正在编制中。2017年12月后相关部门部门分别对该公司下达停止生产作业的指令,同时收回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2017年12月底以来该公司采石场及碎石加工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恢复生产迹象,现场检查时未见有废水产生和外排情况,部分生产设备及环保处理设施已被拆除,沉淀池内无生产废水,拆除的污泥压滤机置放于堆料场内。
2.该公司矿区下方有2条公路,一条是公司矿区内自建通场水泥路,并通往中寨组;一条为通往河口组未硬化的泥石路。靠近矿区的通场公路上方建有安全平台,用于防止矿区山上的废渣、废石滑落路面。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矿区山上废渣冲刷到路面的情况,但路面上有少量碎石料(成品),初步判断为当初运输碎石料时撒落路面造成。

部分属实

1.龙胜县人民政府责令龙胜县嘉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清除公路路面的碎石,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保障公路通行安全。此项整改工作于2018年7月7日前完成。
2.龙胜县人民政府将加强管理。如该公司要恢复生产,要严格按照绿色矿业发展建设的标准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25

D450000201806270065

反映石塘镇收集城区污水的污水管道已建好,但是石塘镇污水处理厂未建好,排放口设在凤灌国道大桥下面,污水收集后直接排入无名江,汇入湘江,污染河流,恶臭扰民。

桂林市

大气,水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全州县现场调查核实:
“无名江”实指长亭江,在石塘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前,存在沿江住户把各自的排污管安放至江边排放生活污水的现象。2016年11月石塘镇污水处理项目实施建设后,项目已沿长亭江铺设污水主干管网,经穿凤灌二级公路桥至石塘镇污水处理厂,沿江各户生活污水通过设置支管接入了主干管网,因部分支管敷设在江岸上,群众误认为是设置的污水排放口。据观察,凤灌二级公路桥下没有设置排放口,也没有污水流出。由于石塘镇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污水处理设备还不具备运营条件,目前不能运转,收集的污水只能暂从污水处理厂尾水口排放。

基本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将加快完善石塘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组织人员力量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正式运行,解决石塘镇区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
2.全州县人民政府将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处理有关问题,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正常运转。

26

D450000201806270078

反映黄沙瑶族乡滩头村委的九滩瀑布2006年被截断,建设九滩水电站。水电站把旁边的小河的水引至水电站,造成村民没有水灌溉农田。水电站建了大坝,下大雨容易造成农田淹没。

桂林市

其他污染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30日临桂区实地调查核实:
九滩水电站位于临桂区黄沙瑶族乡滩头村委,电站厂房位于黄沙瑶族乡滩头村委采育场拉友江河的左岸(海拔高程335米)处,电站引水主坝一座,副坝6座。水电站于2002年6月开工建设,2004年9月投产发电。九滩水电站相关手续材料齐全,且电站已按要求落实了水利、环保有关措施。
1.九滩水电站引水主坝位于九滩河上、九滩瀑布上游,截流河水引入隧洞发电后,九滩瀑布景观受到影响。
2.水电站取水下游影响范围内只有沿河岸少量农田,目前基本种植了经济作物,生产灌溉用水量较少,因为在河边,灌溉方便。在水电站运行期间应根据水资源论证要求保证向坝下游脱水、减水河段排放必要的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如群众遇到用水特殊困难时,双方协调解决放水。
3.水电站大坝建在山区河沟上,设有泄洪道,不容易造成农田淹没。如遇特大暴雨造成农田淹没,根据水电站与村民协议,由电站按协议规定赔偿村民损失。

部分属实

1.临桂区人民政府将加大对九滩水电站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将立即处罚。
2.临桂区人民政府责成九滩水电站在2018年7月7日前内向坝下游脱水、减水河段排放必要的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

27

D450000201806270082

反映:1.位于黄关镇李官村的黄关砖厂,在清水塘把杉树砍光,挖泥烧砖;2.黄关镇干口庭有人非法采砂,山体遭到破坏。

桂林市

生态

举报问题属实。
灌阳县现场调查核实:
1.黄关砖厂实为灌阳县黄关闽辉环保砖有限公司,位于黄关镇黄关村,该砖厂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遭破坏的山场实为黄关镇李官村油草塘八份山场,该山场为村民陆某所有,无任何手续,陆某于2017年2月开始在山场取土并出售给灌阳县黄关闽辉环保砖有限公司,采挖山场面积约2.4亩。该山场经鉴定属于林地,陆某存在非法取土、破坏林地植被现象,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县国土部门2018年1月已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黄关镇干口庭非法采砂现象,位于黄关镇李官村肖云屯干口坪。当事人周某租用黄关镇李官村第五组集体山场,从2017年开始,陆续对山场进行非法采石采砂,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非法侵占林地5.85亩,该行为使山体遭到破坏,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属实

1.灌阳县林业局对黄关镇李官村油草塘八份山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在2019年5月31日前恢复植被。
2.灌阳县林业局对黄关镇李官村肖云屯干口坪周某非法侵占林地采石采砂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并对其立案调查;于2018年7月6日前对周某某非法采石采砂点进行取缔。

28

D450000201806270083

反映:瓜里乡白水村,在村里修有两个水电站,其中一个是鑫源水电站,另一个不知道名字。1.水电站人为阻断河流,鱼虾绝迹;地表水被人为截断后,野生物种绝迹。2.属于保护文物的高仙桥,其桥墩的基础是松木,没有水浸泡容易腐烂,致使文物受到损坏。3.饮水隧道爆破时,震坏水井水源。造成村民饮水不足,农田灌溉用水不足。4.河道无水,裸露的河道被无序占用,影响山洪泄洪。5.水电站运行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的居民。6.瓜里乡田洞里村有一个矿点,堆放的矿渣裸露,无植被生长。

桂林市

生态,噪音,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9日资源县现场调查核实:
1.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辖区有宏源水电站、坪坦水电站、百鑫水电站三座小型水电站,宏源电站属民营电站,相关手续齐全。以上三座小型水电站,在上游修筑拦河坝截流,通过隧洞将河水引入渠道进行发电,这段干流途径白水村公所、白水完小,两岸农户及农田较多。调查当天是丰水季节,上游河水溢过拦河坝向下游流水量较大,没有出现断流现象,也未出现鱼虾绝迹和野生物种绝迹现象,但鱼类无法回游。
2.经现场核查和资源县文物管理所证实,高仙桥2017年进行了维修加固,桥墩基础是固有的坚石而不是松木,出现断流,不会对高仙桥文物造成损坏。
3.对于村民用水问题,近年来资源县对各乡镇实施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建设,瓜里乡白水村及学校都已安装自来水,不存在村民用水困难。
4.经对拦河坝、引水渠道溢洪口、发电厂房尾水这一河段现场勘查,没有出现断流现象,未存在裸露的河道被无序占用现象,不影响山洪泄洪。
5.现场核查,电站运行有噪声,但经现场监测,未超标。
6.矿点为大坪头背石坪长石矿,该矿山采矿权证已于2012年10月26日到期,到期后该矿山就没有再开采,矿点植被绝大部分已恢复,只有山脚边有200平方米左右的林地因矿渣裸露没有恢复植被。

部分属实

1.资源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县水电站的监管,要求水电站正确处理好周边群众关系,在枯水季节监督电站按延续取水要求下泄生态环境需水量,确保生态环境用水,优先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同时,按照逐步退出机制,将到期的小水电站进行退出处理。
2.资源县人民政府责令背石坪矿主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恢复治理,于2018年10月30日前对裸露的矿渣进行清理,恢复植被。
3.资源县人民政府要求县环保局对电站开展监督性监测,适时公布监测结果,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排污、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处罚,同时要求企业做好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9

D450000201806270005

反映不满意富祥石场污染问题政府处理公示中“不属实”的说法,群众认为实际情况是有污染的。该石场对岑溪市和容县的陈村、李村都有影响,希望督察组到实地进行核实。

梧州市

生态

一、反映群众认为实际情况是有污染的问题。
1.反映噪声问题部分属实。
监测报告表明:富祥石场北面昼间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石场西面昼间噪声超标;石场周边村庄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均达标。
对于厂界噪声超标问题,岑溪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17日下达《责令停产限期改正环境问题通知书》(岑环通字﹝2018﹞8号),责令石场停产整治厂界噪声排放。
2.反映粉尘和水源污染问题。
监测数据表明,富祥石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达标。石场周边地表水各监测点6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二、反映该石场对岑溪市和容县的陈村、李村都有影响问题。
2018年6月17日,岑溪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容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一起到容县陈村进行调查。经向陈村支书和主任了解,两年来从未接到村民投诉水源受到污染问题,容县环保局也未接到水源遭受污染投诉。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30

D450000201806270011

反映位于马路镇谈荣社区的顺兴福皮业有限公司,十几年来臭气熏天,趁着下雨或晚上12时后将污水直排黄华河。

梧州市

水,大气

1.2018年6月26日现场检查,公司异味主要来源于车间进购回来的原料(盐渍生牛皮)和污水处理曝气池散发出的气味,经监测,厂界臭气浓度超标。岑溪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2018年7月31日前对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整治完毕。
2.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也没有发现其它偷排现象。该厂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从在线监测上传数据和岑溪市环保部门监控平台中,未发现污水直排异常数据和趁着下雨或晚上12时后将污水直排的情形。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31

D450000201806270039

反映天星村养殖场建在天星村水库旁,马路镇的上水冲养殖场建在上水冲水库旁,这两个养殖场都将养殖废水直排至水库,导致水有异味。曾向岑溪市环保局反映无果。

梧州市

1.天星村养殖场
经查,天星村养殖场建在天星村水库旁,养殖场经岑城镇政府批准为设施农用地。养殖场建有沼气池,水库水有轻微异味。经监测,天星村水库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
2.上水冲养殖场
经查,上水冲养殖场建在上水冲水库旁。养殖场场用地手续经马路镇镇政府批准为设施农用地。该场粪污水经沼气池发酵后,再流到贮存池,定期运输至养殖场的500亩果园作肥料利用,养殖场部分污水未收纳、雨污分流不彻底。经监测,上水冲水库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
之前从未接到过上水冲养殖场(冼盛文养殖场)的投诉。天星养殖有限公司2016年中央督察期间被投诉,当时落实整改,后没有接到过群众举报投诉。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2

D450000201806270056

反映西南特钢厂全天开工产生噪音、黑烟,产生的污水排到桂江。

梧州市

噪音,大气,水

1.经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噪声超标的问题。
2.2017年复产后已停用煤气发生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日常检查时,环保部门曾发现企业存在熔炼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经整改,目前企业已改进投料方式,减少因投料时天车阻挡废气排放口而造成的废气无法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的情况。现场检查进,炉渣磁选场及附近未硬化场地粉尘扬散较严重。
3.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员对炉渣磁选生产线旁的环山雨渠和企业西侧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3

D450000201806270068

反映:1、梧州市立新洗涤厂(位于龙圩区)生产废水处理不达标就直接排入河流,烟囱冒黑烟;2、岑溪市天天洗涤中心锅炉没有除尘设施,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至污水管网;3、岑溪市益生宜居洗涤厂生产废水直排入小溪;4、实际上岑溪市所有乡镇的卫生院都没有废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5、岑溪市4家碗筷消毒中心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

梧州市

水,大气

1.经查,立兴洗涤公司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华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浔江。公司烟囱偶尔排出黑烟,原因之一为水循环设备不能全部过滤,导致未过滤的烟气从烟囱排出。
2.经查,天天洗涤中心的锅炉配套建设有水淋除尘设施。废水则通过厂区内的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阴离子表面活性浓度均达标。
3.经查,岑溪市益生宜居洗涤厂已经停止生产,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搬到厂房外。
4.经查,岑溪市16个镇级卫生院,其中14家镇卫生院都配备有污水处理设施,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另有2家仅建有污水池,经简单处理后排放,2家卫生院设施建设已招进行投标。
5.经查,发现岑溪市东方韵之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未配套设置三级沉淀池,餐具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是经两块隔油网后排放。另外三家消毒中心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岑溪市污水处理厂。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4

D450000201806270071

反映岑溪市天天洗涤中心烟囱排放黑烟,烧木片产生的烟灰粉尘很大,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沟。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处理。

梧州市

大气,水

1.天天洗涤中心使用是燃柴锅炉,锅炉废气通过水淋除尘装置工艺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水淋除尘装置运行基本正常,未见烟囱排放黑烟。但岑溪市环保监测站废气监测,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床上用品清洗、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厂内的沉淀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岑溪市环保监测站对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的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岑环测报〔2018〕463号)显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阴离子表面活性浓度达标。
3.岑溪市环保局经排查信访记录,近年来未收到投诉天天洗涤中心环境问题信访案件。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5

D450000201806270086

反映旺甫乡山心村龙田火车站,鸣笛噪声扰民。

梧州市

噪音

机车司机根据线路行车信号操作,在经过该段曲线和隧道时,会根据鸣笛标识鸣笛。在该段线路上,玉林工务段根据线路情况,在益阳往湛江方向车站信号机外方676km+175m处设立了机车鸣笛标,鸣笛区段在车站范围以外。
该地点设置鸣笛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但关于鸣笛声音量的问题,现有机车都是固定统一音量,暂无法降低音量。

属实

36

D450000201806270003

反映石康镇洪宇白泥厂将洗白泥的废水直排南流江分支。

北海市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调查组于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年加工2万吨陶瓷土矿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循环使用,没有发现生产废水直排外界水体的痕迹,但厂区地面有生产原料和产品洒落的情况。由于厂区地势南低北高,存在雨天雨水携带洒落白泥排入厂区南侧河流的隐患。
2018年6月19日,调查组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 6月20日,合浦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合浦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管理,采取措施完善加工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防止雨天时洒落地面的生产原料和产品随雨水冲刷外排污染厂场外界水体环境。6月29日,调查组再次到现场核实时,该公司已处于停产整改状态。该公司已在厂区出入口最高处建成雨水收集沟,并在厂区东南侧建设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加工区场地雨水冲刷废水。雨水收集池预计10天内可完工。

部分属实

由铁山港区政府督促该公司做好整改,尽快按期建成厂区雨水收集池并投入使用,避免雨水冲刷进入外界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37

D450000201806270007

反映诚德镍业(生产不锈钢)烟囱排出黄褐色废气,带有硫磺味臭味,粉尘很大,噪音扰民。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情况,一直未得到解决。

北海市

大气,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已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依法立案查处。2016年10月21日,市环保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环罚字〔2016〕170号),责令其改正“外排烟气无法稳定达标”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2017年11月,市环保局对其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北环罚字〔2017〕127号);2018年1月22日,市环保局对其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处以150万元罚款(北环罚字〔2018〕17号),同时,对该公司下达限制生产决定书(北环罚字〔2017〕105号)责令限制生产;2018年6月,市环保局将该公司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责任人处于行政拘留15日。
经督促,目前,诚德镍业公司落实了多项整改措施:一、2017年11月,新建一个烟气脱硫塔,将原有脱硫塔作为备用;二、对原矿热炉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改造,增加烟气铺集点及风量,在三座高炉出铁场铁水沟上加装集气罩,并连接至出铁场烟气除尘系统,减少无组织排放;三、将原由车辆运输的高炉返矿改为由料带输送至烧结配料场,从而减少高炉返矿及运输过程中的洒落,避免造成二次扬尘。

属实

由铁山港区政府和北海市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该公司健全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增加资金投入,及时更新和维护环保设施,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监管措施,发现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8

D450000201806270036

反映黄建红、黄华丰养猪户养猪的过程中将污水粪便直排入房屋周边,异味浓重且污水渗入地下井水里,造成井水受到污染无法饮用,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投诉人要求搬迁该猪厂。

北海市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6月30日,铁山港区联合调查组对该举报问题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该养猪户建有一个约10立方米三级化粪池和一个约10立方米的沼气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沼气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村内的污水沟(已进行硬底化处理),最后排入村旁蔗地中的小池塘用于农灌;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经清理收集后用作肥料种植自家的甘蔗;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用作厨房燃料。
调查组现场已责令该养殖户进行以下整改:一、减少生猪存栏量;二、增建一个污水暂存池,将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统一收集暂存后用于灌溉种植甘蔗;三、加大对猪舍的清扫频次,减少臭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部分属实

由铁山港区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敦促属地镇政府和畜牧管理部门加强对养殖户整改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39

D450000201806270081

反映石康镇一区四街,赖崇清的酿酒作坊,烟囱排放废气,臭味扰民。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能处理。

北海市

大气

经现场检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该酿酒作坊设有酿酒用的柴火炉灶一台,蒸酒时用花生壳和木糠做燃料,燃烧废气从烟囱排放。2017年10月,合浦县环保局根据群众投诉已责令该业主对酿酒作坊烟囱臭气扰民的问题进行了整改。2017年12月,业主已于完成烟囱加高的整改工作,烟囱由原来的5米加高至10米。在接到本次群众投诉后,合浦县调查组再次现场要求业主在烟囱上加装水喷淋装置,对烟囱外排的废气进行处理,进一步减少废气中的烟尘。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酿酒作坊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有关部门已责令该业主限期办理。

部分属实

由合浦县政府加强监督,指导该酿酒作坊尽快完成烟囱喷淋装置的整改,并办理完善相关经营手续。

40

D450000201806270098

反映位于包家村委有五、六家鱼粉厂,这些鱼粉厂都是晚上开工生产(休渔期不生产),生产时散发的臭味扰民(几公里范围内都能闻到)。曾向区、市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2016年向督查组反映过,未得到改善。

北海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6日,我市联合调查组对平阳镇包家村4家鱼粉厂进行现场走访检查,证实2018年5月以来4家鱼粉厂均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群众举报鱼粉厂生产时异味浓重的情况属实。鱼粉厂臭味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原料鱼堆放及流出的鱼汁产生的鱼腥臭味;二是蒸煮、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三是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包家村4家鱼粉厂的除臭工艺均为水幕喷淋,但因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落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遇特定风向会对周边居民生产产生影响。
北海市环保局对相关鱼粉企业超标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多轮处罚;2017年3月,北海市环保局对北海市海盛水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茜南鱼粉厂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海源水产品加工厂等3家鱼粉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2017年12月北海市环保局就3家鱼粉厂未执行“停止生产”行政命令向海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海城区人民法院以“没有具体的执行标的”为由裁定不予受理;2018年4月,北海市环保局再次向3家鱼粉厂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责令3家鱼粉厂必须停止生产,如发现违规生产,将再次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相关鱼粉厂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由市环保局及银海区政府加强对鱼粉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未通过验收的3家鱼粉厂加快升级改造生产工艺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尽快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41

D450000201806270099

广西新宏光仓储里有3家重鑫石洗矿厂,没有环评和环保处理设施,洗矿时产生的废水(经检测,水含强酸性)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下水管道,暗管位于洗矿厂场地边上。

防城港市

为第十七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240005的重复投诉件,经港口区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核实此项投诉不属实,在接到此重复投诉后于2018年6月30日再次开展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偷排酸水的现象。

不属实

42

D450000201806270100

疏港大道3号新宏光仓储地块内有几家重鑫石洗矿厂,硫酸废水在厂区内四处横流,酸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管道,造成外环境污染。

防城港市

为第十七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240005的重复投诉件,经港口区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核实此项投诉不属实,在接到此重复投诉后于2018年6月30日再次开展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偷排酸水的现象。

不属实

43

D450000201806270101

新宏光仓储点存在几家重晶石洗矿场。这些洗矿厂在白天用石灰中和强酸废水后将废水外排,晚上未进行中和就直接将废水排放至下水管道。多次向市环保局投诉,但问题一直未解决,怀疑企业与环保局有利益关系,存在表面整改现象。

防城港市

为第十七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240005的重复投诉件,经港口区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核实此项投诉不属实,在接到此重复投诉后于2018年6月30日再次开展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偷排酸水的现象。

不属实

44

D450000201806270102

宏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皂角油。每天偷排大量浓度硫酸废水约200吨。在雨天该厂通过厂区雨水管道直接向外偷排废水,晴天时利用罐体车将浓硫酸废水拉倒防城区环城东路白马汽车园向东两百米处的限高架左边是小型的汽车修理厂,修理厂的右边有条小路两间民房旁边的个厕所。该厂工作人员将罐体车倒进厕所边附近再用管道直接将硫酸废水偷排至厕所,借助厕所里的暗管直接将废水排入附近河里。

防城港市

其他污染,水

此投诉为第十六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20037的重复投诉件,经港口区、防城区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核实此项投诉不属实,在接到此重复投诉后于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多次开展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偷排大量浓度硫酸废水的现象。

不属实

45

D450000201806270009

反映位于大直镇大直村委滩架村的宏鑫、宏宇冶炼厂,将扩建场地挖出来的泥填埋淹没了村民几十亩的土地。曾向多部门反映情况,未见处理和答复。

钦州市

土壤

钦北区宏鑫冶炼有限公司、钦州市宏宇工贸有限公司挡土墙塌方处距离村民田地有10米左右的距离,大部分泥土填埋的土地属于钦州市宏宇工贸有限公司的用地范围;少部分泥土填埋到村民田地,使村民约1亩田地受到破坏。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责令钦州市宏宇工贸有限公司限期内对挡土墙塌方填埋到村民的土地进行清理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对挡土墙进行加固处理,避免再次发生塌方填埋村民土地的事件。
二、钦北区相关职能部门已针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督促企业落实被填埋的田地清理恢复等整改工作,妥善解决钦州市宏宇工贸有限公司挡土墙塌方填埋村民田地问题。

46

D450000201806270020

反映浦北县福旺镇大湾村公所桐油根有一家水泥厂(老板姓许)产生的粉尘及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钦州市

大气,噪音

群众举报的“水泥厂”实为生产水泥砖兼销售沙子、石子的水泥砖厂,位于我市浦北县福旺镇二级公路三合路口往南100米处,业主是浦北县福旺镇大湾村委七队许坤,该水泥砖厂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月均销售额5万元左右。
经调查,被举报的水泥厂实为水泥砖厂,未持有工商、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土地属于非法用地,属无证非法生产的农村小作坊。现场堆放有水泥、沙子和石子,业主于2018年3月购置HY14-25型免烧制砖机生产线一条,主要生产水泥空心砖。现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确实产生粉尘和噪音污染。举报环境问题属实。

属实

责令限期整改。
一、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生产和采购及销售沙子、石子和水泥,认真做好防尘工作,供电部门停供了业主的生产用电并对用电设施进行封条。
二、要求业主自行拆除完机械设备,7月3日已全部拆除地上建筑物并清理现场。

47

D450000201806270023

反映钦州市嘉兴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泡沫砖,产生的污染:一是生产原料及废渣露天堆放、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粉尘大,无任何降尘措施;二是破碎粉尘、噪声影响大;三是该砖厂地面未硬化,无完善的排水及污水处理措施,雨污合流,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周边的沟渠最终流入大风江,严重影响当地生活环境及大风江饮水质量。近期督察组进驻,该厂未生产。

钦州市

大气,水,噪音

一、群众反映生产原料及废渣露天堆放的情况属实,群众反映运输车辆扬尘无防尘措施的情况属实。
二、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生产线的机器未启动,群众反映的粉尘、噪音污染问题未能核实。该厂拥有生产用水循环系统,但目前处于停产,现场未能证实生产用水是否循环利用。
三、该厂堆场区域部分地面未硬化,雨污分流不够完善,雨天时露天堆放生产原材料及废渣的场地有明显的流水痕迹,随着道路两旁的地面流向该厂的池塘内。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常驻工人较少,宿舍仅供部分工人午休及值班用,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经2个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旁边约10平方米菜地灌溉,没有外排,更不会流入大风江。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责令嘉兴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业整顿。
二、要求企业加强对一般固废的处置、管理,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对原材料及废渣堆场进行整改,磷石灰、石灰等各种原材料须放置于厂房内,不得露天堆放。
四、立即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按要求采取相关扬尘措施。

48

D450000201806270031

反映大寺镇高速路口有个搅拌站的运输车辆泥土泄露,造成道路扬尘严重。已跟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过情况,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钦州市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搅拌站名为阿砾建材有限公司,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该搅拌站进出的运输车辆较少。
二、搅拌站的路面有少许运输车辆泄露的尘土,有少部分尘土在搅拌站场的出口处洒落,车辆经过时,有少许扬尘。
三、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政府未接到过群众向镇政府反映该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钦北区工作组约谈了阿砾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秀桃,责令该搅拌站立即整改:一是按时清洗场内的路面;二是要求进出该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才能上路;三是及时冲洗该搅拌站进出车辆的轮胎;四是不定时派人持续清扫该搅拌站内的尘土,保持该搅拌站内干净整洁。
钦北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已制定对应的整改方案,由专人跟进整改工作,保障整改成效。

49

D450000201806270084

反映位于大垌镇坪山村委一队的刘雪英养鸡场,粪便污染80多亩农田,未见有人来现场调查处理。

钦州市

土壤

目前,养鸡场其他养鸡山岭还有存栏,存栏数量约为25000羽。6月29日上午钦北区水产畜牧局、农业局、大垌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与钦州市明大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检测单位)到现场调查处理,对刘氏英华生态养鸡场周边农田进行土壤抽样检测,并通知举报人到现场全程参加,检测单位对养鸡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疑似污染农田共取了11份样本进行检测,同时抽取1份其他远离鸡场的农田土壤样本作为参比;工作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周边气味异常或养殖场排放鸡粪等到农田的情况。根据检测要求,检测单位需10个工作日才能得出检测结果,才能判断农田是否收到污染。

部分属实

已委托钦州市明大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对养鸡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疑似污染农田共取了11份样本进行检测,待相关检测结果出来后判断农田是否收到污染,我市再采取针对性措施。

50

D450000201806270087

反映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大直村委滩架村一家黄华为(谐音)的炼铁厂废水及废泥流到周边居民的农田,淤泥堵塞农田灌溉沟渠,造成的农田污染现无人处理。

钦州市

土壤

群众反映的炼铁厂实为钦州汇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之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于2018年6月12日已依法被钦北区政府拆除。2017年,广西创力科技有限公司承租该企业土地进行厂房建设,属于非法用地,没有采取任何环保处理措施,造成周边农田受到污染。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广西创力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用地已被列入2017年国家违片监督检查拆除点。2017年12月,钦北区国土资源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移交钦北区法院执行,要求该司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原貌,罚款10万元。由于法院尚未执行强制措施,事件涉及面积广、群众多,处理工作正推进中。责成钦北区人民政府组织大直镇人民政府召集企业和农民代表双方进行协调,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要求钦北区人民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大局意识,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接,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51

D450000201806270092

反映灵山县陆屋镇陆东村委路东采石场无证无照,私自在水田往下采石,造成水土流失现象,污染周边农田,导致区域地下水量也减少。

钦州市

生态,土壤

广西创力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用地已被列入2017年国家违片监督检查拆除点。2017年12月,钦北区国土资源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移交钦北区法院执行,要求该司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原貌,罚款10万元。由于法院尚未执行强制措施,事件涉及面积广、群众多,处理工作正推进中。责成钦北区人民政府组织大直镇人民政府召集企业和农民代表双方进行协调,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要求钦北区人民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大局意识,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接,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不属实

虽然群众举报不属实,但我市将加强非煤矿山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矿山破坏环境的行为。

52

D450000201806270006

反映大湾镇大湾村12队的覃国勇砂场产生噪声扰民,砂场废水流入农田,污染农田。砂场的输送带横跨马路,存在安全隐患。曾多次向贵港市、桂平市环保部门反映情况,未见处理。

贵港市

土壤,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场已停产,无法判断粉尘、噪声污染环境情况。该场石渣堆场约1.28亩,原为农田,与农田农户签订有用地协议,砂场堆场场地则为其亲戚用地,但未能提供国土部门合法用地手续。桂平市环保局曾接到过同类问题投诉,当时已调查处理。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1、国土部门现场向覃国勇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大湾镇政府已对该沙场采取强制停电措施,截断供电线路并拆除电表、拆除部分作业设备。正在开展砂石清理和输送架拆除工作。

53

D450000201806270012

反映位于社坡镇社坡新市场北面、土地所前面两排房子的尽头有两个制造厂,分别为东安、新兴制造厂,现在有一个厂开工,每天早上6点多开工时粉尘严重扰民。曾向镇政府反映情况,未见处理。

贵港市

大气

社坡新盛铸造厂在生产过程中中频炉浇铸作业产生少量的粉尘,直接排放。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责令社坡新盛铸造厂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除尘。

54

D450000201806270016

反映江口镇谭石村(合江村12队)存在几家私人采砂场非法采砂现象,主要开采的是黔江的砂石,开采过程污染村民饮用水源,沿岸产生水土流失现象,危及防洪功能。破碎砂石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大,督察组进驻广西后,这些采砂场陆续停工。

贵港市

生态,水,噪音

发现这些砂场都是储砂场,是经营装卸从别处运来的砂石,没有在大藤峡料场内从事采砂活动,不存在非法采砂的事实。在此水域采砂的船只是大藤峡公司属下的采砂船。料场离盘石村较远,两地之间隔着浔江主河道,正常采砂作业不受到噪声影响。经现场勘查,河岸无水土流失的现象。在此之前,市水利局已向采砂业主下达通知,要求其加强管理,规范采砂活动,严禁近岸作业,严禁超深超时开采。

不属实

要求其加强管理,规范采砂活动,严禁近岸作业,严禁超深超时开采。

55

D450000201806270018

反映桂平市社坡镇光明村有一百多家腐竹生产的私人作坊,烧煤排放的黑烟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且这些私人作坊的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周边的水沟,臭气熏天。

贵港市

水,大气

经调查,社坡镇光明村有大小腐竹加工作坊103家,这些作坊普遍存在没有配套相应污染防治设施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社坡镇政府于2018年6月14日对全镇腐竹加工场及养猪场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综合调查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6

D450000201806270021

反映覃塘区石卡一中校门口有一个黄育才的养殖场,距离学校很近,该养殖场长期养鸭、养猪,养殖污水排到池塘,散发的臭气导致整个校园臭气熏天。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是得不到解决。

贵港市

大气,水

黄育才猪场,建有约200平方米猪舍,现存栏生猪存栏134头,其中母猪1头,小猪3头,大中猪约130头鸡50羽;梁绍庭猪场,建有约150平方米猪舍,现存栏生猪存栏48头。
黄育才猪场距该中学校门口约10米、梁绍庭猪场距该校女生宿舍约5米,两养猪场养殖粪便无处理设施随意堆放,污水直接排入鱼塘内,养殖环境脏乱,养殖场周围臭味浓重。众群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石卡镇人民政府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猪场业主7日内完成清理撤离。

57

D450000201806270029

反映南木镇甘村4队黄永坚养猪户猪舍建在离村民居住的房屋20米处,污水直排到鱼塘以及河堤里且异味浓重,污水渗到地下水井造成水质变黑。

贵港市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黄永坚在养殖生猪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对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周围的地下水井水质未发现异常。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关停取缔,南木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立即采取行动,要求该场立即清理现址的生猪,黄永坚当天已采取措施,将养殖场的生猪清离现址。

58

D450000201806270030

反映金田村有几个淮山加工厂使用硫磺熏淮山,硫磺烟味浓重导致周边农作物死亡;加工厂还将污水直排入水沟里,异味浓重。多次拨打桂平市环保局投诉电话一直打不通。

贵港市

大气,水

金田村共有淮山加工小作坊7家,现场调查时全部淮山加工小作坊已停产。1、桂平市金田镇杨光红淮山加工场属季节性生产企业,调查时已经停产,没有废水外排,农田水稻秧苗长势良好,未发现周边河流有鱼虾死亡。正常开工时须对淮山进行清洗和浸泡,存在废水外排现象,熏烤房旁可闻到硫磺气味。2、杨汉松淮山加工作坊已停产,没有进行熏烤作业,不用对淮山进行清洗和浸泡,没有废水产生,熏烤房旁可闻到硫磺气味。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停产整改。由金田镇人民政府责令金田镇金田村7家淮山加工场(作坊)落实废气和废水整改工作,没有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没有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

59

D450000201806270041

反映贵港港铁集团有限公司:1.实际是小高炉但上报大高炉。2.环保设备一直未安装。3.工业污水直排郁江,特别是晚上水特别黑臭。

贵港市

现场调查发现,大鹏镇食品公司屠宰场正常生产,屠宰区内建有一个103立方米的四级化粪沉淀池和一个三级化粪沉淀池,屠宰场区的经营性废水经四级化粪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大鹏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后外排至大鹏河。屠宰区外靠河边有一废水排放口,现场检查排放口已经在场内进行密封处理,出口未见明显排放污水痕迹。大鹏街区临江大部分居民家庭均建有化粪池,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外排大鹏河,部分生活清洗污水直接外排;还有10多户居民户因洪水冲坏屋内化粪池导致污水直排大鹏河。街内居民生活污水、农贸市场经营废水与其他污水经雨污混用排水管网后外排大鹏河。

基本属实

(一)由平南县食品公司大鹏分公司加强屠宰场的环保治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对未建有化粪池或化粪池损坏的居民,限期内整改完毕,由大鹏镇政府跟踪落实。
(三)由县市政部门、大鹏镇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网建设,彻底解决大鹏镇大鹏街区污水直排大鹏河问题。

60

D450000201806270042

反映:1.有一屠宰场(位于大鹏镇政府上去一百米)将废水直排至大鹏河。2.整个大鹏镇镇上所有生活污水排往大鹏河。

贵港市

现场调查发现,大鹏镇食品公司屠宰场正常生产,屠宰区内建有一个103立方米的四级化粪沉淀池和一个三级化粪沉淀池,屠宰场区的经营性废水经四级化粪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大鹏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池后外排至大鹏河。屠宰区外靠河边有一废水排放口,现场检查排放口已经在场内进行密封处理,出口未见明显排放污水痕迹。大鹏街区临江大部分居民家庭均建有化粪池,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外排大鹏河,部分生活清洗污水直接外排;还有10多户居民户因洪水冲坏屋内化粪池导致污水直排大鹏河。街内居民生活污水、农贸市场经营废水与其他污水经雨污混用排水管网后外排大鹏河。

基本属实

(一)由平南县食品公司大鹏分公司加强屠宰场的环保治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对未建有化粪池或化粪池损坏的居民,限期内整改完毕,由大鹏镇政府跟踪落实。
(三)由县市政部门、大鹏镇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网建设,彻底解决大鹏镇大鹏街区污水直排大鹏河问题。

61

D450000201806270043

反映月亮城市花园生活污水管道只修了一百多米就停工了,目前该小区生活污水直排乌江。修建管道不合格。

贵港市

现场调查,投诉点位于月亮湾小学段。月亮湾小学在小学河堤段280米污水管道已铺设完毕,污水沉沙池7个、1个约49立方米的集水井已建成,小学6个排污口排放的污水均接入集水井,污水再经抽水泵通过软管抽排至月亮湾小区的污水管网系统。经了解,由于提升泵站原选址在江边,考虑到行洪等问题,泵站须变更选址在月亮湾小学内,且6月中旬以来基本上每天都有降雨,因此影响了月亮湾小学污水提升泵站的施工,月亮湾小学污水提升泵站未建设。但由于负责抽排管理人员有时未能及时将集水井内的污水抽送至月亮湾小区污水管网系统,存在少量溢流现象。
月亮湾小学截污工程是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县市政部门也安排专人跟踪,整个施工均按设计要求进行,未发现修建管道不合设计要求情况。

部分属实

(一)由县市政部门、月亮湾小学落实专人加强集水井的管理,及时将集水井内的污水抽排至平南县月亮湾小区污水管网系统,防止集水井内的生活污水溢流。
(二)由县市政部门、平南县街道办落实属地监管工作,督促施工方加快月亮湾学校提升泵站建设,彻底解决月亮湾小区污水直排问题。

62

D450000201806270066

反映大塘尾水库旁有一个养猪场,该养猪场将养殖污水直排入水库,严重影响村民的灌溉用水和生产用水,恶臭扰民。

贵港市

大气,水

1、山塘周边存在2家养殖1、水塘水体受到轻度的污染,水体颜色呈绿色,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对村民生产及灌溉用水产生一定影响。
2、港南区长冲岭牛角塘养殖场,现存栏310头生猪。占地面积5亩,建猪舍6栋,栏舍1000平方米,配套防污设施有:粪房60立方米,污水储存池170立方米,沼气池80立方米,猪粪、沼渣不定期抽至附近的山林进行淋灌,检查未发现该养殖场存在偷排行为。
3、谭干高养殖场,存栏生猪20头,建猪舍1栋,栏舍100平方米左右,建有一个化粪池处理养殖污水,化粪池粪污有少量溢出到山塘中。
4、承包山塘养鱼,主要养殖鳙鱼、鲢鱼,承租期为2008年12月-2018年12月。排查时发现山塘边上散乱堆放着用白色编织袋装着的鸡粪,散发着臭气,该养鱼业主不规范投料,将鸡粪投入塘中喂鱼致使水质受到污染,呈轻度富营养化。
5、群众举报的内容为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质量。2、要求该养殖场立即清理溢出的粪渣,尽快将栏舍内的猪清栏,在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允许进行生猪养殖。3、要求养鱼业主立即清理用于投喂的鸡粪,规范投料,不得将鸡粪、尿素、猪粪等作为鱼料进行投喂,同时对投喂点进行消毒处理。4、木格镇政府将协调陆化村西高屯,建议山塘承包合约到期后不再续约,停止承包山塘养鱼。

63

D450000201806270077

反映港北一中使用高音喇叭提示上下课、出操、广播等,噪声影响附近的居民。

贵港市

噪音

投诉点,贵港市港北区第一初级中学,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东段。分两个校区办学,一处位于旧营建路(公安新村北边),一处位于市气象局南面,各有广播系统一套。广播设备没有高音喇叭,只是在校园内各处分散布置有音柱。该校作息时间与其他普通中学基本一致。校区周边多为居民点。群众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工作组当场责令贵港市港北区第一初级中学立即整改,校方表示同意立行立改,一是将尽量把外部音柱的声音调小,做到不影响附近居民;二是严格控制使用广播时间,绝不在休息时间使用广播;三是分校区于7月1日停用并准备拆迁;四是将外部音柱做适当调整,避免影响到外面的居民。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整改

64

D450000201806270004

反映玉林农业学校每天早上5点钟开始,学校食堂的排风机噪声影响德胜园小区居民。

玉林市

噪音

经调查,举报属实。2018年6月29日上午,名山街道覃海东主任、陈良副主任带领工作组会同玉州区环保局、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玉州区工作组一起到玉林农业学校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玉林农业学校位于8号楼的学生食堂与北面的德胜园小区相隔约50米。食堂使用燃料为管道煤气,在烹制饭菜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通过柜式风机系统,并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镀锌板制作的20米高烟管向上空排放。
在食堂生产过程中存在两个噪声点:一是使用柜式风机系统排放油烟过程中,烟管震动产生震动声音;二是使用送风设备时,设备机器工作产生的声音。这两个噪声点对北面的德胜园小区有一定噪声干扰。故群众举报的“玉林农业学校每天早上5点钟开始,学校食堂的排风机噪声影响德胜园小区居民”问题属实。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65

D450000201806270008

反映英桥镇新圩村村里有多家养猪场,养殖污染严重,猪粪水随意排放。

玉林市

英桥镇新圩村目前共有养殖276户,养殖量约29124头,其中规模养殖场38家,活猪存栏量约12310头。规模户中,冯杏芳养殖户活猪存栏量约1800头,其沼气池450m³,氧化塘4000 m³,储液池380 m³,猪粪房150㎡,不在居民区内;范文养殖户活猪存栏量约850头,其沼气池350m³,氧化塘60000 m³,储液池380 m³,猪粪房100㎡,距离沙铲河7公里;许文超养殖户活猪存栏量约980头,其沼气池80m³,氧化塘1400 m³,储液池120 m³,在村尾处。其中,有排污设施178户(含在建23户),直排98户,直排户和一部分有排污设施但排污设施还不完善的养殖户,造成一部分养殖废水随意排放。6月28日,博白县疾控中心对群众反映养殖污染比较严重的新圩村旺九烈、稔坡队的饮用水情况抽样调查,目前饮用水的数据正在分析研究中。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66

D450000201806270010

反映大桥镇北乡村周春生的养猪场养有200-300头猪,此人在村委工作,每当有检查就提前将猪转移,造成没有污染的现象,该养猪场与村民住宅距离很近,臭味、噪声扰民。

玉林市

大气,噪音

现场检查,该猪场距离最近的周彩英住宅为17.1米(隔着菜园),猪舍外感觉不到异味,猪舍内有轻微异味,未发现有噪音。周春生为业主周业海之子,现聘用为北桑村委会扶贫信息员。关于“每当有检查就提前将猪转移,造成没有污染的现象”的问题,经调查是投诉人个人的主观猜测。至2018年6月28日,该猪场已封闭面向周彩英户的通风窗口,没有产生难闻异味污染周围环境。业主周业海向大桥镇政府签订了环保承诺书,于7月10日前清空存栏生猪,保证今后不在原猪场养猪。

部分属实

关停取缔

67

D450000201806270019

反映玉州区望瑶社区下瑶岭村人力资源部附近有一段露天臭水沟,未加盖处理,产生的恶臭影响周边居民,雨天恶臭尤其明显,投诉人要求封闭该段臭水沟以减轻影响。

玉林市

大气

该水沟位于玉州区名山街道旺瑶社区下瑶岭村胜利路与广场东路交界东南侧,玉林市人社局对面。
经调查,该水沟是从胜利路边排水口流出到玉东新区旺瑶社区14、15队的征地补偿地块七安置区后,流入下瑶岭村再流入广场东路排污沟市政管网,再进入市污水处理厂,约三米宽,全长约300米,已存在几十年。主要是雨水及部分生活污水,现场观察水沟水体无黑色,有较轻臭味。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68

D450000201806270022

反映玉林市玉州区各个小区均存在的现象:当地环卫部门清理生活垃圾不接收大件物品,如桌椅、棉被、洗手瓷盆等,导致堆积在小区内定期焚烧或是外运随意堆放,焚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空气,建议由环卫部门通知主管部门定期安排大车来清运,以减轻这些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

玉林市

大气,其他污染

对“大件物品外运随意堆放”问题,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居民住房装修、搬迁、废旧家具更新过程产生的大件垃圾速度越来越快,数量也越来越多。在个别生活小区发现,在角落、楼道存在摆放着破旧桌椅鞋柜、废弃沙发床垫等。因市政市容局主要是一般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而此类垃圾体积大、重量重,如运到垃圾中转站压缩,会损坏压缩设备,一般由产生垃圾的业主或物业联系专用的车辆运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对“大件物品在小区内定期焚烧”问题,经调查,暂未发现焚烧生活垃圾和相关大件物品现象。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行垃圾分类,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整改。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69

D450000201806270026

反映博白县双旺镇曾村九队庞斌、庞龙、庞厚宝、庞林的猪场臭气熏天,废水排到周边的池塘或是村里的河流,污染河流水质。

玉林市

水,大气

1.庞斌(实为庞兵)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250头,猪舍面积600平方米,有沼气池380立方米、储液池800立方米,储粪房60立方米,氧化塘80平方米,沼气池和储液池容量可容纳250头猪的粪尿,现场无污水外排,有异味。2.庞龙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130头,猪舍面积280平方米,有沼气池80立方米、储液池180立方米,氧化塘240平方米,沼气池和储液池容量可容纳130头猪的粪尿,现场无污水外排,有异味。3.庞厚宝(实为庞厚保)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75头,猪舍面积305平方米,有沼气池160立方米、储液池100立方米,氧化塘120平方米,沼气池和储液池容量可容纳75头猪的粪尿,现场无污水外排,有异味。4.庞林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183头,猪舍面积中高床1700平方米,传统猪舍面积400平方米,沼气池200立方米,储液池720立方,沼气池和储液池容量可容纳183头猪的粪尿,现场无污水外排,有异味。
综上所述,投诉所说“猪场臭气熏天”问题部分属实,确有异味。“废水排到周边池塘河流,污染水质”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未发现废水排到周边的池塘或是村里的河流,未对河流水质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70

D450000201806270027

反映陆川县珊罗镇横江塘村有一家塑料厂(老板姓林、吴),废水排入河流污染灌溉水质,焚烧的废弃塑料产生的异味浓烈,影响周边环境。

玉林市

大气,水

群众举报的塑料厂是利用陆川县珊罗永忠灰钙粉厂的场地生产塑料粒,属于合伙个体经营,法人代表林永忠,合伙人谢德波、林久生。该厂原生产经营钙粉,2015年至2016年生产经营塑料粒,主要生产设备为塑料粒机,日产2吨左右。该厂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环评手续,2016年8月18日已责令该厂停产整改。2018年6月7日该厂的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拆除的设备和原材料已全部搬离,并由供电部门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处理。此举报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

71

D450000201806270028

反映双旺镇曾村9队庞隆、庞厚保、庞林养猪户养猪的过程中污水粪便直排到鱼塘、河边,导致水源受到污染。

玉林市

经调查,举报“污水直排到鱼塘河边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6月29日由吴副局长带领工作组,按照整改工作要求,会同双旺镇政府相关领导、水利局、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等工作人员在双旺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项整改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各单位成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对双旺镇曾村庞隆、庞厚保、庞林的养猪户开展调查,对养殖规模、排污设施、粪便利用等情况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工作组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庞隆(实为庞龙)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130头,猪舍面积280平方米,有沼气池80立方米、储液池180立方米,氧化塘240平方米,沼气池和储液池容量可容纳130头猪的粪尿,现场无污水粪便外排,未见河流、池塘水质受到污染。
2、庞厚保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75头,猪舍面积305平方米,有沼气池160立方米、储液池100立方米,氧化塘120平方米,沼气池和储液池容量可容纳75头猪的粪尿,现场无污水粪便外排,未见河流、池塘水质受到污染。
3、庞林养殖场,目前生猪存栏183头,猪舍面积中高床1700平方米,传统猪舍面积400平方米,沼气池200立方米,储液池720立方米、沼气池和储液池容量可容纳130头猪的粪尿,现场无污水粪便外排,未见河流、池塘水质受到污染。 现场检查各猪场有一定异味,已责令投喂益生菌,加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等。

不属实

限期整改

72

D450000201806270035

反映陈塘组、凌屋组有个煤场,离居民区只是一条公路之隔,该煤场白天晚上都在生产,煤灰、噪音扰民,多次跟当地村委会反映过情况,但是一直未解决。

玉林市

大气,噪音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18年6月30日,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地点七一煤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1、陈塘组没有煤场,凌屋11、12、13村民小组各有一个煤场,三个煤场相互比邻,由各村民小组出租给散煤零售商存放散煤出售。2、与煤场由公路隔开较近的村民主要是凌屋组回建地已建好房的有9户,煤场周边距离煤场较近的散落居住村民户3户,以上12户受煤场影响较大;另有9户村民也是凌屋回建地的,离煤场稍远,受到扬尘的一定影响。3、影响附近村民的主要是扬尘、铲车的噪音及随水外流的煤灰。4、据调查,自2016年以来,由于环保管理越来越严格,煤场的销售量呈递减趋势,特别是今年以来,煤的销售量很少,基本没有使用过碎煤机,日夜生产的情况很少发生,积压未销售煤堆已用蓬布盖住,已大量减少了煤尘的产生。5、村委接到群众的反映后,已会同玉州区工作组多次派人到煤场去督促整改,要求其多洒水抑尘,裸露煤堆用篷布覆盖,尽量减少煤灰扬尘。责令晚上9点半后不得销售,避免扰民。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3

D450000201806270037

反映广电宿舍将生活污水排往下游的旺瑶社区,异味浓重。

玉林市

大气,水

调查核实情况
基本情况:群众举报的广电宿舍是原玉林市广电局宿舍区, 位于玉州区旺瑶社区下瑶岭村胜利路旁,其生活污水排往下游的旺瑶社区水沟位于玉州区名山街道旺瑶社区下瑶岭村胜利路与广场东路交界东南侧,玉林市人社局对面。
经调查,该水沟边排水口流进地块七安置区后流入下瑶岭村再流入广场东路排污沟市政管网,再进入市污水处理厂,约三米宽,全长约300米,属自然水沟,已存在几十年。主要是雨水及部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包括来自原玉林市广电局宿舍区以及周边小区、居民区大部分的生活污水。现场观察水沟水体无黑色,有较轻臭味。
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74

D450000201806270040

反映邱天奇水泥店切割钢筋噪声扰民,搬运水泥时产生灰尘扰民。

玉林市

噪音,大气

举报邱天奇水泥店名为北豆新村建材店,位于马盘二级公路旁边,店铺面积约为200平方米,主营钢材,兼营水泥;现场发现店铺内钢材数量不多,未进行切割作业,该店铺未雇佣工人,营业时间为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如遇到生意忙时,晚上加班到十点。水泥仓库面积约40平方米,内有水泥31包。
经现场核查,店铺在进行切割钢材作业时,产生的噪音确实会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晚上工作的时候,搬运水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5

D450000201806270047

反映华商国际欧洲城小区正门之前是规划建成幼儿园的,现在要建成医院,现噪声大,扬尘大。居民不同意该医院建设在小区门口,因为离居民太近。

玉林市

噪音,大气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18年6月30日上午,南江街道副主任钟超军、包联社区的街道副主任韦建华、江滨社区主任谢日林带队会同玉州区环保局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欧洲城小区正门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情况:1、反映华商国际欧洲城小区正门之前是规划建成幼儿园的,现在要建成医院的问题基本属实。现场是在原有建筑装修建设成医院,医院注册名称为玉林男健医院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根据营业执照副本,住所上明确标有“玉林市新民路39号华商国际B区21幢幼儿园”。据此,该在建医院应使用了原用途为幼儿园的建筑物。已责令立即停止施工。由于涉及更改房屋规划用途问题,将会同市级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理。
2、反映噪声大,扬尘大的问题不属实。到现场调查时,有工人在局部的装修施工,但未发现有扬尘大、噪声大的问题。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6

D450000201806270055

反映富林金桂丽湾小区绿兰园13栋的配电房噪声大,地下排气管道安装在阳台旁排放臭气扰民。

玉林市

噪音,大气

经调查:(一)绿兰园地下建筑与配电室的定位配置按照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建设安装,配电房位于负一楼,属于民用低压配电房。电气设备与天花板面距离约0.5米,天花板面安装有热感应自动灭火装置。调查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配电房排放噪声周围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分别在昼间和夜间两个不同时段按国家监测规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配电房离居住套间最近处的一楼通道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均未超标。
(二)现绿兰园设置分布隐蔽于绿化带中的多个风孔,阳台旁的排气管道为消防送风口,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每个月都会定期进行3-5分钟的试运行,且风向路径是单向送风进地下室,地下室风口有活动百叶闭合,主要用于送风、排风及排烟的气流循环。现场在多个风口通过闻气味方式进行调查,均未闻到臭味。
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77

D450000201806270057

反映高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胶合板,生产时冒黑烟并散发臭气,产生的污水排入旁边的河,导致周边田地受到污染。

玉林市

水,大气,土壤

高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称广西高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为中(高)密度板。
群众举报称生产时冒黑烟并散发臭气。该公司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及热磨工段废气,锅炉废气大部分引至干燥车间用作烘干木纤维,少部分经过多管除尘设施后排放,热磨工段废气主要是锅炉生产的水蒸气引至热磨机蒸煮木片产生,干燥车间废气与热磨车间的水蒸气汇合后经车间外安装的2个大型的高64米的旋风除尘器排放,由于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水蒸气烟气呈白色,这两个烟囱远在数公里外都能看见,常年都是冒白色烟气。执法人员在64米高烟囱出口可以闻到淡淡的木质素的味道,无其它异味。
群众举报称高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水排入旁边的河,导致周边田地受到污染。该公司废水产生环节为木片水洗阶段,建有热磨木片水洗系统循环利用系统,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现象。该公司厂区内建有雨污分流,收集后雨水及生活污水排至厂区北面水渠,水渠终端建有2个小型沉淀池,后接入旁边小溪。检查时水渠内有水排出,水质较清澈。该公司水渠旁边正在搞开发,已经无农田。厂区南面有少量周边居民开荒的田地,但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水渠都在北面。

不属实

78

D450000201806270063

反映欧洲城小区21栋共三层,原规划做幼儿园现装修做男科医院。

玉林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举报不属于环保问题,属规划问题。
2018年6月30日上午,南江街道副主任钟超军、包联社区的街道副主任韦建华、江滨社区主任谢日林带队会同玉州区环保局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欧洲城小区正门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情况:反映华商国际欧洲城小区正门之前是规划建成幼儿园的,现在要建成医院的问题基本属实。现场是在原有建筑装修建设成医院,医院注册名称为玉林男健医院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根据营业执照副本,住所上明确标有“玉林市新民路39号华商国际B区21幢幼儿园”。据此,该在建医院应使用了原用途为幼儿园的建筑物。已责令立即停止施工。由于涉及更改房屋规划用途问题,将会同市级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理。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9

D450000201806270069

反映好多石灰窑都拆除了,为什么还有一两家未拆。

玉林市

其他污染

陆川县珊罗镇辖区内全部石灰窑已依法采取断高压电、责令停产整改措施,暂未组织开展拆除石灰窑行动。

不属实

80

D450000201806270073

反映茶新村委前面到竹根围这一段河道漂浮很多垃圾,沿河公路无垃圾桶,垃圾乱堆放,无保洁员管理,恶臭扰民。

玉林市

水,土壤,大气

一是节假日期间产生农村生活垃圾过多,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产生臭味;同时存在个别群众将垃圾乱倒乱放甚至倾倒进河道草堆中;二是降雨期河水水位上涨后,塑料袋勾挂于河道的青竹上,非常不雅观,同时造成水污染问题,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现场检查发现河道漂浮垃圾、沿河公路垃圾乱堆放问题确实存在。但是沿河公路均设有群众生活垃圾堆放点,每个垃圾堆放点旁边均设置有垃圾桶,村内有4名保洁员,负责每天清运垃圾到垃圾集中点处理,目前保洁员在正常管理范围内。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81

D450000201806270085

反映米场镇南中村金鼎猪场,猪场与村民住宅很近,猪粪水未经处理直排鱼塘,臭气扰民。

玉林市

大气,水

陆川县米场镇金鼎猪场,位于米场镇南中村一组,营业执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三证”齐全,有环评批复。1995年开始养殖,全场全部采用益生菌饲喂,养殖面积约7800平方米,其中高架网床面积7000平方米,雨污分流,生猪存栏1980头,其中母猪590头、小猪1390头。建设有异味发酵床3条共800平方米(准备投入使用),沼气池900立方米,储液池600立方米,氧化塘120亩。养殖废水经储液池→沼气池→储液池→东、西两边氧化塘,目前氧化塘排水口已封堵。该猪场靠近村民住宅,猪场内有异味。
6月22日陆川县环保局对该猪场氧化塘采样化验,其西边氧化塘监测结果超标,县环保局已立案处罚。6月23日该猪场开始拆除传统内栏,于7月2日完成清拆。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立案处罚

82

D450000201806270093

反映容县松山镇三合村三合2队有两个八角晒场(一个的老板叫陈崇泉,另一个老板不详),每年的七八月份用硫磺熏八角,排放的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以及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玉林市

大气

举报件反映的松山三合村三合2队有两个八角晒场,经调查是松山三合村三合2队陈崇泉八角晒场和与松山三合村相邻的松山镇松山村新安2队李德乾晒场,因现非八角晾晒季节,两个晒场均未晒有八角,但存有硫磺及熏蒸硫磺的工具,经询问去年八角采摘季节下雨天使用过硫磺熏制八角。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8年6月30日,执法人员向业主宣传了熏硫磺的危害,责令业主立即撤除硫磺及熏硫磺的工具,并与业主签订了不再使用硫磺熏八角的承诺书。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83

D450000201806270096

反映玉林市北流市民安镇才旺村17队曹英战的养猪场距离居民区不到一米,粪污排到场内的露天大坑,露天晾晒猪粪,产生的恶臭气体浓烈。18队也有一家曹坤才的养猪场,露天晾晒猪粪,臭气熏天。

玉林市

大气

现场检查发现曹英战养猪场猪舍内部干爽无水痕,为干清粪式养殖,猪粪收集起来用作他用,周边环境比较干净整洁。养殖废水进入沼气池处理,沼液供周边群众挑取淋菜。沼气池连接有管道排入屋前20米处面积约0.5亩的废弃水塘(即群众反映的“露天大坑”,附近农户厕所污水均排入该塘),但没有发现该养猪场有污水排到水塘和塘边农田灌溉水渠的迹象,也没有发现晒猪粪情况。据了解,此前曹英战曾在自家晒场(距离邻居房屋约1米)晒过猪粪,邻居反映强烈后没有再晒。
曹坤才有两处猪舍,一处自家,一处借用梁丽英猪栏。属小散养殖户。养猪场的养殖废水是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沼液供周边群众挑取淋菜。现场发现其两处猪舍均有少量污水排入猪舍附近的废弃水塘,没有发现有晒粪情况,曹坤才本人表示其不曾晒过猪粪,但有人曾在梁丽英猪栏门前空地晒过鸡粪便。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84

D450000201806280001

反映松旺镇横水村有一个松旺石场,长期私自制造炸药,超大量使用炸药,震裂村民的房屋。2009年反映至今,问题未处理。

玉林市

其他污染

1. 2013年以来,松旺镇横水村瓦瑶排队、岭胫队、青湾队部分村民以松旺石场(北部矿区)采石时放炮震裂村民房屋产生矛盾,经调查,住建部门意见为:因村民无房屋设计资料等的基础材料,暂无法对房屋做出鉴定结论,无法认定横水村村民的房屋是因松旺石场采石时放炮震裂的。
2. 2015年3月23日,松旺石场及村民双方达成协议,在没有房屋损坏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松旺石场北部矿区出资人民币30万元给瓦瑶排队、岭胫队、青湾队,作为房屋损坏等费用。协议达成后,松旺石场北部矿区才能恢复采矿。
3. 2012年12月8日,松旺石场通过了安评,取得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2014年9月15日博白县松旺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对该石场非法制造爆炸物立案侦查,之后,博白县公安部门收回松旺石场爆破作业许可证,石场停工整顿。直至2015年3月石场与村民双方达成协议,松旺石场北部矿区才能恢复采矿。恢复采矿后,该石场爆破作业由博白县鹰华爆破公司负责。同时,博白县公安局加强对该石场使用爆炸物的监管,未发现有非法制造、使用爆炸物的情况。2017年9月6日,松旺石场北部矿区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博白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就一直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85

D450000201806270058

反映城西农贸交易市场里约有20个养鸡场,散发臭味扰民。

百色市

大气

一、经核实:城西农贸市场设置有活禽交易区和家禽宰杀区;2.活禽交易区内设置有活禽批发和零售交易摊位38个和活禽宰杀摊位11个,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未发现养鸡场。群众反映“农贸市场里约有20个养鸡场”问题不属实。
二、经核实:城西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家禽宰杀区与附近居民区距离较近,活禽交易、家禽宰杀、化粪池未及时清理等产生臭味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散发臭味扰民”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86

D450000201806270074

反映幼平中学后面有一个采石场,噪音、灰尘扰民。之前向督察组反映后,该厂整改停工了十几天,现在又出现反弹,有偷偷复工现象。

百色市

噪音,大气

经核实,该信访件属重复投诉件。2018年6月28日,乐业县环保局对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6月19日乐业县环保局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县电力公司撤出采石场变压器菱格,进行断电);环保局工作人员对采石场周边3户居民及幼平乡中心小学、初级中学的校领导进行调查询问,他们都反映,该采石场从6月19日停产以来,没发现采石场进行偷偷生产现象。2018年6月17日,县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厂区及周边敏感点的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6月20日,已出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企业粉尘达标排放,噪音出现超标。6月28日,乐业县环保局对幼平乡里弄沟的生产设施的电控箱进行查封,29日下发了《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乐环查字〔2018〕03号)

部分属实

87

D450000201806270076

反映:1.在中山二路、城西、城南片区、东笋社区不下雨时晚上11点到早上7点左右,都闻到一股很浓的烧煤的气味。东笋煤矿周边有三四砖瓦厂,疑似从这里飘出来的。2.右江区四塘镇、五塘交界,高速路桥这一段不下雨时经常闻到很浓的烧煤的气味。

百色市

大气

问题1不属实
群众举报反映的四家砖厂(百色矿务局东增煤矸石砖厂、百色矿务局东笋煤矸石砖厂、百色国源机砖有限公司和百色市右江区鼎盛新型墙体材料厂)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并未发现有排烟现象。
问题2部分属实
核查当天天气晴朗,核查组到达该路段边上的百色市新鑫建材厂门前下车后,在微风中(风向为田阳往百色方向)确实能闻到一股经微刺鼻气味,但不是很浓。经排查,在该路段周边未发现存在燃煤小作坊,核查组随后分别进入百色市新鑫建材厂和百色市华明建材厂生产区内进行检查,在生产区内能闻到类似于下车时闻到的气味。现场检查时,2家砖厂正常生产,脱硫除尘设备正在运行。综合分析,由于隧道窑砖厂生产线特性,在生产过程中烟气有“跑、冒、漏”的可能。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限期整改

88

D450000201806270091

反映隆林县新州镇红家湾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该采石场离村庄很近,生产过程噪音、粉尘对周边居民影响大,废泥废渣随雨水流到附近农田,污染田地。

百色市

土壤,大气,噪音

群众反映的隆林县新州镇红家湾采石场,经现场调查,采石场采矿区未出现越界开采现象,除采矿区开采作业面外,周边无破坏生态环境迹象,但其项目未获得林业用地行政许可,存在未批先用林地行为,其采石场破碎、粉碎工段建有简易喷水设施,但未进行密封及遮盖,成品堆场机砂未进行苫盖及围挡,场地未定时洒水定尘,粉尘及噪声对周边环境及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周边无农田,未发现有废泥、废渣污染农田现象。因此,以上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立案处罚、移送公安

89

D450000201806270045

反映速丰木业扬尘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贺州市

大气

经昭平县政府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贺州速丰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昭平县樟木林镇潮江工业园区,距离潮江高速路收费站约200米,周边2公里内无住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日产中高密度纤维板250立方米。该公司生产中风选工段末端未密封,风选车间地面粉尘未清除,风选车间内粉尘弥散,车间外粉尘不大。与举报内容“速丰木业扬尘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部分相符。
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该公司生产期间确保污水处理站和各类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要求该公司风选工段车间要立即进行密封,按要求处置粉尘,杜绝粉尘弥散空气,造成环境污染;三是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雨季期间,加强场地污水收集,禁止外排。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90

D450000201806270053

反映富罗水文站化粪池的污水排至周边居民房旁的水沟。

贺州市

经昭平县政府调查,举报内容属实。
富罗水文站常住人员为一户四人,水文站的生活污水均流经化粪池进行发酵处理,经过化粪池处理流出的废水排至居民公共排水沟,现场没有闻到有恶臭等污染气体,现场打开化粪池盖板检查,发现化粪池水位低于出口约0.3米,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流出。通过向当地居民走访了解,该水沟是周边常住人家20多户的公共水沟,20多户居民的生活污水均经过化粪池处理排入公共水沟。经了解,富罗水文站位于富罗镇大果坪小组,未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水文站正在和大果坪小组村民沟通规划污水管道建设事宜。

属实

限期整改

91

D450000201806270088

反映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福利国际慢城花岭村内林桂平的养猪场,粪便、废水排入周边沟渠,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居民的地下井水。

贺州市

在之前关于富川县福利镇福利国际慢城花岭村内养殖户的投诉中,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养殖户废水直排的现象,富川县已对非法排污的养殖户立案处罚并要求整改。收到举报件后,2018年6月28日,富川县政府组织了工作组对林贵平的养殖场进行核查,现场核查发现,户主林桂平目前仅圈养2头生猪,养猪数量最高时仅养8-10头生猪。没有发现污水排放等群众举报内容情况。
富川县将继续加强对福利镇福利国际慢城规划区内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养殖户整改,并对规划区内的养殖场逐步有序进行关闭。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92

D450000201806270095

反映:1.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矿区的道路破烂,来往车辆产生的扬尘大;2.大庙山风景区周边有两家养猪场,产生的恶臭污染空气,养猪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溪流,污染水质。

贺州市

大气,水

经平桂区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道路应为黄田镇东水村委至水岩坝派出所路段,总长度约0.7公里,该段水泥路面破损严重、矿山车辆往来扬尘较大
二、符合群众反映条件的猪场确定为包振康猪场、左少勤猪场,养殖废水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有少部分养殖废水废经简易处理排入外环境,未发现直排行为。
三、针对道路破烂,扬尘大的问题,平桂区已对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并已委托广西远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制定路面大中修施工方案。
四、针对养猪场污染的问题,平桂区已对养猪场下达指导建议书,对包振康猪场乱丢病死猪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93

D450000201806270075

反映:1、金城江区南方冶炼厂、宝来冶炼厂、生富冶炼厂关停以后,厂区遗留的废渣雨天冲刷流入农田,污染农田;2、金城江区农贸市场风流桥下屠宰鸡鸭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排入龙江河,污染河流。

河池市

土壤,水

经调查,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一)金城江区南方冶炼厂、宝来冶炼厂、生富冶炼厂关停以后,厂区遗留的废渣均堆放在料棚内,无露天堆放现象,初期雨水全部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处理,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流入附近农田现象。(二)金城江区农贸市场宰杀行营业时产生的废水有专门收集经过水沟排往市政管网,产生的垃圾有专人清扫,集中堆放在垃圾中转池内,每天早晚定时由环卫工人运走,已在风流桥下码头通道增设安装铁门,并安排专人看管,无废水、垃圾直接排入龙江河情况。

不属实

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现场已要求上述3家企业:1.加强对物料、废渣堆放场地的维护和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料棚破损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2.加强对厂区地面雨水的收集处理,确保无超标废水外排;3.加强对厂区地面的清扫工作,确保无洒落地面的物料、废渣随雨水进入外环境。
金城江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金城江区农贸市场经营户要提高保护环境卫生意识;加强市场卫生管理,严禁宰杀行营业时产生废水、垃圾直接排入龙江河。

94

D450000201806270038

反映石牙镇农贸市场将垃圾堆放在供电所路口进去两三百米哈拉塘的农田。

来宾市

土壤

经核查,举报反映的位置为石牙镇农贸市场垃圾中转池,距离石牙村新庆屯约500米左右。该中转池是农贸市场承包方钟某自家所有土地,周边均为甘蔗地,没有水源地;中转池主要堆放农贸市场产生的果皮、塑料袋等垃圾,由于石牙镇垃圾清运有限,每3天清运一次,造成积累,产生臭气。该中转池距离村庄较远,并不影响周边居住群众的日常生活,只是附近有耕地的群众在耕作时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安排人员到现场将垃圾池内垃圾清理干净,并安放10个垃圾桶进行收集垃圾,要求每天清运;二是对垃圾池进行消毒除臭,用石灰改良土壤;三是现场责令市场承包方加强市场管理,妥善处置市场产生的垃圾。

95

D450000201806270050

反映新侨路四季康城小区一楼商铺沸腾99美食馆、夜全食、四季鲜味在外摆摊娱乐声噪声扰民。

来宾市

噪音

(一)经调查核实,四季康城小区位于新侨路,该小区一楼为商铺,二楼往上为住户,沸腾99美食馆、夜全食、四季鲜味3家商铺均为夜宵摊点,经营时间从下午18时至第二天凌晨4时。
(二)2018年6月28日晚上22:00时许,来华管理区组织工作人员,会同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兴宾区城规大队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3家夜宵摊点在外摆摊设点,并在门店外设置投影仪或电视播放世界杯球赛吸引顾客,播放声音较大,每到精彩时刻,顾客禁不住发出欢呼声和赞叹声,且世界杯每天的比赛持续到第二天凌晨4点才结束,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休息。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约谈了该3家商铺的业主,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内使用高音喇叭。当晚,该3家商铺立即自行整改。
(二)从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角度对顾客进行了宣传教育,劝导顾客要文明守法娱乐,避免打扰到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96

D450000201806270033

反映黎明村黎明小学附近有一个塑料厂(老板姓李),该塑料厂建在耕地保护区内,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农田且废料乱堆放。

崇左市

水,土壤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1.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黎明村黎明小学”是大新县桃城镇黎明教学点,该教学点与大新县黎明塑料有限公司距离约3公里。调查人员与教学点负责人李运国了解到,该教学点现有在校学生56人,教师7人,学校无住宿师生,没有师生反映大新县黎明塑料有限公司产生的废 气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群众反映黎明小学附近有一个塑料厂情况属实。
2.经调查,大新县黎明塑料有限公司(大新县塑料再生颗粒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大新县桃城镇,经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8—451400—29—03—002201登记备案,并经大新县国土资源局以新国土资函〔2017〕29号文批复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3.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做好防渗措施的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废水沉淀池及污泥暂存池内有废水。经进一步对厂区周边环境排查,该公司四周主要为甘蔗地,厂区外的水沟因近期雨季有流水,水质清澈。目前未发现“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农田”的现象
4.经现场调查,群众所反映的“废料”,应为该公司的生产原材料(废旧塑料编织袋等塑料)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废渣。检查时,该公司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设原料棚,原料棚地面硬化,四周有围挡,原材料全部进入原料棚堆放;生产过程产生的沉淀废渣贮存在专用的污泥暂存池。目前没有发现“废料乱堆放”的现象。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97

D450000201806270072

反映旧圩屯马志红的养猪场(存栏100头),恶臭扰民,污水直接排入农田,污染农田。

崇左市

大气,土壤,水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1.该猪场南面连接的是耕作地,其他三面紧挨居民区,该猪场未建有防疫消毒设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也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因养猪场建在居民区旁边,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马志红位于旧圩屯的养猪场未建设配套的化粪池及沉淀池,养殖产生的废水经冲刷后进入猪栏前的水沟内,最终汇入中东镇市政污水管网。现场调查时,未见有养殖污水直排进入农田的情况。马志红位于旧圩屯的养猪场南面农田面积约2亩,其中约有1.5亩被闲置丢荒,0.5亩左右种植了马蹄、莲藕等水生作物,作物生长情况基本良好。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98

X450000201806270075

反映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振宁公寓7栋1单元302住户将狗拴在阳台饲养产生狗吠叫声和排泄臭味影响周边住户的问题。

南宁市

噪音,大气

西乡塘区组织城管、派出所及属地北湖街道办联合小区物业进行实地调查,经了解该租户只是临时养狗,现已将狗带离住处。社区工作人员经向本栋楼其他住户了解,均反馈近几天已无狗叫声。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物业管理与巡查监管,妥善处理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99

X450000201806270077

反映南宁市隆安县圩亭小区的5家汽车维修钢材个体经营户,主要从事五金加工、车辆维修、手工制造小型船舶等业务,经营时产生噪声和喷漆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来信人表示其之前所投诉的问题是全部属实的而不是隆安县政府受理处理后公示的“部分属实”,同时来信人担心是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南宁市

大气,噪音

隆安县城厢镇圩亭小区位于隆安县城原旧菜市内,小区内有多个汽车维修、钢材个体经营户,主要从事机械切割、加工、汽车、农用车、小型船舶制造维修等。2018年6月至今,隆安县已组织多个部门对该位置存在的机械切割噪声扰民情况进行处理。6月15日县政府组织召集加工个体经营业主及周边居民代表召开了协调会,会上双方初步达成调解一致意见,一是个体经营业主尽快搬离该区域,由县工商质监部门服务做好营业执照经营地点变更;二是未搬离期间,在午休(12:00-14:30)和夜间时段(20:00至次日8:00)停止加工作业。6月28日,隆安县相关部门对该区域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喷漆作业行为。经走访,有居民反映有1家船舶制造维修经营店偶有涂刷防锈油漆行为,各加工个体经营户基本都能按照达成的调解意见规范营业。6月28日晚,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对参加6月15日调解会的周边居民代表进行了回访,向周边居民通报该案件整改情况,听取了居民代表的意见及诉求,并对部分居民担心的问题进行解答。下一步,将按照调解意见逐项落实整改工作。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00

X450000201806270089

反映那桐污水处理厂并不建在那桐镇内而是建在工业开发区里面,根本不启用,只是摆设而已。华侨工业区的污水问题14年就被曝光,但现在还有很多工业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排入水沟后流经丁当镇白马村一个小溪口最终流入武鸣河。造成河水严重污染。周边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都没正常运行过,只是领导下来检查在开机运行。现在有督察组检查,所以很多工厂停产。

南宁市

经查,案件部分属实。隆安县那桐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定忠大道终点与丁当二级路交接处,项目于2015年9月动工建设,2016年7月底投入试运行,2017年11月废水进、出水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目前主要处理那桐镇生活污水及隆安华侨管理区企业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查,该厂自2016年7月以来一直处于运行状态,相关运行记录、台帐齐备,不存在不启用情况。隆安华侨管理区二期项目中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经那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水渠道排入右江,不存在工业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情况。经查,2018年6月至今,隆安华侨管理区内有部分企业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县有关部门责令停产,不存在为迎接督察而责令企业停产情况。隆安县要求隆安华侨管理区进一步加强对那桐污水处理厂运维的管理工作,县住建、环保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那铜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指导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1

X450000201806270097

反映沙井煤矿(沙井街道办清川社区)生活区A区10栋2单元有少数住户在杂物房养殖大量鸡禽,造成小区环境受到污染,臭气熏天。跟相关部门反映一直都没得到解决。

南宁市

经查,举报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6月29日下午,江南区政府组织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到沙井煤矿生活区A区10栋2单元杂物房周边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现场排查,发现生活区A区10栋内确有2间杂物房内养有家禽。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对2间杂物房的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在2018年6月30日16时前自行清理饲养的家禽,禁止在生活区内饲养。2018年6月30日16时,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到沙井煤矿生活区A区10栋2单元杂物房进行核实,发现这2户当事人仍未作出整改,工作人员再次向当事人耐心宣传相关法规和创卫活动精神,提出主动帮助当事人清理杂物房内的家禽和笼子。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宣传和劝导,2户当事人最终同意配合执法工作。截至2018年6月30日18时,沙井煤矿生活区A区10栋2单元2间杂物房内饲养的家禽和笼子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强化物业管理和巡查监管工作,妥善处理饲养扰民问题。

属实

限期整改

102

X450000201806280288

反映位于太阳广场小区旁的饭店和商铺边上(位于横县横州镇城司路)建成一排垃圾房。垃圾散发臭气,滋生老鼠、蚊虫。垃圾不及时清运使得异味对太阳广场小区居民的影响更为严重。

南宁市

土壤

横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向物业管理人员和住户进行调查了解,太阳广场是一个商住混合小区,每天早上8:00-8:30由7位保洁员对小区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分类后清洗所有垃圾桶包括垃圾房和门前地板;9:30-11:00环卫垃圾车到太阳广场把垃圾运走;下午15:00-15:30由7位保洁员对小区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分类后清洗所有垃圾桶包括垃圾房和门前地板;17:30-18:00环卫垃圾车到太阳广场把垃圾运走后由值班保洁再次冲洗垃圾房。垃圾房门前水沟每星期冲洗1至2次,避免垃圾积沉散发恶臭;15天左右消毒一次,半年进行一次消杀。保洁人员按时保洁,横县环卫站每天两次清运垃圾,未出现所说的垃圾清运不及时情况。针对垃圾散发臭气问题,横县要求物业保洁人员加强保洁工作,每天冲洗垃圾桶、垃圾柜,保持干净整洁;每天冲洗垃圾房前面的路面,清扫污水,避免残留的污水散发臭气。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3

X450000201806280118

反映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腾翔村十二组岜布山的一家废弃采石场不进行石头清运、土地复垦会对种植农作物,存在很大安全隐患。2015年腾翔村十二组村民申请对采石场约50亩土地进行复垦,但武鸣区国土局以岜布山石山不符合“不需要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为由,拒绝腾翔村十二组村民的复垦申请。希望可以对废矿区土地进行复垦。

南宁市

生态,土壤

反映的武鸣区双桥镇腾翔村十二组岜布山是私挖乱采的历史遗留矿山,未办理过采矿许可证和相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已停止开采。经查,岜布山废弃矿区图斑面积43.70亩,地类为建设用地,不存在未复垦情况,现场未发现废矿区内有违法用地或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该废矿区现有一座约6米高残山,废矿区道路进口左边有一个约2平方米的天然溶洞,山体大部分已长满植被,部分平坦地块已被村民种上农作物。武鸣区利用增减挂勾政策,对该废矿区进行复垦。2017年,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已将该废矿区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调查范围,计划在2018年完成立项工作,项目立项后将根据“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原则进行复垦,复垦后将严格进行监管。在实施土地复垦工作之前,武鸣区将督促辖区镇政府在溶洞周边拉好警戒线,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用钢筋混凝土封堵洞口,消除隐患,加强对该废矿区巡查监控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采矿行为。

不属实

加强管理

104

X450000201806280121

1、违法吃穿山甲、蛇等珍稀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南宁各大酒店就很多。东兴市、凭祥市走私贩卖野生动物一直不停。2、各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违法挖矿采石、建设水电风电太阳能电站和宾馆比比皆是,如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将保护区中心的重点保护区域划为实验区用于建宾馆搞旅游。将周边保护一般的区域划为核心区,本末倒置。3、很多市县特别是采石取土的地方为了便于征占林用于建设各种经营项目,纷纷将生态公益林地调整为商品林地。4、很多县违法超量采伐森林,有的超限额30%以上。如宾阳、横县、田林、合浦、藤县等。5、对巡视整改要求加快林权发证问题,采取拖延态度。6、对巡视反馈要求回收被不法分子大量侵占的国有林地、采取应付态度,提出一个到2020年底收回国有林场被侵占国有林地60%的计划,至今没有行动。7、地方政府随意改变国有林地隶属关系,意图便于控制和随意占用林地。8、把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林地,不经审批、大砍大建。

南宁市

生态

百色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田林县年森林限额采伐蓄积65.8106万m³,均为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2016年全县共审批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108份、林木采伐蓄积59.8914万m³、出材量44.8029万m³、森林采伐限额执行率为91.0%;2017年全县共审批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168份、林木采伐蓄积56.8193万m³、出材量41.66681万m³、森林采伐限额执行率为86.3%;2018年上半年全县审批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698份、林木采伐蓄积量49.4527万m³、出材量36.802万m³、森林采伐限额执行率为75.1%。三年均没有出现超限额采伐的情况,没有发放天然林采伐证。
因此群众举报的问题涉及田林县的举报不属实。
北海市:"经调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投诉第2小点不属实。经核查,目前,北海市红树林、儒艮两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内没有未查处的违法挖矿采石、建设水电风电太阳能电站等情况。
            2.群众投诉第3小点不属实。经核查,目前,未发现北海市生态公益林区范围内有采石取土以及将生态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地的现象。
            3.群众投诉问题第4小点不属实。经核查,2015-2017年实际采伐量占采伐指标分别为46.9%、33.05%、39.3%,北海市合浦县没有存在超限额采伐现象,
            4.群众投诉第5小点不属实。经核实,合浦县、海城区政府已于2017年印发工作方案,目前,合浦县正对全县林权资料档案进行全面核对,海城区积极开展前期各项工作。铁山港区及银海区的林权纠错工作也在积极有序展开。
            5.群众投诉第7小点不属实。经核实,北海市国有林地主要分布在国营山口林场、公馆林场和合浦县林科所,一直以来保持国有林地性质不变,林地隶属关系不变,林地使用性质不变,林地生产经营稳定。
            6.群众投诉第8小点部分属实。针对涉及违法情况的53个图斑(41个未经审批占用林地,32个毁林开垦),面积16公顷。银海区林业执法人员正在对各变化图斑进行初步实地调查取证,下一步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违法情况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防城港:1.东兴北仑河沿线一直是全国的反走私重点地区。2018年以来,东兴市森林公安局处理野生动物案件2起,刑拘2人,逮捕3人,起诉3人,取保候审1人;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共查获穿山甲51只,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共查获穿山甲64只。
2.我市没有对自然保护区各功能区进行调整用于违法挖矿采石、建设水电风电太阳能电站和宾馆的行为。对发生在公益林区采石、挖矿行为发现一宗就查处一宗,如2017年12月对防城港市万山石场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公益林采石行为进行查处。
3.我市没有将生态公益林地调整为商品林地用于采石取土的地方或便于征占林用于建设各种经营项目行为。
4.我市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每年的采伐量远低于自治区控制的指标范围内,没有出现超限额采伐森林的问题。
5.我市高度重视集体林地林权证查缺补漏工作,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我市查缺补漏纠错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不存在拖延态度。
6.由于历史原因,一些群众受利益的驱使,有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现象。目前,我市防城区峒中、华石、十万山华侨等3个林场已经完成了被侵占林地的摸底排查工作。
7.我市不存在政府随意改变国有林地隶属关系,意图便于控制和随意占用林地问题。
8.2017年1月以来,我市防城区多次开展了林地违法排查工作,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纠正违法行为10次,查处了防城港市华安石场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万山石场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南宁市:1、自2018年4月26日起,南宁市林园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市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清理整顿活动,6月29日-7月1日,经三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75人次,出动车辆72台次,检查清理整治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92处,检查酒楼、饭店、夜市等餐饮场所483家。在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执法组现场还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00多份,与各类酒家、饭店签订承诺书200多份。2、经核实,此项部分属实。经南宁市国土局提供材料核实,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共有7宗采矿权涉及与3个保护区重叠,全市在公益林区非法开矿采石案件共计23起,均已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其中针对大明山举报内容,经核实不属实,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的划分已得到国家环保、林业部门批复。3、此项部分属实。经各县区自查,武鸣区发现存在将公益林地调整为商品林地用于项目建设的行为,现正在进行查处。其他县区不存在此类情况。4、此项不属实。经各县区自查,历年来各县区采伐量均未超采伐限额。5、此项不属实。各县区已于2017年底制定集体林地林权登记发证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辖区内的林权证发放率提高到85%以上。6、此项部分属实。经过对我市10个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主要被林场周边村庄村民侵占,问题涉及面广,历史时间长,问题复杂,下一步将依法依规按照计划开展工。7、此项不属实。经各县区自查不存在地方政府随意改变国有林地隶属关系、意图便于控制和随意占用林地情况。8、此项不属实。经各县区自查不存在把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林地,不经审批大砍大建的情况。
梧州市:藤县每年林木采伐限额蓄积量110.3012万立方米,2016年、2017年、2018年藤县林木采伐量分别为:47.8248万立方米、43.952万立方米、39.6956 万立方米,没有超限额采伐林木。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移送公安

105

X450000201806280128

1.闽鑫再生造纸厂围墙边有一个用编织袋塑料布遮盖的排污口,将污水直排与河道。2.该厂生产过程中空气中有异味。该厂污水循环处理设施只有几个分离池,投诉者质疑该厂环保设备是不是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南宁市

水,大气

经查,位于武鸣区宁武镇的闽鑫再生造纸厂锅炉房东北侧围墙外侧低洼处发现有反映的排水现象和排水口。该厂管理比较混乱,生产原料、废料、废渣及杂物乱堆乱放,现场在原料堆放场处可闻到明显异味,该异味是由于废塑料和废纸箱堆放过多过久产生的。该厂废水排入废水处理池后加入活性菌进行曝气,废水产生污泥经沉淀压滤后处理,然后将上层废水进行再利用,现场调查时发现废水处理池水位已满,存在环境隐患。检查发现该厂锅炉作业产生的炉膛水未经沉淀、冷却直接排放入武鸣河,经武鸣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其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25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100mg/L),调查组乘船沿武鸣河道对该厂北侧围墙展开排查,未发现有其它排口和暗管。武鸣区环保局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厂已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将督促整改进一步整改落实到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6

X450000201806280132

几户人家将房子改成养猪场,异味大。养猪场位置第一排2号房、第二排11号房、15号、17号;第三排7号、20号、第4排14号、19号。

南宁市

位于武鸣区的秀山新村居民房第一排2号、第二排17号养殖户户主为黄远。检查时该两处均正在养殖,房外可闻到养猪臭味,两处猪栏共存栏小猪58头,产生废水经管道流到秀山新村第一、二排公共化粪池,猪栏有清理猪粪痕迹,据养殖户称每天产生猪粪都统一拉到远离居民200米外粪房堆放。秀山新村居民房第二排15号、第三排20号养殖户户主为陆金英。检查时该两处均正在养殖,房外周边可闻到养猪臭味,两处猪栏共存栏肉猪14头,产生的猪粪及污水经管道混合排到第二排15号的约15立方的沼气池,处理后废水用于周边住户种菜。秀山新村居民房第二排11号养殖户户主为罗孟成,养殖3头母猪,房子周边未看到污水外排痕迹,房外周边可闻到养猪臭味。检查时秀山新村居民房第三排7号、第四排14、19号均未看见有养猪行为,内有堆放木头等杂物。武鸣区已对农户下发停养通知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限2018年7月30日前停养,并于30日内将生猪尽快出售处理,不得在房屋内养殖,做好猪栏的卫生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养殖户按时完成整改停养工作。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107

X450000201806280138

定旧村制塑工厂污水流入右江小江,生产过程中有异味。

南宁市

大气

反映工厂位于西乡塘区坛洛镇上正村定旧坡村道边,为一家铁棚式小型废旧塑料再加工厂,该厂以收购废旧塑料为原料,加工成塑料制品销售。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制塑工厂污水流入右江小江不属实。2018年1月23日,西乡塘区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厂属违规、无证经营企业,立即责令该厂负责人停产整顿,待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环保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3月20日,经城区执法部门再次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已停产。6月29日,根据群众反映问题,城区组织进行现场核实,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污水和异味气体产生。6月30日,城区执法人员对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18年7月7日前自行拆除加工设备并清理库存的废旧塑料。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停产整改

108

X450000201806280145

来信人反映:有人利用横县云燕水泥厂的权力在横县百合镇坡塘村管辖的狮子山、牛鼻山、六园山开山取石,导致毁林毁草以及大量砂石掉到落耕地里,造成耕地无法种植,已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南宁市

土壤,生态

横县百合镇坡塘村的狮子山、牛鼻山、大园山的采矿权已整合为狮子山矿区,广西云燕特种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已通过转让方式得到了横县百合镇狮子山矿区的采矿权,由于该公司特种水泥生产线项目还处于基建期,自取得该矿区采矿权以来一直未曾进行开采。2018年5月初,该公司在百合狮子山矿区狮子山矿段和牛鼻山矿段修复原有矿山道路,现场未发现有群众反映的开山取石或修复矿山道路所造成的大量砂石掉落耕地、造成无法耕种的现象,矿山周边均正常种植农作物。据横县林业部门核实,百合狮子山矿区矿区范围内不属于林地。下一步,横县将督促企业在矿山开工前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不属实

加强管理

109

X450000201806280150

金陵镇陆平村上林坡的潘秀良大型养猪场距离村庄小河仅100米,通过一个大鱼塘底安装暗沟排出养殖废水,污水常年渗透到河水里,河水水体黑臭,该小河汇入南宁邕江;2、该村路边有2个沙石场,每次政府检查就停工,政府拆除过后又死灰复燃,沙石场开工时噪音扰民。

南宁市

水,生态,噪音

经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1、位于西乡塘区金陵镇陆平村上林坡的南宁市快大养殖场的养猪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到鱼塘用于养鱼,塘水偏浑浊,没有臭味,鱼塘沿岸周边未发现暗管,也未发现偷排养殖废水情况。6月29日西乡塘区现场责成当事人立即整改:一是马上增建沼气池,沼气池容积要与最大养殖规模相匹配;二是建设相匹配的沼液、废液储存池,储存池要求采取三面光防渗漏措施;三是经沼气池处理后的沼气液必须用作农肥,不能直接排入鱼塘;四是要求整改工作于20天内完成。2、现场检查反映的两个砂场,发现一个砂场已停产,另一个砂场内堆放有生产建筑用砂的原料,现场没有砂场工作人员,均处于停产状态。西乡塘区联合供电部门对砂场进行断电处置,并由供电部门对其停止供电服务。下一步,将强化巡查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关停取缔

110

X450000201806280155

反映广西境内机动车检测站附近有黄牛党贩卖达标废气表使不达标机动车通过尾气检测,获得合格标志,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诉求:1、督察组督促环保厅加大监管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措施,加强对汽修厂违法处罚力度;2、对造假车辆进行重罚。

南宁市

大气

一、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相关流程
机动车年检时,先进行机动车环保尾气检测(环保部门组织
和监管)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均合格后通过全国机动车检验
监管系统上传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到
当地车管所监管中心,审核通过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二、加大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监管力度
关于群众反映“有黄牛党贩卖达标废气表”的情况,全区各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监管
力度,对没有机动车排放检验合格报告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
格报告的,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部分属实

111

X450000201806280163

反映快速环路长湖立交桥旁没有什么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隔音板也对削减噪音没什么效果,来往车辆产生的噪音扰民,希望督促南宁市政府对经过居民区的快速环路采取措施,消除噪音。

南宁市

噪音

投诉反映的长湖立交桥已建设有降噪隔音设施,在东、西侧防撞墙上各设置290m隔音屏。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动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段交通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进行判定,如监测结果确实存在交通噪音超标,则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按年度部分经费使用情况,分批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的隔音屏降噪设施建设完善工作。

部分属实

加强管理

112

X450000201806280166

反映位于甘圩镇赖坡村的广西中街达石场在赖坡村17组管区范围岜枯开采。石场的矿区离赖坡村仅150米,产生含高锰酸钾的废水污染山泉,直接影响上游2000多人产生直接伤害,对下游4000人形成威胁,现在赖坡村很多村民出现病变。石场放炮震裂村民的房屋。

南宁市

经查,位于武鸣区甘圩镇赖坡村的中新达石场制定有经过专家审定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安全距离300米内符合安全评定条件,现场实地核实距离矿区最近的民房与矿区直线距离超过300米。该石场无废水外排痕迹,未发现产生含高锰酸钾的废水。武鸣区甘圩镇卫生院和当地村卫生所均未记录有赖坡村村民因饮用生活饮用水引起身体病变现象,卫计部门也未接到有关赖坡村生活饮用水受到污染投诉举报。该石场委托广西桂物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采用微差起爆技术,爆破技术有很大提升,震动微小,加上矿区南面有天然冲沟,缓冲了爆破能量,距离矿区最近的民宅与矿区直线距离超过300米。武鸣区电视台记者随调查组到最近的赖坡17队距石场南面最近端的民房核实拍摄,未发现民房震裂现象。

不属实

113

X450000201806280167

第三次反映位于唐山路的广西化工研究院的大烟囱时常冒带刺鼻气味的黄烟,影响与研究院仅一墙之隔的唐山路二小区。因该研究院属自治区直管,建议将该投诉件交办至自治区处理。希望搬迁该研究院。

南宁市

大气

经核实,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目前,该院已启动明阳工业园异地搬迁项目,但因新厂区仍在完善生产相关手续阶段,兽药厂暂未搬迁。2018年6月28日下午,西乡塘区环保局、工信局及属地北湖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经核实,该厂已于2018年6月6日起停产至今,锅炉炉膛均为冷却状态,现场没有生产废气排放情况。西乡塘区现场要求广西化工研究院认真履行整改,在搬迁前如需要继续生产,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供热设备和清洁能源的锅炉,且排放污染物必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批复标准,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周边群众的监督。

不属实

114

X450000201806280182

宾州镇枫江街居民反映三个污染问题;1、怀疑居民的喝的自来水受到污染,水体呈黄颜色。2、枫江街道西面有家屠宰场,每天屠宰猪时发出的叫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特别是屠宰场排除的污水散发出的恶臭,严重污染周边环境。3、位于县城中心地段的九乘江水沟,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严重臭气熏天,居民称之为臭水沟。希望以上问题能得到解决。

南宁市

噪音,大气

1.经查,宾阳县宾州镇净水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从现场检查和查阅水质检测报告情况来看,出厂水水质达标,但由于供水工程刚投入运行不稳定,以及出现供电线路异常停电造成停机停水,重新恢复供水时出现水压波动、不稳定水流对管道造成冲击,导致供水管道底层沉积的少量泥层经反复冲击进入管尾末梢段的用户家中,同时存在部分供水管道使用年久、存在内壁腐蚀,导致末梢水显色变黄。2.宾阳县食品公司屠宰厂需在早上5-9点开展生猪屠宰工作,由于靠近居民区,猪叫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附近群众。屠宰厂生产排出的污水通过预处理后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屠宰厂外部管网全部封闭且屠宰厂内预处理设施和排放水路基本封闭,屠宰场散发出的臭味并不十分明显。该厂已改造屠宰生产线,加高屠宰车间南面围墙,降低噪音散发。3.宾阳县城中心地段污水渠流经祥和路口处的污水渠壁发生坍塌,导致污水经缺口流入枫江渠,存在污水渠未清淤、溢流口过低,位于兴仁街南一里194号前一条雨污合流水沟接入枫江渠、未进行截污处理问题。下一步,宾阳县水利局将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及时修复坍塌地段,清理及整改污水渠、溢流口,进行截污处理。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改正

115

X450000201806280185

反映广西农垦国有东风农场辖区内有多家非法剑麻加工点,农场没有做好加工点的管理、规划,绝大多数加工点占用农田乱搭乱建,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打麻的废水乱排路面,废渣乱弃,污染周边环境。希望将这些非法加工点关停取缔。

南宁市

2018年3月26日,武鸣区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召开剑麻行业整治会议,东风农场积极履行上级部门坚决打击取缔脏乱差等小型企业(作坊)政策,分别于4月10日和6月8日下发责令停产通知书,期间又多次召集剑麻加工企业(作坊)负责人开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6月30日,武鸣区联合调查组对东风农场剑麻企业(作坊)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小剑麻加工点仍在生产,且存在将废水直接排进周边剑麻地现象,部分剑麻加工点废水流进简易贮存池,导流沟未硬化,存在将废水排进周围池塘现象。下一步,武鸣区将加强排查整治力度,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加工点下发责令停产通知书,联合供电公司进行停电,同时推进规范化剑麻加工企业项目建设,整合散乱差私人加工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基本属实

停产整改

116

X450000201806280187

反映南宁市江南区亭高路52号的“光哥微型车配件”每天修车产生的废气、灰尘、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曾多次反映该问题,但都是停工几天后又恢复营业,比如这次2018年6月停工了一段时间,最近又开始恢复营业了。

南宁市

大气,噪音

南宁市光哥微型车配件部位于江南区亭高路52号,主要从事机油及配件销售、三类机动车维修,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喷漆等维修作业,产生较大噪音的风炮机已于2016年8月停用,其它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主要为空压机,但空压机放置在店铺内后方房间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灰尘工序主要为在店铺里用空压机清理轮毂、空气滤芯等配件产生的少量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对周边群众走访过程中,均反映该配件部经营过程中废气、灰尘、声音对周边居民没有大的影响。该配件部6月并未停止营业,仅在2018年6月18日端午节闭门休息了一天。2016年江南区政府曾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配件部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立即整改、停止噪声扰民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中午、夜间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行为。该配件部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停止使用风炮机,并采取措施减少维修过程中的噪声、粉尘排放,2016年8月13日整改完成后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江南区环保局未收到群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微信投诉平台以及电话等途径对该配件部的信访投诉。下一步,将强化对该配件部的巡查监管。

不属实

加强管理

117

X450000201806280111

反映宜柳高速公路路口二级公路途径柳城县冲脉镇境内(冲脉镇至高速路口段)尚有两处半幅约3公里未铺设水泥路面,产生扬尘大、泥浆多。公路两旁的排水沟未建,沿线村屯的污水横流,污染饮用水源及生活用水水源。

柳州市

大气,水

罗城至柳城(六塘)二级公路(柳城段)项目位于柳城县辖区,该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我县为配合单位,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该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所有征地拆迁工作。现该项目道路硬化建设已进入后期阶段,自2018年1月24日以来,因施工方内部问题,至今一直未到冲脉段进场施工,因此尚有两处半幅约3公里道路硬化建设未完善。调查人员到该项目施工方指挥部进行调查时,该项目指挥部大门已上锁,指挥部内无人员,也未找到相关联系方式,无法与该项目管理人员联系。经现场调查,罗城县至柳城县二级公路冲脉境内冲马坡段,地处居民生活区,由于道路硬化建设迟迟不能进场施工,公路的排水系统未能完善,降雨时雨水混杂着泥沙流向附近居民洗衣池,影响居民的生活用水。柳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对该居民洗衣池进行了水样采集监测,监测的几项污染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调查人员还走访检查了冲恩屯、洛王屯、斗村屯、米村屯等村庄未发现有污染,冲脉镇饮用水水源地远离罗柳路至少一公里。两处半幅约3公里道路硬化建设未完善,此路段又是车辆必经之地,过往车辆众多,已硬化的道路正在进行纹路切割施工,从而导致少量扬尘。

部分属实

118

X450000201806280119

柳州市鱼峰区太平中街2号江南新天地临街餐馆、烧烤店产生的油烟废气、猜码声严重扰民,主要有肥螺庄、今晚老地方铁锅牛蛙、黄记豆浆等店铺,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鱼峰区政府处理不彻底,现问题依然存在。

柳州市

大气,噪音

6月30日晚,鱼峰区联合检查组再次对太平中街2号江南新天地楼下餐馆进行了联合检查。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柳州市鱼峰区桃姐豆浆店主要从事豆浆、甜品的加工零售,另外还销售油条、煎饼等食品,但其油条煎饼等食品采取外购形式,均未在该门店内制作,未发现产生油烟污染问题。柳州市鱼峰区肥螺驾鹤餐馆的环保手续齐全,在江南新天地楼下门店仅作为就餐场所使用,未设置有厨房,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但因就餐顾客较多,偶尔存在噪声扰民问题。柳州市谢华食品有限公司已撤销厨房加工设施,未发现有产生油烟的项目。

不属实

119

X450000201806280162

反映位于融水镇新兴街农贸市场中心地段丁字路口西南方向有一破旧砖瓦房,违建在人行道上摆摊经营肉、菜、水果,脏、乱、臭。

柳州市

其他污染

6月29日下午,融水县市容局、融水县住建局、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融水县环保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到新兴农贸市场进行现场检查。该转办件群众投诉反映的破旧砖瓦房为1979年原解放街居委会利用税务局封山空地建成的社办企业(皮件厂),后来皮件厂解散,房屋的维修管理一直由原解放街居委会负责,1996年至今由融水镇城南社区管理。目前,有三户商户租用该房屋用于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经融水县住建部门与城南区委会核实,由于该房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前建设,没有相关的规划建设许可。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20

X450000201806270076

反映桂林市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的大理石开发项目冲洗大理石的污水流入村中的河流,严重污染水质,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桂林市

生态,水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资源县现场调查核实:
大理石开发项目实为广西资源骊马矿业有限公司铜座村大皮山开采项目,牛仔坪、贺家组石材开采项目。其中大皮山开采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016年9月该项目采矿证到期,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采矿证到期后,经多次检查该项目已停产。牛仔坪、贺家组开采项目为非法开采项目,2016年资源县已关闭取缔,切断了其生产用电。
调查当日,未发现项目生产,下游水质清澈。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的问题:
1.大皮山开采项目,目前虽然停产,但废水处理设施中雨污分流未做好,雨水及山涧水进入废水处理池,导致废水处理池废水溢出。部分废石、废渣乱堆,导致下雨期间泥砂进入下游水体。
2.牛仔坪、贺家组开采项目虽已关闭取缔,但原来试采时废石、废渣乱堆,水土保持工作未做好,补育的树苗成活率低,效果不是很好,下雨期间易造成水土流失。

基本属实

1.大皮山开采项目
资源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废水溢出、部分废石、废渣乱堆放的问题,责令整改,要求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资源县水利局责令该企业对裸露土地恢复植被,对弃土废渣采取砌筑拦挡墙,对已经流入河道里的弃土废渣要及时清理,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整改,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2.牛仔坪、贺家组开采项目
要求该企业对废石、废渣堆放处进行整改,砌筑挡土墙,表面覆土,并进一步种植适合高海拔生长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资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职能部门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整改。要求该企业在未办好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前,不得生产,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121

X450000201806280108

反映:1、严关镇铁路边约50米的废旧仓库垃圾成堆。2、兴安县东风水泥厂旁水渠边50米处堆放垃圾多。3、湘漓镇州上村委石碑自然村垃圾多。

桂林市

土壤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兴安县现场调查核实:
1.工作人员对铁路沿线有废旧仓库的区域进行了认真排查,只发现有少量新倒的生活垃圾,并未发现有举报件反映的垃圾成堆问题。另在严关镇水南田铁路道口往灵坛村委方向约50米处,有一个废品收购站,部分收购品堆放在收购站围墙外,形似垃圾。
2.东风水泥厂旁水渠边50米处距离国道300米,有3家企业,周边没有民居,所指地点确实有丢弃的生活垃圾。
3.兴安县湘漓镇石碑村位于洲上村委北面,有162户,635人,村前配备有一个垃圾挂桶,村后有一个垃圾池,有2名保洁员正常上班保洁。据了解近段时间,该村村内道路鞭炮垃圾过多,保洁员没有及时清扫,垃圾池堆满后,清运公司没有及时清运。

基本属实

1.对发现的垃圾立即进行了清理,并要求严关镇水南天铁路道口往灵坛村委方向约50米处的废品收购站,在两天内将收购站围墙外的收购品清理完毕。
2.于6月30日安排人员对兴安县东风水泥厂旁水渠边50米处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在此增加了一个垃圾箱。
3.于6月30日组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垃圾池进行清理,并要求保洁员对村内进行清扫保洁。

122

X450000201806280112

反映阳朔县画山清泉路垃圾中转站至今未能搬迁,希望督促该垃圾中转站尽快搬迁。

桂林市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属实。
阳朔县城画山路与清泉路交叉路口的垃圾中转站为临时垃圾中转站,建设经阳朔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经现场调查,该临时垃圾中转站站房外地面较为干净,压缩垃圾作业时间为6:00至20:00,在压缩垃圾过程中及时清理洒落的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该临时垃圾中转站用钢架结构对屋面进行封闭,并采用隔音材料减少噪声污染。在该临时垃圾中转站站房约3米处,噪声不明显,但有些异味。
为切实有效的解决垃圾中转站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环境问题,阳朔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20日拟定了阳朔县大村门生活垃圾转运站搬迁及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现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搬迁计划正在稳步推进。

属实

1.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组织阳朔县相关单位对该临时垃圾中转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日常监管。2.稳步推进阳朔县大村门临时垃圾中转站搬迁计划,并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将及时实施建设,切实有效解决阳朔县城画山路与清泉路交叉路口的垃圾中转站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环境问题。

123

X450000201806280165

1、恭城县岛坪矿的浮选厂产生污水污染茶江河,影响茶江、密代两村村民的饮用水安全,污染130多亩农田使初谷产量逐年下降。同时,还造成两村200多亩农田土地受到污染,土壤含毒,粮食被检测出铅、锌、铜、镉超标。现仍然受到废渣废石影响,使村民的200多亩良田无法耕种。2、2010年,广西水利发电公司在老厂村屯内及淌竹源自然村屯建设引水拦截坝引水到刘家洞水电站发电(坝体设立在茶江河上游),造成茶江河段水源雨季涨水引发水灾,旱季水源被拦截无水用的失衡状态。村民诉求:1、停止非法开采;2、修建茶江河两岸防洪堤’3、恢复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4、赔偿村民所受损失;5、清除河道河床废渣;6、恢复被污染农田土壤。2016年向市、县环保部门递交检验报告单至今未得到答复或解决。恳请督察组在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陪同下由当地村民带路实地了解矿区污染情况。

桂林市

水,生态,土壤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恭城县岛坪矿浮选厂早已停产,无生产污水产生。西岭镇营盘村委茶江饮水安全工程已经于2013年12月底建设完成并运行通水。老厂、密代江、淌竹源三个自然屯通过引用山泉水基本解决了村民的饮水问题。
(2)茶江、密代两屯土壤重金属超标的农田面积约130亩。老厂矿区1号脉除蚂-8窿口堆渣曾建有宾格网拦渣墙外,其他窿口均没有建宾格网拦渣墙,目前蚂-8窿口原建有宾格网已崩塌损坏,矿渣堆表面无植物生长。
(3)刘家洞水电站处于停产状态。该电站建设引水拦截坝引水,对坝体下游造成一定影响。
(4)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恭城县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时,茶江屯村代表多年前确实送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单中稻谷有部分重金属超标不合格现象。
(5)茶江河段存在采矿废石因山洪冲击堆积情况,但对河流正常通水影响不大,如水利部门认定确需清理,则积极向上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解决。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将积极争取资金解决村民修建防洪堤的需求,完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在2018年底对废渣建设宾格网和拦渣坝。根据《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进行整改确保于2019年3月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3.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加快开展覆土复绿工作,确保按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4.恭城县水利局责令刘家洞水电站必须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保障下游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如确界后,水电站在自然保护区内,将依法取缔。
5.恭城县人民政府责成西岭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及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进村入户做好补偿情况核查,核实受损面积,确定补偿标准,力争2019年年底达成补偿协议。若企业与群众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则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4

X450000201806280171

全州县水利局非法拍卖该村沙洲给海云百川公司挖沙出售,拍卖面积250余亩,整个庙头镇湘江河段被挖的满目疮痍,青山绿水进毁。

桂林市

生态

举报内容不属实。
从2015年开始,全州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公开拍卖制度。2016年5月18日,全州县海云百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依法取得湘江庙头大车及下白田溪洲的采砂许可权。因该公司未处理好群众矛盾,自取得该区域采砂许可权至今没有进入到其中标的溪洲范围内采砂。
全州县自2015年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公开拍卖制度后,辖区内河道采砂秩序日趋规范,中标的疏浚公司均按规定在许可范围内作业,境内湘江河段已基本没有非法采砂船进行违法采砂的行为。

不属实

1.全州县河道采砂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全县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2.海云百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入到其中标的溪洲范围内采砂,必须经全州县河道采砂综合治理办公室现场察看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

125

X450000201806280172

桂林市七里店污水处理厂离居民区过近,虽该项目为完工但现部分时段小区有明显异味,投诉者担忧目前空气质量是否适合居住条件,要求督促技改项目早日完工,论证《七里店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结论调整为100米的科学性,并向社会公开。

桂林市

大气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在七里店污水处理厂内检查时,生化池周边无明显异味,污泥车间有少量污泥,污泥储存间大门已于近期由朝南改为朝北,污泥储存间旁可闻到异味,厂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
2.项目编制了《七里店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评文件分析预测,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减轻厂区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行政许可相关程序,于2014年5月15日对项目环评受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并于2014年5月28日对该项目予以审批。
3.桂林市环境保护于6月11日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臭味浓度监测,结果表明其臭味浓度达标。

部分属实

1.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将做好日常的环境监管,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清运污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桂林排水工程管理处加快对七里店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二期生化池封闭除臭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进度,及时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126

X450000201806280177

反映福利镇产生垃圾都倾倒在老梧村的垃圾场,该垃圾场堆得很高渗出的污水四处横流,未经任何处直接流到地下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影响周边村民的身体健康。附近水库的鱼都受到污染死去。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镇政府反映,却一直都没得到解决。圾场附近有家铁厂在违规生产,污染也很严重。希望督察组调查了解。

桂林市

土壤

1.举报老梧村垃圾场内容部分属实。
(1)该垃圾堆放场位于福利镇老梧村小厄背,用于全镇生活垃圾堆放,垃圾堆放场地未进行防渗漏处理。部分垃圾通过垃圾焚烧炉进行处理,部分转运至阳朔县城区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该垃圾堆放场长约80米,宽约30米,约3米高,焚烧炉产生的污水排入沉淀池,未见有污水排出痕迹,垃圾堆放场未见有污水渗出。垃圾堆放场周围未发现有与地下水相连的岩洞、水井。现场没有发现有沟渠与水库连接,水库现场未发现有死鱼。接到群众反映后,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目前正对垃圾进行清理。
2.举报铁厂为阳朔县鑫富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相关审批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生产。2018年6月29日,阳朔县环境保护局对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标。

部分属实

1.责成福利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老梧村垃圾堆放场原堆放的陈旧垃圾垃圾集中清理,进行无害化处理。
2.阳朔县相关单位将对该垃圾场以及辖区内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3.阳朔县拟建焚烧发电项目,切实解决垃圾处理难,投入大等问题。

127

X450000201806280188

反映全州镇飞机坪工业区福达工厂对面的柘桥旧红砖厂(停业)后面有数十家未经批准的非法洗矿加工的小作坊,未作任何环评非法生产,噪音巨大,产生的废水(含有重金属)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流入全州水源地,且乱堆乱放。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桂林市

大气,噪音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全州县调查核实:“小作坊式”洗铁渣点共有8家,均未办理任何证照手续,废水处理设施为简易的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没有发现排放,废渣为露天堆放,无专用堆放处置场所。

部分属实

1.全州县对柘桥旧红砖厂后面的8家非法的洗铁渣点采取了永久性强制断电措施;
2.全州镇政府牵头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在2018年7月30日前,全部取缔非法洗铁渣点并恢复原状。

128

X450000201806270083

反映梧州市藤县濛江镇濛江河因河岸上的几个码头装运煤粉洒落以及下雨天码头污水流入河中造成濛江河河水水质受到污染,这个问题曾被环保部华南督察组点名过,当地政府也曾对这些码头进行断电处理,但这些码头自购发电机后依旧继续装卸货物,问题未得到解决。

梧州市

2018年6月29日上午,工作组现场调查,发现只有一家名为大塘头码头从事装运煤粉,该码头没有码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洒落在码头的煤粉遇雨水可能会流入濛江河。6月29日,藤县环保监测站对濛江河采设4个监测点采样监测,各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执法人员现场对大塘头码头无证码头经营者出具《责令改正通知谁》,要求该码头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码头设施,并将靠泊在该码头装载煤粉的船舶使离该码头。其他4个无证码头,没有从事装卸经营行为,已责令限期拆除。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129

X450000201806270095

反映岑溪市政府在中央督办案件中(岑溪市马路镇五星村富祥石场环保案件)造假问题,希望中央督察组可以亲自到现场进行督察。

梧州市

其他污染

反映岑溪市政府在中央督办案件中(岑溪市马路镇五星村富祥石场环保案件)造假问题。
2016年7月自中央环保督察以来,连续多次接到该问题举报。为此,梧州市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富祥石场被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发现富祥石场存在七大需要整改的问题,并列为自治区重点督查案件。2017年5月份前,富祥石场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于2017年5月5日向梧州市中央督察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5月9日通过现场验收,并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投诉或提出质疑等情况,2017年6月12日通过整改验收并上报自治区销号。
岑溪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富祥石场案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市政府组织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实地调查、入户走访,现场检测等工作措施,对每一批次每一个举报件及举报问题均如实的进行调查及回复,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已责令石场进行整改。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130

X450000201806270104

反映梧州市藤县同心镇沙村村委会高离新村牛塘岭岗黄少祥的养猪场,该养猪场粪便排到猪场山脚下的一条旧水渠里,最后汇入村里的河流。雨季养猪废水溢流至周边农田,污染农作物,臭气熏天,投诉人质疑该猪场是否有环评手续。

梧州市

土壤,大气,水

经查,猪场名为藤县同心高新生猪养殖场,猪场周边无居民。猪舍面积4000平方米,存栏猪440头,已办理农用设施用地手续;猪场栏舍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建设有2个沼气池,2个沼液贮存池。猪场附近有较大的异味,该猪场尚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进行规模养殖和环保备案。
检查发现,用于抽送污水到周边山林施肥的设备已经损坏,无法抽送沼气池和沼液贮存池的污水,溢出流到山下废弃的水渠,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流到下面小河和水田现象,雨天废弃水渠的水可能会流到小河和农田。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131

X450000201806280122

梧州市旺城广场油烟、废气扰民问题,来信人反映现状问题未得到解决,并且质疑相关部门虚假整改: 一是旺城广场内的餐饮店由2016年的12家剧增到36家,油烟排放剧增,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现状油烟仍然污染大;二是旺城广场新增的两台抽风机产生的噪音无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产生的噪声影响大,质疑噪声监测结果的真实性;三是商场楼顶有多个排放口,未安装油烟处理器,也未引至远处排放,而是直接向外排放,与6月20日《梧州日报》上刊登的内容不符;四是旺城广场南大门上方悬挂的大屏幕,每晚播放广告歌曲扰民。建议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改良楼顶新增的五个简易排气筒;二是对新增的两台抽风机做好严格的隔音降噪措施;三是晚上十点彻底关停排风设备;四是停播门口大屏幕的高音喇叭。

梧州市

大气,噪音

1.旺场广场涉及有油烟排放的企业共36家,其中17家餐饮企业的油烟经油烟处理后接入专用管道经住宅楼顶楼排放,19家餐饮企业油烟经油烟处理后分别接入两条专用管道引至广场东南面排放。2018年 6月14日,市政园林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对旺城广场进行油烟检测,报告显示:饮食业油烟检测项目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经现场进行核实,旺城广场在6月6日新增两台抽风机,主要用于19家餐饮企业两条专用管道抽送油烟使用;2018年6月14日,梧州融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对顶层的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2.经核实,商场楼顶的多个排气口为空调通风口,均不涉及油烟商家的正常排气口,无油烟产生不需要安装油烟处理器。
3.对于群众反映南大门大屏幕每晚播放广告歌曲扰民的问题,市政园林管理局立即对旺城广场管理方梧州市融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一是要求其立即到审批部门完善该屏幕行政审批手续;二是现场要求该公司在晚上开放屏幕广告时,将声音调至适合音量,避免扰民。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32

X450000201806280134

反映岑城镇思英社区大叶界秧田冲-岑溪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运行10几年,附近居民生活严重受影响。现继续扩建二期填埋场项目位于马路镇善村丰木八组,据查项目没有可研报告,及相关手续。村民诉求:1.停止二期垃圾填埋场施工,2.若二期继续施工,必须搬迁丰木八组全体村民,3.建设此项目必须提供人大通过的相关文件并进行公示,4.建议建造垃圾发电项目,改变现在的填埋方式。5.查处相关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

梧州市

土壤,其他污染

经调查,垃圾填埋场2003年获得环评批复,2011年投入试运行,2012年获得北面库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正式投入运营。库区建设采用多层聚乙烯土工防渗膜进行铺设,配套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内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日常运营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原批复中已包含一、二期内容,相关手续齐全。

部分属实

133

X450000201806280153

岑城镇六凡村、三堡蒙布村和蒙奇(蒙冲)村等周边一带,名义上是中铝公司开发,实际是岑溪私人老板承包开发稀土矿,租用蒙布村村民在柳河冲林地的一个山头建成大型稀土矿厂,通过埋设管道把周边村山场经高位钻孔灌注硫(硝)酸铵后山脚流出的稀土矿水抽回提析,然后运到梧州或崇左等多个地方收藏,部分通过崇左走私出出口越南贩卖。造成国家矿产严重流失,所开采的地方水土污染严重,部分田地已颗粒无收,水喝不了,甚至洗手都导致皮肤过敏。岑溪大面积稀土无序开采,已威胁到整个西江流域的水质安全。曾多次投诉,但问题一直未解决。

梧州市

生态,土壤,水

1.中铝岑溪公司旗下无挂靠回收企业,只是把生产过程中的劳务工程承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务施工。
2.中铝岑溪公司租用柳冲林地作为稀土回收车间使用。为将产品稀土碳酸盐运输到崇左的中铝广西国盛公司。不存在有走私到越南的现象。
3.岑溪市环保监测站已对几个回收点进行采样监测。中铝岑溪稀土部分回收点部分水质超标。经实地勘察没有发现颗粒无收的农田。
岑溪市国土局已对塌方毁坏的耕地行为已依法查处,并责令进行复垦治理,恢复耕种条件。目前中铝岑溪公司正在开展治理工作。
4.岑溪市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巡查监管,对非法盗采、经营稀土的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
是否威胁到整个流域水质安全的问题,自治区调查组正在调查中。

部分属实

134

X450000201806280174

十几家竹浆厂用烧碱浸泡竹片,厂区都在必昌江边、黄华河边,下大雨或晚上偷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竹浆厂分别在大隆镇必修村、岑城镇六田村、三堡镇新安村、南渡镇、昙容镇。中央督察组一到广西这些厂就停产,一离开就生产、恳请彻查。

梧州市

1.大隆镇义修村:有一间名为义修村石蛤坡竹片加工厂,已停产,有3个竹浆浸池,据了解这3个浸池是2009年开始浸的,大约有30吨,现场未发现有污水直接排放黄华河的情况。
2.岑城镇六田村:有一间六田纸厂,早已停产,部分厂房已出租并改装为电子厂,在厂房外发现有6个原先纸厂建造的浸池长满荒草,浸池并未浸泡有竹片。
3.三堡镇新安村:岑溪市三堡徐盛华竹木制品加工厂2018年4月20日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厂停产,四个水泥建造的竹浆浸池已经被拆除,另外调查组在厂房的另一侧发现有4个竹浆浸池,大约有30至40吨,所用原料为烧碱,此外该厂没建有沉淀池,存在废水直接排到义昌江的情况。
4.南渡镇:有一间鸿兴竹片厂,该厂有6个竹浆浸池,大约浸有100多吨,该厂没有雨水分流措施,下大雨时浸池里面的液体存在漫出的可能。该厂无污水沉淀池,存在污水直接排放到黄华河的情况。
5.昙容镇:目前暂无发现有竹浆厂。

基本属实

关停取缔

135

X450000201806270079

反映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四号路边的北海市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专门收集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产生的黑色狂热炉渣和精炼矿炉渣进行处理,但该北海市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无立项征地、规划报建、环评批复等手续,该公司生产工艺简陋,粉尘飞扬、污水横流,污染到周边村民地下井水资源,目前该公司厂内仍堆积着几十万吨黑色矿热炉渣、白色精炼炉渣,为了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只是用塑料膜覆盖一部分。

北海市

土壤,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该公司厂区B区的矿渣微粉综合利用扩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北海市环保局已对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该公司B区建设项目尚未完成,正在设备调试阶段,尚未开展环保竣工验收。
2.该公司的矿渣露天堆放问题已在此前的举报中,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2018年6月19日,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北铁安监环保环责改〔2018〕3号);2018年6月23日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北铁安监环保环责改〔2018〕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北铁安监环保环罚告〔2018〕2号),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根据采样检测结果,,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水井、山梓村水井水的常规污染物除pH(地质构造引起的,属原生性污染)超标外,其余均达标。
4.环保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改。根据调查情况,粉尘主要来源于成品水泥装卸、水泥运输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北海市环保局及铁山港区环保部门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车间管理,加大车间清扫频次,对进、出厂车辆进行冲水清洗,避免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责成辖区铁山港区政府督促该公司抓紧落实污染治理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同时,加大监管力度。

136

X450000201806270080

反映广西儒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大塘村建设儒春农业田园综合体,在投资所在地大伞塘村的规划林地大肆砍伐树木,侵占林地,导致当地生态环境遭受破坏;2.在伞塘村和伞塘仔村耕地上进行高岭土矿开采,侵占毁坏农田,导致无法耕种。

北海市

土壤,生态

经实地核查,目前,铁山港区南康镇伞塘村田园综合体生态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区域内,正在开展土地整治,未发现有盗采高岭矿土行为。工作组于现场发现有砍伐树木的情况,为做好调查核实,辖区铁山港区政府于2018年6月29日委托北海市亿森林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相关情况正在勘察核实和调查取证,毁林问题是否属实需待进一步确认。

部分属实

责成辖区铁山港区政府加强项目监控,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和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和监管,确保铁山港区南康镇大伞塘村田园综合体生态土地整治项目按政策要求实施。

137

X450000201806270099

来信人反映写信给督察组反映高科公司情况后疑似个人信息被泄露,县土地执法大队到现场调查情况找到来信人,让投诉人在现场指认被挖过的农田界置,投诉人建议找村队长,执法工作人员当着众人的面说:你是举报人,只能是你来指认。投诉人被投诉公司的人对其举报的事情进行谩骂。来信人表示人身及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指出县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没有认真核查,敷衍了事,对反映的事实未认证调查取证,在现场走走问问说矿区图纸根本没有基本农田。在让投诉人到指定地点做询问笔录时,对提出的问题要求投诉人必须按照工作人员的意思回答。投诉人认为高科公司6月22日的复垦是虚假的,在相同的位置该公司还有倾倒大量残泥矿渣。

北海市

土壤,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只有受理编号、举报地点、举报内容、污染类型等信息,没有举报人姓名、电话、地址等内容,不存在举报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据进一步了解,根据此前群众的举报情况,合浦县国土、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下午和6月22日上午到常乐镇大冲村委三联队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请大冲村委支书通知辖地三联队队长及相关了解情况的村民到现场对农田界置进行了指认。该举报人也参加了现场指认,并在此过程中向工作人员公开了其举报人的身份。
2.该矿区正在实施土地复垦,未存在侵占基本农田情况。根据合浦县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利用仪器进行现场测绘的结果,举报问题中涉及的矿区内没有基本农田。目前,高科公司正在对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复垦工作尚未完成,公司用于回填的原料为矿区的表土,而非矿渣。

不属实

责成辖区合浦县政府根据此前的调查处理情况(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00017),加快对高科公司涉嫌超期非法占用土地采矿等行为的立案调查,并督促该公司切实按照复垦方案的时限要求,完成土地复垦。

138

X450000201806280110

反映南康镇中心市场每天产生垃圾约三到四吨,垃圾被堆放在居民住房的门前,散发难闻臭气。垃圾清理不及时,对附近居民影响大。

北海市

大气,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根据调查组于检查当天的统计情况,该垃圾堆放点现场约留存有100公斤垃圾。据进一步了解,该市场与南康镇环卫部门签订有垃圾清运协议,每天早晚两次清运。调查组已现场责令市场业主立即整改,一是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做好堆放点的围挡及防雨措施;二是考虑重新选址新建垃圾池,远离居民区,以彻底解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部分属实

由铁山港区加强对该中心市场的跟踪检查,督促业主落实市场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市场秩序井然、清洁卫生。

139

X450000201806280136

反映:1.沙田镇、铁山港区白沙镇沙尾村全部渔民在封海期用小筏出海打渔,渔政部门不管事。2.白沙镇沙尾村黄龙胜以蚂蚁式围海无人管,破坏海岸、破坏沙虫、海螺等生态环境。

北海市

海洋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休渔期内渔民利用小筏出海打渔”的调查处理。接举报件后,合浦县水产部门即安排沙田海域监管组渔政人员出海巡查,发现有一艘排筏偷捕,有关部门已对其进行检查并将该排筏扣押回港,依法处罚。巡查当天,没有再发现其他偷捕情况。据进一步调查,在休渔期间,合浦县水产部门在沙田海域、廉州湾海域、大风江海域都设有渔政休渔执法工作组,在海况允许的情况下,每天出海巡查,渔政船队每月出海巡航20天以上,今年休渔以来,共查扣违规偷捕排筏6艘。
2.关于“黄XX非法围(填)海的情况”的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提及的海滩空地是当地村民长期日积月累丢弃建筑垃圾堆积形成的,而非黄XX个人所为。空地上的部分堆土是黄XX于2017年为了建设自家房子临时堆放的土堆。对于黄XX的行为,合浦县白沙镇政府已于6月29日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责令当事人限期三天内自行清理临时堆放的泥土,恢复原貌;经7月1日再次核查,临时堆放的泥土已基本清理完毕。此外,由于该区域滩涂距离村民居住区较近,互花米草繁殖侵占滩涂现象较为明显,并不适合沙虫、海螺生长,也非村民浅海作业场地。

部分属实

责成辖区合浦县政府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大监管力度,严打一切休渔期内偷捕行为;二、加强海岸线的巡查与监管,严厉禁止随意建筑垃圾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海洋、森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共同保护意识。

140

X450000201806280169

反映长青北路天赐花园小区门口的临街铺面的数家KTV、音乐吧、小吃店、烧烤摊等。这些店铺都是在晚上经营,KTV和音乐吧在晚上12点还产生大量刺耳的噪声。KTV、音乐吧、小吃店、烧烤摊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向小区内,尤其是刺味烧烤店产生的油烟对小区影响严重。

北海市

大气,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6月29日晚,海城区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小区一楼商铺10家店全都正常对外经营,其中5家经营者安装了家庭式油烟机,其余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时产生的油烟排入小区内。海城区相关部门已于当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5家未有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户于7月2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高空排放;对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烧烤店和2家未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酒吧进行立案查处。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噪声扰民的环境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由海城区政府加大对该区域小吃店、烧烤店、酒吧等经营店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增加巡查次数,巩固整治成果。

141

X450000201806280175

北海市合浦县还珠南路六巷5号对面一家炼油厂,每天榨油发出恶臭的油烟味及烟囱排放的废气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

北海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合浦庞大火炼猪油厂以猪皮为原料,通过柴火灶台熬制生产猪油,日产猪油约0.6吨,主要销售给附近饲料生产企业。生产中产生的油烟经抽风机通过塑料管道排入下水道,该油烟收集装置不完善,油烟收集能力有限且厂房为非密封状态,致使部分油烟向外泄露。此外,该炼油灶台燃料为木柴,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室外5米高的烟囱直接排放,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工作组现场责令该厂业主做好以下整改:一、对炼油车间进行密封;二、完善油烟收集系统,防止油烟向外跑漏;三烟囱废气要经净化后排放。

属实

责成辖区合浦县政府依法依规督促业主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要坚决予以查处。

142

X450000201806280176

合浦县沙岗镇卢业凤非法占用祖宅地建养猪场,该猪场位于居民集中住宅区内,并且无排污通道,粪便任意流在周边地面,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生活。

北海市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群众举报的该猪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理,存在养殖废弃物排入旁边树林的现象,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养猪场使用场地为业主使用的地院,经辖地合浦县沙岗镇政府和双文村委的工作人员核实,未发现该业主有非法占用他人宅地的情况。
鉴于业主的身体状况及家庭状况,工作组现场已现场要求辖地合浦县沙岗镇政府和双文村委协助做好以下整改:一、及时清理已排到树林里的养殖废弃物;二、完善养殖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污管道;三、减量饲养。联系买方对所其养的小猪进行收购。

部分属实

由合浦县政府加强对该养猪场监督管理,督促辖地沙岗镇政府和双文村委协助做好环境整改,确保在7月10日前完成相关任务。

143

X450000201806280180

反映沙田镇新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开始在沙田海面非法开采海砂洗砂,其洗选海砂场设在沙田上新、对达两村委的水田边,将洗砂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周边农田,致使毁坏农田100亩,农作物30亩。由于其继续排放洗砂废水至农田,该公司直接用推土机将受毁坏的农田给推平,填埋了两村的土地约几千亩。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都没得到解决。

北海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批准同意,沙田镇新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北海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和合浦县沙田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复工。为了确保该公司按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通知要求,在允许的范围内疏浚(不得违法销售海砂),合浦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浦县沙田新港码头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41号),划分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合浦县海洋、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实行动态巡查。
2.根据群众举报情况,2018年6月29日,合浦县组织县国土、环保、林业、海洋等部门和沙田镇政府,再次到现场对群众反映的沙田镇新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现场确实存在流砂压覆土地情况,根据流砂压覆土地边界于原实地测量(即2016年查处该问题时的实地测量)的比对结果,流砂压覆土地边界与原实地测量一致(面积89.25亩,其中包括水田6.88亩)。

部分属实

责成合浦县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督促该公司尽快落实土地修复补偿,并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以恢复被压覆土地的原来状貌。

144

X450000201806270090

反映防东路南二里中段,因防城区农机局宿舍排污沟堵塞已有4-5年时间,造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直接影响到周边单位及水影街道木头滩社区那八角组居民的出行。多此向当地部门反映,都没得到解决。

防城港市

群众反映的防东路南二里中段防城区农机局宿舍排污沟问题属于江滨大道延长线项目建设范围,江滨大道延长线项目道路线路总长468.875米,红线宽度30米,已覆盖防东路南二里中段道路。江滨大道延长线项目由防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招投标)已于2014年全部完成,并完成现场的放线工作。由于道路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导致项目无法施工。

属实

为解决防城区农机局宿舍排污沟堵塞问题,经防城区市政局现场勘查,做出了防东路南二里中段污水处理方案,计划铺设排污管道约20米,管径400mm,包括新建检查井1个,破除、修复路面约5平方米。2018年7月3日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计划7月6日前完成整改。

145

X450000201806280130

反映钦州市第八中学新教学楼施工噪音扰民。多次向市长热线、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钦州市

噪音

经现场调查核实:
(一)钦州市第八中学近期正在开展新教学楼装修工作,利用晚上的时间卸载运送的砖块,卸载时有噪声扰民。因此,群众反映“钦州市第八中学新教学楼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属实。
(二)经核实,市环保部门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2月4日经“市长热线”等方式接到第八中学新建教学楼噪音扰民的投诉共5次。市环保局均已现场核实,主要是市第八中学新建教学楼连续超时施工或拉料卸料作业噪音扰民,已多次责令市第八中学严格依法施工,禁止休息时间从事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作业,如因特殊工艺或特殊情况需要休息时间施工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休息时间施工证明,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公示周边群众。因此举报人反映“多次向市长热线、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协调,要求钦州市第八中学只在每天上午9:00后采取人工卸车的办法把砖块从车上卸下来,避免噪音扰民的情况再次发生;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装修。目前装修工作已接近尾声。

146

X450000201806280141

来信人反映:灵山县江南路国鹏大酒店排放污水至街道,异味浓重,影响市容市貌及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钦州市

大气,水

灵山县国鹏大酒店(下简称国鹏酒店)位于我市灵山县江南路西段(三海街道双鹤社区辖区),层数为8层,其中餐厅面积950平方米,客房面积2000平方米,网吧面积600平方米,是集餐饮、住宿、商务会议及娱乐于一体的商务酒店。国鹏酒店未办理环评手续;目前建设有一个化粪池和一条排水沟。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国鹏酒店未设置有雨污分流市政管网,使用的排污管已堵塞致使排水不畅,加上酒店未及时清理自建的化粪池,导致雨天时共用的排污管不能及时排水,造成部分化粪池污水溢流至街道(非雨天时期并无污水溢流现象);没有群众举报的“国鹏大酒店排放污水至街道,异味浓重”现象。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1.立即对国鹏酒店周边市政管网进行排查和疏通,避免因排污管堵塞造成排水不畅现象。
2.责令国鹏酒店加强排水沟的日常清理工作,并自行清理化粪池;预计7月10日前可整改完毕。

147

X450000201806280154

325国道钦州黎合江往南宁方向1公里处有一家永隆塑料厂,专门清洗矿泉水瓶破碎料,已经营十多年,排出的强碱废水直排,渗入地下,周边井水发黑发臭。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处理。

钦州市

经核查,钦州市永隆塑料厂存在车间原料堆场的污水未经处理经车间大门内右边私设排放口及水泥暗管排入325国道旁的雨水导流沟。
经走访周边6户群众,其中有2户以水井水作为饮用水,4户只作日常洗衣服等使用;现场未发现周边井水发黑发臭现象,经监测,外排水及周边群众饮用井水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一、针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着私设暗管的问题,工作组已现场拍照取证,并对该厂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经查该厂的选址为临时建设用地,由钦南区政府依法对该厂采取关闭取缔。目前该塑料厂已完成主要建筑的拆除工作。

148

X450000201806280160

反映:1、位于犀牛脚镇炮台村委沙环村的青山头采石场,该石场非法开采,就地填海扩宽地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该石场距离居民区只有150米左右,爆破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墙体开裂,灰沙大面积脱落,使房屋受损。曾向当地安监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现督察组进驻,该石场已停工。2、位于石场旁边的大型沙场,非法抽砂,周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钦州市

生态

举报石场非法开采问题不属实,该石场依法获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经现场查看,存在就地填海扩宽地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该石场范围不涉及林地,没有发现侵占林地及非法采伐林木的行为。群众举报该石场距离居民区只有150米左右问题属实。部分房屋有裂缝,因涉及房屋质量、自然环境等因素,无法查证是何原因造成房屋裂缝。该石场于2018年6月15日停止生产。
经现场调查,大型砂场为和富砂场第七堆放点,是和富公司在中标段抽砂后堆放形成的,于2017年10月开始经营堆放,此堆放点没有办理任何相关合法手续,是明显的超范围非法堆砂行为,并且有在周边非法抽砂的行为。对离砂场约200米处的红树林区域进行查看,未发现有因抽砂作业毁坏红树林现象。

部分属实

1. 责令福熙石场停产停业整改。2018年6月7日钦南区安监局已下发了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福熙石场限期整改,2018年6月29日暂扣该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 责令福熙石场立即将开挖面上部削坡放缓坡度,石层以上风化土栽种树木防护,并做好草皮护坡处理,并立即在东面路边10米长土体设置挡土墙,沿路100米长边坡削坡放缓坡度,坡脚砌石挡墙栏挡护脚,达到防止崩塌效果。
3. 2018年6月17日,对和富砂场进行打击整治,共拆除房屋两栋、住人集装箱两个、生产线两条。剩余的两条输送带及切割零部件将在7月5日前清理完毕。

149

X450000201806270102

反映桂平市水利局在罗秀村桂山塘水库水坝加固工程施工中(承包给工程队施工),侵占林地200多平方米,强行采挖林地泥地约1500立方米。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修复绿化,砌好安全墙。对损坏的林地进行赔偿。多次向水利局反映,都没得到解决。

贵港市

生态

施工单位实际取土面积约为120平方米,取土约380立方米,与举报反映的1500立方米不相符,没有侵占林地的现象,没有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桂平市水利局曾经接到群众就用地纠纷的投诉,未能调解纠纷。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桂平市水利局继续协调施工单位和林地户主协商解决林地纠纷及赔偿问题。

150

X450000201806270105

反映桂平市委、市政府及桂平市机构编制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没有深刻认识到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表现在:一是桂平市环保局下属监测监察机构担负开展全市80%的环保工作,但人员编制仍是1993年的编制数,严重影响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党中央明确要求建环境监测检查机构;介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但贵港地区目前只有桂平市环保局下属环境监察机构作为执法部门但却不是参公单位,执法名不正言不顺;三是2012-2016年期间,桂平市委、市政府以各种理由克扣绩效奖金,直到2016年开始才以公务员绩效奖金标准的40%发放,相比贵港市其他地区环保系统,此举严重打击监测监察人员的积极性。

贵港市

其他污染

之前,桂平市环保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该厂使用泡沫消失模产生废气污染的投诉,已责令进行两次整改,由于圩镇发展,该厂已不适应在现址继续生产,已报停用地,待新厂建好后搬迁。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停产整治。已停产,正在建设新厂,待搬迁。搬迁前不再生产。

151

X450000201806270106

反映基层环保人员缺编制工作压力大,肩负责任重。易成为各类问题的处分对象或谴责对象。环保职权未落实成乡镇级。

贵港市

其他污染

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历年来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市编委的办事机构,根据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的增加,对机构陆续进行了调整经费来源、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级别)等机构编制事项给予保障。因此反映市编办没有履责、对环保工作不重视的情况不属实。2018年6月26日至29日,市编办组织人员对我市各县市区就环境监察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统计,贵港市环保局核定行政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领导职数为1正4副,总工程师1名,现实有在职17人,贵港市环境监察支队(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4名,现有在编21人;贵港市环境监测站(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47名,现有在编44人;贵港市各县市区现有环保监察人员(含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编制一共136名(30名行政、106名事业),其中:港北20名(2名行政、18名事业),港南29名(4名行政、25名事业),覃塘21名(4名行政、17名事业),桂平23名(10名行政、13名事业〔在职58人〕),平南43名(10名行政、33名事业),由于自治区下达我市及各辖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偏少,造成各部门编制普遍偏少。平南县、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于1989-1998年之间设立;三区在设立环境保护局之后,在2012年-2014年期间,陆续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5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编制总量从成立之初的79名增加到现在106名,其中港北区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编制虽有所调整,但保持成立之初的18名编制不变;港南区编制总量增加了10名;覃塘区编制总量虽减少1名但增加编外聘用人员4名;桂平市从2012年起编制总量虽保持13名不变,但是在职人员达到58人;平南县增加编制18名,增加编外聘用人员5名。

部分属实

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历年来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市编委的办事机构,根据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的增加,对机构陆续进行了调整经费来源、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级别)等机构编制事项给予保障。因此反映市编办没有履责、对环保工作不重视的情况不属实。2018年6月26日至29日,市编办组织人员对我市各县市区就环境监察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统计,贵港市环保局核定行政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领导职数为1正4副,总工程师1名,现实有在职17人,贵港市环境监察支队(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4名,现有在编21人;贵港市环境监测站(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47名,现有在编44人;贵港市各县市区现有环保监察人员(含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编制一共136名(30名行政、106名事业),其中:港北20名(2名行政、18名事业),港南29名(4名行政、25名事业),覃塘21名(4名行政、17名事业),桂平23名(10名行政、13名事业〔在职58人〕),平南43名(10名行政、33名事业),由于自治区下达我市及各辖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偏少,造成各部门编制普遍偏少。平南县、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于1989-1998年之间设立;三区在设立环境保护局之后,在2012年-2014年期间,陆续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5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编制总量从成立之初的79名增加到现在106名,其中港北区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编制虽有所调整,但保持成立之初的18名编制不变;港南区编制总量增加了10名;覃塘区编制总量虽减少1名但增加编外聘用人员4名;桂平市从2012年起编制总量虽保持13名不变,但是在职人员达到58人;平南县增加编制18名,增加编外聘用人员5名。

152

X450000201806280123

反映早段时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平南县大新镇古文村的打米厂噪音问题,平南县环保局没有作出处理。只是在新闻上播下虚伪的面子。举报人要求环保局依法依规处理这噪音问题,就是想等你们走后又过一场。环保局长谭德潮处处维护该打米厂噪音问题,他利用职权叫平南县卫监来查办我们的卫生室。这是报复行为。

贵港市

其他污染,噪音

2018年6月29日,大新镇政府与县环保局到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不同意在自家门面安装减噪玻璃门。
2013年以来,关于大新镇古文村李伟球碾米店噪声、粉尘污染问题,我县接到群众来电、来信及转办件多批次。每次接到投诉,我县均派出县环境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调处。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对李伟球提出了整改要求,李伟球碾米店经过多次督促,安装了除尘布袋收集装置,将与投诉人相邻的墙建成封闭式。但处理结果未得到投诉人满意,经调解多次仍无法达到投诉人要求,因此县环保部门多次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按年内卫生监督对象巡查覆盖率100%的要求,根据规定,对大新镇古文村朱红姬卫生室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卫生室在收集和处理医疗废弃物做得不够,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这是一次正常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卫生监督员文明执法,先出示执法证件,并在当事人陪同下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当场书面要求整改,完全符合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报复行为。

部分属实

(一)我县督促各部门继续跟踪做好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至今的矛盾调处工作。
(二)由大新镇司法所继续进行调解,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53

X450000201806280131

反映三合市场环境脏乱差,小摊贩每天深夜12点半至8点占道(城区主干道解放路和江北大道)摆卖,产生垃圾、噪音扰民,污水横流。

贵港市

噪音

从2017年3月起,区市政局每天早上6点均安排执法人员对该路段进行整治,确保上班高峰期道路畅通。针对解放路和江北大道的马路市场环境卫生差的问题,每天早上5:30开始安排15名保洁员、10辆电动车三轮车进行大清扫,在上午8点前全部清扫收集干净,清理垃圾约3吨/天。打扫完成进入保洁阶段后,留派7名保洁员、4名应急保洁员开展清扫保洁,保洁时间段为8:00-21:00,每天该区洒水冲洗5次,机械清扫2次。2018年6月28日晚上,区政府组织市政等相关部门到解放路与江北大道进行整治。工作人员对占用道路进行蔬菜批发的人员进行劝导,要求其不能占用城市道路经营。在经过半个小时后,占道进行蔬菜批发的摊点已全部搬离。6月29日上午6点,我区再次安排人员对江北大道、解放路占用道路摆卖蔬菜的摊点进行清理及保洁,道路已恢复畅通、整洁。投诉人所举报内容为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54

X450000201806280146

刘相养殖户养猪场位于小博士幼儿园门口离居民区近,异味大,蚊虫多。要求整治该猪场污染。

贵港市

桂平市蒙圩镇刘湘养殖户,位于桂平市蒙圩镇蒙圩村永盛街363号,其四周均为密集的居民住宅,养殖废水有少部分排入该养殖户南面的生活污水沟,排水沟有蚊虫滋生和恶臭异味现象。养殖场外可闻到养殖场散发的臭味。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1、由桂平市蒙圩镇人民政府下达通知责令桂平市蒙圩镇刘湘养殖户在期限内完成养殖场搬迁工作;2、由桂平市蒙圩镇人民政府督促桂平市蒙圩镇刘湘养殖户,落实在搬迁前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异味以及养殖场周围蚊虫滋生等整改工作。

155

X450000201806280147

广西贵港市环保志愿者来信反映:广西有很多土制石灰窑,主要集中在贵港(平南县最多)、玉林、梧州、贺州、桂林,柳州等地。这些土窑燃烧低品质煤炭,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直排空气中,浓烟滚滚,散发出刺鼻的硫磺味,周围森林、旱地、农田、水源都被严重污染。(来信未列具体企业名称)

贵港市

大气,土壤,水,生态

玉林:(1)北流市石灰生产企业有五家。广西北流市西江钙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浓烟滚滚的现象。其余四家已停产,附近的林木未见有明显影响,周边无农田和水源。(2)陆川县共有石灰窑企业38家已全面停产,未发现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未发现周边森林、草木、农田被污染枯死的现象。(3)玉州区的石灰窑共21家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复产的情况,现场未发现浓烟滚滚和刺鼻的硫磺味,周围森林、旱地、农田、水源未见异常。(4)容县、福绵区没有发现有土制石灰窑的存在。(5)博白县共有土制石灰窑11家,燃料为柴草,现场未发现用低品质煤炭燃烧石灰的现象。(6)兴业县2018年5月30日之前存在土制石灰窑9家企业,当前9家土制石灰窑企业已停产。(7)玉东新区石灰窑有4家,坤文石灰窑厂、新贵门石灰厂办有环评审批手续,持有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茂林宝石岭石灰厂2017年停产,2018年正常生产;玉州区兴文石灰厂2017年停产,2018年4月开始正常生产,不属于土窑,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浓烟滚滚,未发现刺鼻的硫磺味,周围的森林、旱地、农田、水源无被污染枯死的现象。
桂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桂林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初步排查和整改:
桂林市所辖象山区、七星区、秀峰区、雁山区、叠彩区、临桂区、灌阳县、阳朔县、全州县、龙胜县、永福县无土制石灰窑存在。
平乐县原有土制石灰窑共5处,2016年11月,平乐县对5家煅烧石灰窑进行关停,2018年6月18日现场调查核实,5家煅烧石灰窑全部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
恭城县共有土制石灰窑共2处,一家土制石灰窑位2008年起停产,另一家2015年起停产,现均处于停产状态。
荔浦县2016年8月对两家土质石灰窑下达了停产关闭通知书,并督促两家企业进行了关闭。
资源县辖区内原有一座土制石灰窑,于2015年已关闭,2016年已由国土部门确定关停。
兴安县2018年6月30日再次检查发现,共有石灰土立窑23处,其中18处窑已停产多年,5口窑于6月20日之前已停产。
灵川县辖区内共有石灰土立窑5处:其中3家现场检查时发现私自恢复生产,发现问题后检查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2家处于关停状态。通过调查,1家销售部营业执照已注销,剩余4家经营部营业执照均未注销。
贵港:经调查核实,我市所有石灰窑小企业其中两间于今年进行了断电,一间停产整顿,其余已关闭或荒废,已拆除土石灰窑附属生产设施。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贺州:该举报与6月20日交办的编号:X450000201806190030的举报件相同,属重复举报。经各县区政府调查,举报部分属实。5个县区都没有发现土制石灰窑,在钟山县及昭平县分别发现2家和1家石灰加工厂存在环境问题。
一、钟山县清塘石化厂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钟山县清塘石化厂石灰窑处于停产状态,但该厂未落实2016年督查整改要求,且未完善石灰窑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二、钟山县枇杷山欧阳石灰加工厂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厂石灰窑项目处于停产状态,于2017年1月3日取得钟山县环保局《关于钟山县枇杷山欧阳石灰加工厂年产2万吨石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钟环管表〔2017〕3号),原安装石灰窑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因损坏已被拆除放置一旁,2018年4月10日委托环保公司新建石灰窑烟气脱硫除尘设施,目前刚完成合同签订。
钟山县对于上述存在的环境问题2家企业,已要求进行停产整改。
三、昭平县黄姚镇豪宇石灰厂核实情况
排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黄姚镇豪宇石灰厂粉尘防治设施不够完善,粉尘未进行封闭处理且不完全收集。昭平县已要求企业立即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柳州:1.融安县、鹿寨县、三江县、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阳和新区、柳东新区8个县区未发现土制石灰窑。
2.柳北区有1家石灰生产企业,原石灰土窑已拆除,现设备为新型铁壳生产线。柳城县6家石灰生产企业,其中2家石灰生产企业是土质石灰窑,但已于2017年自行关闭。
3.柳江区和融水县存在土质石灰窑:
柳江区现有石灰窑企业10家,现存石灰窑共21座,其中土立窑3座,铁皮立窑7座,靠山窑5座,新型环保窑6座。3座土立窑在产,无废气治理设施;7座铁皮立窑均处于停产状态,大多数无废气处理设施;5座靠山窑有1座已长期停用,其余4座均停产,无废气处理设施;6座新型环保窑在生产,配套建有布袋收尘及双碱法脱硫脱硝设施。企业近期用煤化验单显示,所有石灰窑用煤含硫量均低于1%,生产过程未见浓烟滚滚现象,也未闻到刺鼻的硫磺味。项目周边环境多为山体或荒地,无森林、农田、水源,周边环境未见受污染迹象。多家石灰窑企业厂区扬尘问题突出。
融水县古鼎村石灰厂有煅烧窑2座和雷蒙机1台,检查时,只有1座煅烧窑生产。经检查发现该厂原料堆场设置不规范,未采取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煅烧窑未配套脱硫和除尘设施;雷蒙机打粉车间未配套收尘设施。
梧州:经全市范围初步调查,目前发现梧州石灰生产企业3个,其中正常运营1家,另外2家停产多年。
(一)6月19日、21日、23日、30日,蒙山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及新圩镇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多次对鑫旺钙业公司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目前未正式投产。联合工作组对该企业的相关证件批复、生产情况、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生产记录、环境污染投诉记录以及厂区周边的 树木、旱地、农田、水源进行了现场核查,尚未发现有受污染现象。
(二)永业石灰厂位于苍梧县石桥镇学田村,2011年停产至今,生产窑体已破损、场地已荒废多年。圣桥石灰厂位于苍梧县石桥镇培中村,2015年12月停产至今,目前场地主要用于堆放木材。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关停取缔、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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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50000201806280149

反映2016年11月广西平南县长顺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在平南县丹竹镇长岐塘村长四屯的集体土地上,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违规建砖厂,违法占用农田和耕地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大量排放超标废气污染环境等违法情况。诉求拆除该厂违规建筑,对该厂关停取缔,并依法查处。

贵港市

大气

投诉举报的平南县长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平南县丹竹镇长岐塘村长四屯08号,占地面积13407.36平方米。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平整土地,硬化道路,并建有厂房、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9036.92平方米。建成砖混结构房屋一栋三层,占地面积121.52平方米,建筑面积423.36平方米,搭建精铁皮棚总面积11084.99平方米。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高效旋风水雾除尘脱硫塔除尘脱硫后从22米高烟囱排放。废水循环回用。2条二烘二烧隧道窑,破碎生产线一条,原料堆场有盖棚,破碎车间安装有脉冲袋式降尘器、喷淋水幕降尘系统。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发现该公司废气排污口、监测平台不符合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无法保证监测人员人参安全及正常开展监测,不具备监督性监测条件,因而无法核实该公司排放的废气是否超标。该公司土地类型属:果园、水田,土地果园11203.76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田2203.60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对平南县长顺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二、环保部门责令平南县长顺建材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157

X450000201806280151

反映南平路的贵港市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成的车间距离周边居民区不到50米,没有达到相应的环境防护距离,噪声、烟尘、废气污染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目前该公司正在建设的新生产车间,距离居民区50米左右,建成后可能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上述项目是否有环保手续,如果有,离周边居民区那么近,噪声、烟尘、废气污染物严重,为何仍然能通过环评审批及环评验收。

贵港市

噪音,大气

正在建设的年产120万吨全连续棒材生产线项目北面有2户居民距离厂界围墙约10米,南面西江化工宿舍楼距离厂界围墙约50米。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北面有2户居民实施搬迁;西江化工宿舍楼已列入贵港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158

X450000201806280152

桂平市社步镇的格罗村、並山村、鸟竹村和福新村等村庄存在十几家大型养猪场,基本上都建设在村旁或村中心,所有养猪场排污均不达标,大量的污水和粪便直接排入当地河流。现在,以上村庄及下游地区所有深水井和河流水源均无法饮用,空气恶臭难闻,苍蝇无处不是,严重危害村民的身心健康。以上情况已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但效果甚微。

贵港市

水,大气

湴山村有部分养殖户将沼液排入水库水体,榕罗村个别养殖户的沼液储存池有渗漏现象。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桂平市社步镇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159

X450000201806280156

1、社坡镇维新村惠村屯的维新水库边建有几个大型养猪场,所有的猪粪便和污水混合后,不经处理设施直接排入水库,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水体发黑,下游的河渠也被严重污染,农田无法耕种,水库和水渠边,四处散发恶臭味;2、该村第3队蒙国来、蒙万章、蒙尚明的三家养猪场建在村中央,周边都是居民,猪粪便和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出地面,墨黑色的猪粪水流经的周围,飞虫满天,粪水下渗,味道刺鼻,恶臭扰民。

贵港市

水,土壤,大气

维新水库周边郑克胜养猪场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渣废液直接排入水库;维新村蒙万章养殖户的化粪池出口有废水外溢现象。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桂平市社坡镇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160

X450000201806280161

反映位于姚山村上姚屯犁头山山脚东面的金盛建材厂,是以手工生产方式为主的石灰窑。石灰窑产生的尘粒、灰渣、烟气、废水及噪音,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石灰窑产生的粉尘影响农作物的生产。希望关停该非法开采生产的石灰窑。

贵港市

大气,水

2018年6月18日,我区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环保局、发改局、经贸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辖区内10个乡镇石灰窑企业进行了排查,其中就发现贵港市覃塘区丰庆石灰厂为不符合产业结构政策、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土窑,并于2018年6月20日下达通知,要求该厂在2018年6月25日前自行关停并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并实施了停电处理。该厂东、南、西三面为石灰岩矿区,无石灰岩采矿作业行为,距北面最近约300米为旱地,距北面约1.2公为最近村民居住点,群众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9日,该厂10个土窑已全部实施停电,并拆除部分生产设备、设施。

161

X450000201806280168

反映位于金港大道502号新洲花园小区外(军分区对面)附近金港大道的非机动车道长期被环卫工人非法占用作为垃圾处置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此外,环卫工人直接将垃圾倾倒在道路路面上,路面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该垃圾倾倒点离距离最近的小区不到50米,对居民影响大。

贵港市

土壤

被举报点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502号新洲园小区大门外非机动车道向东约200米处。核查现场发现,金港大道东段垃圾转运临时点已被撤销。贵港市港北区市政管理局已于2018年6月23日向港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正式下发了《关于撤销金港大道垃圾转运临时点的通知》明确指出:从2018年6月24日起,撤销金港大道东段垃圾转运临时点。现场道路已畅通无阻。现场未发现被环卫工人非法占用作为垃圾处置区的情况,现场道路已畅通无阻。

不属实

162

X450000201806280181

反映寺面镇新隆路大塘队两边住宅区中间的道路,周边居民污水直排,造成公路臭气熏天。由于当地政府为了利益,使不法开放商,无序乱填农田、河道、乱挖山岭、等问题,造成周边环境恶劣。

贵港市

调查,发现该居民点每户均设置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屋后的土沟流向附近农田,自然消纳,现场未闻到明显臭味。群众所反映的公路是乡镇通往村屯水泥路,该居民点路段因经常有积水和车辆压辗造成破坏,现变为泥结石路,路面坑洼不平,部分路面有塌陷现象,路边没有排水沟,下大雨时,排雨不畅易造成积水或内涝现象。故“两边住宅区中间的道路,周边居民污水直排,造成公路臭气熏天。”部分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经了解,该居民点以前是农田,1995年罗苏村委会为了改善弯曲公路,经与农户共同商议规划,将该居民点原有的山岭开挖改建成公路和耕地。公路修建好后,当地村民陆续修建了30多栋自建房。1995年,我县国土部门已对该用地进行了处罚。该路段附近并没有河流,居民点两边为山岭,周边植被生长良好,未发现有近期乱挖山岭的情况。故投诉“由于当地政府为了利益,使不法开放商,无序乱填农田、河道、乱挖山岭等问题,造成周边环境恶劣”的问题”部分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寺面镇政府、罗苏村委组织当地居民,平整路面、修建路旁排水沟,使排水畅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由寺面镇政府、罗苏村委进一步加强环保、城建知识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镇区规划,积极参与监督管理,真正把寺面镇管理好、建设好,共同创造一个干净、和谐、宜居的家园。

163

X450000201806280184

反映位于石卡镇樟竹村委,旧林桥大桥附近一家养猪场、林桥抽水站到石卡产业园不足三公里两家养猪场、旧林桥大桥附近一家加工塑料颗粒厂,这些猪场和加工塑料颗粒厂污物直排林桥江,江水黑臭。

贵港市

(一)旧林桥大桥附近无养猪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扬翔公司石卡隔离场位于抽水站旁,厂区占地面积5500㎡,该场于2017年下半年根据贵港海关工作要求对隔离场进行翻新,目前是空栏状态,有干清粪分离机、厌氧池、沉淀池、粪房等处理设施,养殖污水经厌氧池、沉淀池处理后专门运离。姚枝石猪场,属家庭养殖,现存栏12大小猪,养殖污水排入自建的沼气池,经处理后用于自家鱼塘养鱼。以上两家猪场养殖废水未排入进林桥江,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三)旧林桥大桥附近一家加工塑料颗粒厂,场区内有一台压包机和一台粉碎机,原料为废旧塑料约10吨,购自周边废品收购站,废旧塑料经过粉碎机粉碎、清洗得到成品,产量不确定。废旧塑料粉碎、清洗过程中有部分废水经简单沉淀过滤后流进江边,厂区内环境脏乱。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旧林桥大桥附近一家加工塑料颗粒厂污水排放林桥江问题,石卡镇政府责令其立即停业拆除生产设备,七天内清理撤离。

164

X450000201806270084

反映西埌镇六洋水库是南流江源头、是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期以来,库区周边有几十家养猪户直接将污水排入水库,严重污染水源。特别是西岸村13组杨振鑫、杨振东,6组的陈宗振的养殖规模最大,西冲村梁全养鸭场和水库坝脚养鸡场污染也严重。

玉林市

(一)经现场调查,六洋水库库区周边的养殖场大部分有排污设施,只有极少数养殖场直接将污水排入水库。
(二)西岸村6组陈宗振,有一个简易星铁皮128平方米,生猪32头,另租用陈予华砖混结构猪场一栋192.4平方米,有母猪2头,大猪5头。猪粪有附近农民挑走做农作物肥料,猪尿直接排入水库,距离水库区20米。
(三)西岸村13组杨传东,有养殖场416平方米,母猪13只,大猪46只,小猪40只,有沼气池约30立方米,化粪池约15立方米。猪粪猪尿经化粪池流入鱼塘、水库,距离水库约250米。
(四)西岸村13组杨振鑫,有石棉瓦结构养殖场102.7平方米,母猪5只,大猪18只,小猪40只。有化粪池约20立方米,距离水库15米。
(五)西冲村6组梁全,有简易结构养殖场75平方,有生猪6头,大小鸭子约50羽,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距离水库5米。
(六)水库坝脚养鸡场有两处,两处间隔约40米,靠近水库坝脚的有鸡舍3栋,每栋约200平方米,其中两栋已放空,另外一栋养有约2000羽雏鸡,粪污就地存放。另外一处养有约300羽中鸡,鸡栖息在水库坝脚杂草杂树丛中,粪污就地排放。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165

X450000201806270087

反映白平农场一队、机关住宅、门口墩、下潭莲等生活区内污染源有三处:1、离生活区10米远的莲丰纸厂,因使用的燃料为碎木屑,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周边环境。该纸厂还将废水直接排入潭莲河,造成水源受到污染。2、永兴猪场(场主为严强),排污问题一直没解决好,致使几十亩农田污染无法耕种,被污染的水井多达10多个,使枫木坝屯集包墩屯几百人的生活用水困难。3、达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工产品所散发的气味及废水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能得到解决。

玉林市

水,大气

1.博白县连丰纸厂2014年停产,当年拆除了生产设备,目前厂区房屋破烂,杂草丛生,没有任何机械设备,毫无生产迹象,没有废水直接排入潭莲河,水源也没有受到污染。此段举报不属实。
2.永兴猪场占地面积约20400平方米,现有砖瓦简易结构的猪舍12条面积约2500平方米,高架网床2条面积约1100平方米,现存栏猪2500头。配套3个沼气池共19400立方米,2级贮液池2个共450立方米,氧化塘1个共25亩,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约300米,还有200米正在建设中,贮粪房1间约300平方米。该猪场证照齐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养殖废水经过沼气池处理后通过排污管排入贮液池最后排入氧化塘养鱼,不外排,农业种植方面没有损失。存在问题:雨污没有完全分流,储粪房有破烂,靠近公路两边的排污口破烂没有密封,有臭味散发。此段举报部分属实。
3.广西博白县达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主要是用多种原料在密封罐内混合合成,无废水排放,厂区内仓库及车间有少量异味,厂区外没有闻到异味,在厂区内养有十多箱蜜蜂,不存在污染环境问题。此段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66

X450000201806270098

反映新田镇百岸村与新塘村交界地域堆放了几十吨的垃圾,已经有6个月,而且每天都在增加。产生难闻的气味,每天晚上垃圾管理员放火烧这些垃圾,浓烟滚滚,散发出刺鼻气味。希望有关部门处理。(详细地址凤山镇至桥湖至新田镇公路约9公里处即百岸村福连固对耕作区)

玉林市

大气,土壤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现场调查如下:群众举报问题的垃圾实际堆放为8.6吨,时间也没有6个月那么长,实际时间为1个月左右。垃圾堆点是新田镇百岸村垃圾处理中心(村级),这是新田镇唯一的村级垃圾处理中心,远离人居,附近没有居民,附近村(社区)的垃圾都运到这里处理,由于近段时间连续雨天缘故,而且处理中心电力不正常,加上处理中心刚刚运行不久,每天能够焚烧处理的容量有限,无法及时焚烧处理,导致出现堆积的现象。另,群众举报每天晚上垃圾管理员放火烧这些垃圾,浓烟滚滚,散发出刺鼻气味情况部分属实,晚上焚烧是因为垃圾存量大,管理员利用晚上加班加点在垃圾处理中心处理,垃圾处理中心是博白县城投公司统一在各镇建设的,垃圾都经过无污染无公害处理。经现场核查,有散发出刺鼻气味,经清理整改后,已无刺鼻气味。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67

X450000201806270100

中滔公司旁边的桥下有个大排水管,经常在下雨后排出黑色污水,流进南流江。平时不下雨或者有人检查时候排的水比较清。最近一次6月23日又排出黑水,被检查的发现了,也没有人来处理。

玉林市

举报件反映的是位于玉林市(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旁边的桥下,中滔公司用于排放产业园区雨水的排水管。6月23日又排出黑水是入园企业玉林市堡捷鲨鱼服装水洗有限公司出现机械故障,生产废水溢出流到雨水管造成的。2018年6月23日,该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内的废水经污水沟流到污水收集池,收集池内的废水先经格栅机对塑料垃圾袋提升收集后再通过提升水泵进入园区内的污水收集管网,送到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当天上午10点左右,由于集污池自动感应开关跳闸(原因暂未明确),导致收集池的污水提升水泵未能及时将污水抽进管网,从而池内水压增大,由于集污池只是用砖砌成后抹灰而成,集污池因压力过大而产生裂缝,污水从砖缝中进入地面下的雨水管网,造成漏排,部分污水也顺着提升格栅机旁边溢出,顺势流入园区的雨水管网内,经雨水管网排到环保产业园旁边的横江大桥底下的排水管排出南流江,经当天现场拍照显示雨水管口内排出的水色显蓝灰色。该公司未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发生突发事件后未能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理,也未向当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

168

X450000201806280107

反映博白县龙潭镇白树村洗鱼水、银宝冲两地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是近20户生猪养殖场粪污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到水田、河流里去,造成农田土壤严重破坏,不可耕种,废水进入河沟,最后排入丹兜港,水质污染严重;二是生产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河流里面,造成河床堵塞、水质污染严重;三是大量种植桉树,导致水质受到污染;四是病死猪及其他家禽未经任何处理乱扔在山上,腐烂时恶臭熏天;五是白树河被水葫芦严重覆盖,影响汛期河水的排泄;六是龙潭产业园中金金属公司生产时候烟囱排放像蘑菇云一样的烟雾,怀疑是否处理达标。

玉林市

土壤,水,大气

1.涉及养殖污染的养殖户共有27户,存栏生猪共1680头。其中15户建有沼气池、储液池、储粪房等环保设施,其余8户缺少环保设施。由于部分养殖场缺少环保设施,养殖粪污未经处理直排进水沟,最后汇入尖岭河,对水质造成一定污染。少量粪污渗透农田,但实地调查发现未对耕种产生太大影响,村民种植的水稻、玉米等作物正常生长,此问题基本属实。2.由于群众意识不到位,有部分群众将生产生活垃圾直接倾倒河流,对水质产生影响,但并未堵塞河床,此问题基本属实。3.龙潭镇白树村洗鱼水、银宝冲种植速丰桉约30亩,经林业部门现场调查,没有发现因种植桉树导致水质污染的情况,截至目前,也没有证明种植桉树导致水质污染的依据材料。4.经博白县畜牧部门现场调查,没有发现病死猪及家禽未经处理乱扔山上的情况,此问题不属实。5.经查发现白树河部分河段有水葫芦覆盖,对汛期排泄有一定影响,此问题属实。6.中金公司在生产车间安装了14处工业废气监控设备,每个废气排放口均安装了监控设备,并与玉林市环保局在线系统联网实时在线监控,据现场查看监控点显示数据,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并未污染周边的空气,此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69

X450000201806280109

反映位于兴业县石南镇东龙岭二十几户养猪户,将养殖排泄物通过管道或直排入清水江。高磨岭的杨翔公司养殖场将排泄物排入占木塘 枇肚垌的农民水田中,成为黑臭水体。

玉林市

水,土壤

石南镇东龙岭附近共有29家猪场,且均不在禁养区内,部分猪场配套设施与养殖量不匹配,有沼气池或储液池外溢现象。群众所反映高磨岭的扬翔公司养殖场为倪祖理和倪德富养殖场。倪祖理养殖场已转给谭伯勋养殖生猪,未发现外排现象。倪德富养殖场曾向占木塘排放过粪污,将占木塘当纳污塘使用,但已于2016年自行封堵原外排管道。目前发酵大棚升级改造,养殖场的粪污贮存在储液池。已在占木塘投放生物处理剂处理,水体暂时还是发黑发臭。
兴业县对该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要求规模150头以上的养殖户联合建设“益生菌+发酵床”,建设并使用发酵大棚;规模150头以下,采用农牧结合的模式的养殖户要确保果树、经济林能消纳浇灌粪污,并建议该采用“益生菌+发酵床”模式;外排入纳污塘或粪污外溢养殖场停止将粪污外排,完善减排设施,将外溢粪污限时清理;针对配套设施与养殖量不匹配情况,要求养殖户立即增加设施建设,在设施建设阶段,为了防止外溢,要在猪舍里铺垫木糠,吸纳粪污;倪德富养殖场尽快升级好发酵床,投入使用;所有养殖场严禁冲水,加快饮水器改造,养殖场超过100头须完善相关手续,可养殖面积超过100头生猪,要求业主增加养殖量后完善相关手续。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70

X450000201806280113

反映未对高峰镇河流边的养猪场、养鸡场开展整治工作。尤其是位于蒲塘镇西寨村的13家养猪场(每批养殖2000多头),以及龙旗村三湾村养殖11个养猪场(尤其是三湾村大桥头到车碑岭的6个养猪场)、3个养鸡场、一个养羊场,将动物屎尿直排到附近河流后汇入三湾江,将动物尸体仍在河里散发恶臭。

玉林市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所称的沙塘镇、高峰镇河流为画眉河,该河流流域尚未划为禁养区和限养区。经查,画眉河周边未发现鸡场,有猪场44个,其中,规模场21个,沙塘12个和高峰9个建成发酵大棚(高峰1个有粪污外排);小散养户23个,清拆或停养15个,8个治污设施简单,有3个外排。复查时,4个猪场排口已封堵,外排粪污已清理。
蒲塘镇西寨村猪场63个,其中,禁养区51个已清拆50个,1个动员拆除;限养区1个空栏;适养区11个有沼气池等,9个建成发酵大棚,2个整改中,未发现直排,部分存在污水渗透排放。龙旗村猪场36个,已清拆16个,20个已封堵排口,有沼气池和发酵大棚等,其中,三湾村7个未发现粪污外排;鸡场8个,5个空栏,3个林下养殖,鸡粪定期打包外卖或就地消纳,不存在直排;羊场1个,羊粪定期打包外卖,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淋牧草,未发现直排。排查时未发现有动物尸体扔在三湾江散发恶臭。牛身塘两个猪场有沼气池、储粪池、发酵大棚,沈希佳猪场每批可养猪1100头,排查时无猪;掌上真猪专业合作社存栏1500头,在建沼气发电设施。两场未发现粪污外排。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71

X450000201806280114

沙塘镇、高峰镇河流有很多养猪场、养鸡场没有整治。特别是蒲塘镇的西寨村有13个养猪场,每个养猪场每批2000头左右。龙旗村三湾村有11个养猪场、3个养鸡场、1个养羊场。所有畜牧场粪水直排三湾江,畜牧场臭味扰民,河流经常有死鸡、死猪臭气冲天。牛身塘有两个大型养猪场、龙旗村三湾村大桥头到车碑岭有6个养猪场粪水直排河流。

玉林市

大气,水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所称的沙塘镇、高峰镇河流为画眉河,该河流流域尚未划为禁养区和限养区。经查,画眉河周边未发现鸡场,有猪场44个,其中,规模场21个,沙塘12个和高峰9个建成发酵大棚(高峰1个有粪污外排);小散养户23个,清拆或停养15个, 8个治污设施简单,有3个外排。复查时,4个猪场排口已封堵,外排粪污已清理。
蒲塘镇西寨村猪场63个,其中,禁养区51个已清拆50个,1个动员拆除;限养区1个空栏;适养区11个有沼气池等, 9个建成发酵大棚,2个整改中,未发现直排,部分存在污水渗透排放。龙旗村猪场36个,已清拆16个,20个已封堵排口,有沼气池和发酵大棚等,其中,三湾村7个未发现粪污外排;鸡场8个,5个空栏,3个林下养殖,鸡粪定期打包外卖或就地消纳,不存在直排;羊场1个,羊粪定期打包外卖,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淋牧草,未发现直排。排查时未发现有动物尸体扔在三湾江散发恶臭。牛身塘两个猪场有沼气池、储粪池、发酵大棚,沈希佳猪场每批可养猪1100头,排查时无猪;掌上真猪专业合作社存栏1500头,在建沼气发电设施。两场未发现粪污外排。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72

X450000201806280116

反映位于良江路13号的东明市场由私人承包十多年,未接通自来水管道,利用旧水塔抽取地下水。市场产生的大量带血污水经排水道流入距离市场约300米的南流江底,使江水颜色发生明显的变化及出现大量悬浮物。

玉林市

6月30日,玉州区工作组到现场调查,经查,东明市场于2002年1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已16年,属东明经联社,管理人陈本昭,并不属私人承包。该市场的旧水塔,塔高8米,容积约为10立方米,是80年代初,原玉林市商标印刷厂生活用水水源保留至今。现市场未接通自来水管道,饮食用水并不使用水塔的水,但有鱼行和家禽行少量铺面使用少量旧水塔水,作为补给。塔井不深每月抽水不够10次。
经查,市场污水是从现在玉州区妇幼新院址旁边的排污沟排入民主中路接入污水处理管道的,汇入污水处理厂。投诉人反映的市场产生大量带血污水经排水道流入距市场约300米的南流江江底不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73

X450000201806280117

反映对广西玉林市环保整改第八批(X450000201806140038)的调查处理意见,存在以下异议:1、官员到玉林家禽市场现场停留时间短或并非暗访,对异味的感受不一样,群众认为异味污染严重,而调查指出“确有一定异味散发”不能反映客观事实;2、玉林家禽市场产生的污染源除了调查结果指出的屠宰废水和动物粪便之外,还存在日常不冲洗场地带来的污染;3、该市场产生污染的现状仍未改变;4、玉林晚报曾报道,政府承诺搬迁该市场;5、该市场产生的异味越来越大。以下涉及该市场产生污染的信息未提及:1、该市场西北边的露天臭水沟的水污染南流江,对悉尼城小区和绿轴公园产生影响;2、该市场正门路边的屠杀档口血流满地,羽毛满天飞,影响市民出入及健康;3、家禽运输车散发难闻腥臭味,影响金太阳幼儿园的师生;4、认为该市场等同于大型土法养鸡场,属于养殖污染却能建设在市中心;5、环保部门未用数据说话,存栏量、排污量、与幼儿园的距离、污染范围、从业人员数量、运输车辆数量、污水如何处理、PM2.5数值等都没有用具体数值量化;6、未向市民公示责令该市场整改的时间、整改结果及验收标准,认为该市场环保手续不齐。

玉林市

大气,水

1.自接到第一次反映,玉州区工作组到现场调查,对市场实行巡查察看,后又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总体在现场时间不短。经营过程产生屠宰鸡鸭的废水、鸡鸭粪便的臭气是客观事实,但异味污染是否严重没有统一标准。
2.目前市场建立完善了保洁制度,增加市场内保洁人员数量,补充清运和冲洗保洁设施,做到经营时间内随污随清理,每天经营时间结束后进行市场全面清理。强化对经营户的保洁要求,坚持每天对各自经营场所进行清扫,不能将粪污冲洗外排。
3.该市场现正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市场总体环境卫生已有所改善。
4.玉林晚报是否曾报道承诺搬迁,目前暂无法查证该问题,应以政府文件为准。
5.经过休业整改等一系列措施,臭味已有所改善,并不是越来越大。禽畜市场现仍在整改中,整改工作任务较重,需要一定时间。
6.该市场西北边水沟水在中山路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后流入南流江截污管,最终汇到污水处理厂处理。7.经加强管理,正门路边屠杀档口的环境卫生已有所改善,但档内卫生有待加强。
8.该市场已加强车辆消毒管理。此市场为批发加零售市场,市场成立时间久远(90年代建立),地处相对偏僻,当初也是为了解决禽畜散买散卖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市容而建立的市场,非大型土法养鸡场。
9.该市场存栏量、排污量、从业人员数量、运输车辆数量随季节和节假日的不同而不同,无法量化。市场的设立早于幼儿园。关于PM2.5的量化问题,玉州区环境监测站暂无这种监测能力,但仍会加强此方面的整改。
10.玉州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17日,对负责禽畜批发市场的玉林市江南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10天内做好相关环保设施,且已在玉州区政府网站公示。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74

X450000201806280120

反映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戈分管环境工作,却放纵污染,不整治,任由污染源泛滥。在容县容州镇自良路口班车候车点旁边的暗道中,大量排放未经处理的黑臭水体,容县容州镇中这些未经处理的企业污水、工业废水、化工废水、生活废水、人畜粪便等都从这个排放暗口中非法排放,每天排放数千吨,直接排放到容县绣江河中,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生命、健康。需要着重指出的是,这里原来是灌溉水稻的水道渠,现在却被高戈放纵暗排污染臭废水。请查处,请追究高戈的领导责任。

玉林市

经容县住建局现场查证,(1)此暗河是由中环路延伸过来的河道,主要收集城区北面和中环路周边区域的生活污水,此区域无工矿、化工企业和禽畜养殖场排放污水,河道水体长期流动并非黑臭水体。(2)该河道已在距离杨湾河口100米处进行截污,直接输送到容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政府办副主任的工作职责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分管部门的工作。城北排污管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而根据政府办的工作分工文件,高戈副主任于2018年6月才开始转为协助县政府副县长分管环保、交通、旅游等部门的工作。该同志工作尽职尽责,认真协助副县长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不存在投诉所称情况。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175

X450000201806280124

反映兴业县石南镇全商贸城市场内唯一公共厕所长期堵塞,大便成堆、小便从门口流出,臭味冲天,门口外两侧堆放两堆垃圾直接污染市场环境,导致市场无人摆卖,在街道上摆卖。该公共厕所污染问题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一直未能解决。

玉林市

大气,水

经核实,举报部分属实
兴业县石南镇商贸城建于1994年7月,占地面积5040平方米,因建设时设计不合理,相关摊贩都不愿意进入商贸城内经营。2003年8月,兴业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承租商贸城一楼及部分铺面10年,但由于设计缺陷,租期结束后,便退出管理,目前商贸城市场内的无经营户经营,成为周边经营户的免费停车场及个别餐饮摊的临时餐厅,有经营户乱丢垃圾。因多年无人管理,公厕里面的设施破坏严重,大小便更是到处都是,臭气冲天。投诉中的小摊乱摆现象是在商贸城市场附近旁边的几条街道出现,不是在商贸城市场内及其周边出现。经核查有关举报材料及相关工作台账,近两年来,兴业县委、县政府、县市场服务中心、石南镇均没有收到群众对该公厕污染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兴业县针对问题提出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公厕粪便及周边垃圾。重新安装新的排污管、公厕设备和水、电设施,并探索有偿使用的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专人管理;加强商贸城附近的街道乱摆问题进行整治。县两办督查室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2018年6月30日,公厕里面的粪便及周边群众乱丢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2018年7月3日,公厕的粪池进行抽干污水并外运处理。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76

X450000201806280125

北流市石窝镇黄田村永辰页岩砖厂存在问题:1.未批先建;2.因建在西山村和黄田村两个村庄的排水口,影响雨天排涝,致雨天村民大片农田被淹;3.砖厂污水直排,一向附近村民饮水;4.取土未绿化,尘土飞扬、水土流失严重;5.村民反映经常闻到刺鼻气味,农作物及果树失去收或减产。多次反映无人过问。

玉林市

大气,水

(一)经查,辰丰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环保相关审批验收手续、采矿许可证及墙体材料生产工艺设备登记备案书等手续。该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也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有3座临时建筑物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属矿区附属设施,但未办有建设用地、工程手续。
(二)该公司已经埋有管道疏通水流,并不影响泄洪;排水口上游有几亩撂荒多年的农田。
(三)该公司正常生产,共有3条烧成窑、2条烘干窑。隧道窑产生的废气经湿式除尘+双碱脱硫设施处理后经高烟囱排放,脱硫废水循环使用,没有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流出厂区外雨水沟;厂区内的雨水经沉淀池后外排。生产原料堆放在铁棚内,破碎和搅拌工序采用了湿式法除尘,煤渣、粉尘和不合格的砖块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回用于生产。
(四)车辆进出厂区时产生少量扬尘。辰丰公司在矿区取土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目前,该公司已在矿区开挖排水沟和沉淀池,用于引流、沉淀山体被冲下来的水土,同时,加紧在山体种植林草,减少山体冲下来的淤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该公司周边未发现有成片果林和农作物,厂区北面和南面的荒地,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北流市信访和相关部门此前未收到涉及该企业的举报投诉。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177

X450000201806280126

丽园小区2017年交钥匙使用,但小区环境脏乱差,地下车库入口长期积存污水又臭又脏,小区生活垃圾露天堆放,蚊虫乱飞,臭气冲天。

玉林市

水,大气

现场调查发现:丽园小区目前共有396套房,已入住14户。该小区设置有露天垃圾池、无盖垃圾桶,露天垃圾池生活垃圾与装修建筑垃圾未分类堆放,由于该小区无专人清运垃圾,造成垃圾长期堆放,散发臭味。该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有一深坑,长期积压污水散发臭味,污染小区环境。根据小区建设业主反映,深坑长期积水的原因为地下室出入口附近房屋未拆除,导致地下室出入口迟迟无法建设完成,因而形成约0.5米深水坑。
群众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78

X450000201806280127

来信人反映:成均镇丹竹村梁发松养猪户养猪的过程中未经处理将污水、废物直排到小溪,小溪流经上丹竹村,造成无水灌溉农作物,影响村民的生产以及生活环境。已向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未得到回应。

玉林市

水,土壤

举报件反映的是玉林市福绵区红泥养猪场,该猪场位于玉林市福绵区成均镇丹竹村红泥垌,距离村中居民集中区1.5公里。猪场现存栏猪630头,其中猪母猪22头,公猪6头,中猪、小猪602头。该猪场建有100立方米的沼气池1座、150 立方米法的三级化粪池1座、150平方米的干清粪房1间、1400立方米的储污池一座,储污池未加盖有顶棚,旁边有部分废水未进行清理。猪场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的情况,废水处理工艺:养殖废水→沼气池→三级化粪池→储污池→农业综合利用,现场未见有养殖废水排到田边小溪的迹象。红泥养猪场未能提供该猪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能取得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福绵区12369热线近期收到投诉该猪场问题,已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79

X450000201806280129

反映位于容县石头镇石头圩头直上坡至烂石丫路段的石头陆广崇石场(天井岭石场),石山开挖百米多高,坡面散落着泥石,由于多年经营开挖,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此路段晴天时烟尘滚滚,雨天时黄泥水到处横流。石场的石渣碎石随处堆放,到处烟尘滚滚,石场开挖的黄泥土、石粉、碎石等填满山脚下的水田,导致无法种植农作物,石场运输车辆致使道路破损。曾多次向乡、镇、县多个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玉林市

生态,大气

1.容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30日派执法大队、矿产股及审批办联合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查广西容县陆广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因玉林市矿业权基准价制定报告、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和矿山扩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问题,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
2.容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6月16对其下达《责令停采停产通知书》(〔2018〕第08号)。至今没有发现非法开采行为。
3.经现场核实,群众举报的石场开挖的黄泥土、石粉、碎石等填满山脚下的水田,导致无法种植农作物等情况不属实,下一步容县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对该采石场的监控,如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立行立处。
4.2018年7月2日,容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时,发现石场内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及设施不完善。拟对容县石头陆广崇石场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1万元。

部分属实

立案处罚、责令立即改正

180

X450000201806280133

三兄大排档在人行道上摆摊,影响交通,食客大声猜码,喧哗,卫生环境差。

玉林市

大气,噪音

经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投诉地点店铺存在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问题,该店铺占用人行道摆放桌椅经营,经了解,该点在世界杯赛期间,夜间有大量食客到此集聚消费,食客在进食过程中高声喧哗,纸巾等垃圾随地乱扔。产生的噪音对周边住户的休息产生严重影响。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81

X450000201806280135

反映陆川县古城镇八角村洋屋田队有家李胜锋红砖厂,非法生产,毁林30多亩,掩埋农田70多亩,下雨天黄泥水污染九州江北豆支流。2016年以来,多次反映,该砖厂都未被取缔。

玉林市

土壤,水

李胜锋砖厂即陆川县古城八角砖厂,位于古城镇八角村新塘排,该厂建于2011年,于2012年正式投产,建设有隧道窑3道,生产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淘汰实心粘土砖(含部分页岩泥),年生产总量5000万块。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该厂建厂至今未按有关规定,到陆川县住建局墙改办办理登记备案,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尾气经烟囱排放前未采取脱硫、脱硝和其它除尘措施,且未取得环保部门提供的环评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未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林地使用等证照。2016年,县公安局对砖厂负责人立案调查。由于案件复杂,仍在补充侦查。2018年6月30日,陆川县农业局根据古城镇土地确权发现在红砖厂生产处堆放的砖泥和白坭筛选厂开挖处,随着雨水冲刷有泥土流入到“章公坑”的农田中,约有3亩农田被泥土掩埋;砖窑前有一片农田目前处于弃耕抛荒,形成一个小水塘,只有小部分种植有农作物,红砖厂砖窑前的农田和水塘面积约17.19亩。群众反映良田镇与八角村交界处在几年前堆放有一堆泥土,随着雨水冲刷有少量泥土流入农田,经查看现场已无任何痕迹,且搁荒多年。陆川县供电部门对古城镇李胜锋砖厂采取切断高压回路线和拆除用电设备。

基本属实

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未定数额)

182

X450000201806280137

来信反映容县中环西路县卫生局对面的两排楼房后的一条约10米的街道(中环第一排铺面408号楼正后面)地下排水口被人为封堵,造成地面雨水和平时的污水全部在街道地面,臭气冲天;街道旁另一条3米小巷子长期堆放废旧汽车轮胎,致使废物垃圾成堆,污水不流,臭气难闻。

玉林市

大气,水

经现场查证,关于举报反映的容县中环西路县卫生局对面的两排楼房后的一条约10米的街道(中环第一排铺面408号楼正后面)地下排水口被人为封堵,造成地面雨水和平时的污水全部在街道地面,臭气冲天问题,经实地核查和询问周边居民,未发现上诉问题。举报人称县卫生局对面街道旁的小巷子堆放废旧汽车轮胎属实,所堆放的轮胎是朝阳轮胎店丢弃的。7月2日,县执法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整改情况时,该处废旧轮胎已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183

X450000201806280139

北流晶鑫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厂离居民区近,噪声扰民、排放有毒气体,影响居民居住环境,投诉者要求该厂搬迁。

玉林市

大气,噪音

经现场调查,该电子厂主要的机械设备有3台电焊锡炉和12台空压剪线机。异味主要来自焊锡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焊锡废气通过抽风机和烟囱引至6楼顶高空排放;噪声主要来自空压剪线机工作时碰撞声和烟囱抽风机运行时的声音,现场有一定的气味及噪声。
据该公司现场负责人介绍,其公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和下午13:00—18:00,午间作业对周边居民作息有一定影响。已责令其另行选址搬迁,搬迁前不得在12:00-14:00和20:00-次日8:00时段内开工。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84

X450000201806280140

1.南山石场开采后水源被污染严重导致水呈是红色,无法饮用与灌溉。2.多次向镇政府、县环保局反映没有效果。

玉林市

调查时该矿山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并于2018年6月28日下发《停采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停止开采行为和发函给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博白县供电分公司函告该公司配合停止供电。
1、博白县恒基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三滩镇饮用水源区的下游1.5至1.7公里处,水源位于该石场上游;该石场不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批复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也不在现在报批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现场调查发现雨水冲刷矿区道路及其弃土和采矿过程中的生产废水造成下游水体浑浊;该石场排水所流经过处和附近均未发现种植有农作物,查看沟渠中水未见有明显的红色;博白县疾控中心确定3个水质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采集1份水样,共3份水样进行检测。综上调查,“南山石场开采后水源被污染严重导致水呈红色”反映不属实;水污染问题待博白县环保局报告出来才能确定;“水源无法饮用”的问题,待疾控中心出具水质检验报告。
2、三滩政府没有收到过投诉材料;2016年有群众向部门反映过问题,当时由乡村办牵头,组织了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处置过,反映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85

X450000201806280143

来信人反映:马坡镇马坡村良厚村共有塑料垃圾厂23间,24小时开工,污水直排、机器噪音大,异味浓重,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居住环境,建议搬迁垃圾厂。

玉林市

噪音,大气,水

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一批)后,于7月1日组织县环保、工商、经贸部门和马坡镇政府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良厚村塑料加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23家塑料厂已处于停产状态(从2018年6月4日起至今一直停产),1号污水处理站外排水渠已修复,旧滤网焚烧炉已拆除。此举报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

186

X450000201806280144

来信人反映:博白县城南大转盘人民路往龙潭方向城厢派出所对面“伟业物资供应部”(经营铁、水管)占用人行道导致周围卫生污秽,搞得烟尘滚滚,一到下雨天废弃物就随着雨水流入排水沟,影响周边居民的通行以及生活环境,要求其进行搬迁。

玉林市

大气,水

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伟业物资供应部共计7个店铺相连,主要经营防雷材料、螺纹钢,无缝管等钢材,调查时发现该供应部门前的人行道上堆满了铁板等钢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随处蔓延。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限期整改

187

X450000201806280157

反映双旺镇万宝兴长石矿厂,开采产生的废料直接流入小溪中,该小溪为村民饮水水源。要求关闭该石场。

玉林市

生态

(一)经调查,双旺镇万宝兴长石矿在2018年3月底停工停产。现场检查双旺镇万宝兴长石矿未见开工。该厂采矿许可证已于2018年5月19日到期。同时,现场无发现采矿设备。
经向双旺镇供电营业所查询,双旺镇万宝兴长石矿用电记录,2018年2月份用电费用约3000元,从2018年3月份开始到6月份止,每月用电费均在200元左右,从用电费用来看,也无发现生产用电情况。
(二)现场检查时,发现堆放泥土约40立方,是双旺镇万宝兴长石矿以前生产时清理表层的泥土,现场检查时发现有雨水冲刷的痕迹,因此推断有少量泥土流入小溪。从现场来看,泥土流入小溪中情况属实。
(三)从现场检查,可见小溪的水体清澈,并无浑浊,县疾控中心已采样检测,待疾控中心水质检测结果,再确定是否水质受到污染。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88

X450000201806280158

反映:1、博白县有3000家左右的规模猪场,散养户3.9万户,这些猪场绝大部分属违规乱建违法养殖,在农村人畜混居普遍。2、各级政府应从源头上重视,增加监管人员加强整改养殖户等散乱污。

玉林市

其他污染

1.至 2018年7月3日止,博白县生猪养殖户28571户,其中生猪规模场2213家,散养户26358家,群众反映的数据与核查有些出入,但大致接近。博白县养殖场绝大部分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群众反映的猪场人畜混居现象暂未发现。
2.博白县级水产畜牧监管机构3个: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已使用机关事业编制1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员行政3人,机关事业人员5人,后勤1人;博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39名,实有人员34人;博白县畜牧站编制12名,实有人员12人。28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共有事业编制228名,实有人员200人。
3.博白县级环保监管机构3个:其中博白县环保局行政编制9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博白县环境监测站编制25名,实有人员23人;博白县环境监察大队编制为16名,实有人员15人;乡镇环保监管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28个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共有事业编制290名,实有人员258人。根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请求增加博白县环境监察大队人员44人。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189

X450000201806280159

反映位于射定村后背的那卜镇进新石场(无挂牌),全天生产,产生的粉尘、噪音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爆破开采会使村民房屋受损。要求关闭该石场。

玉林市

生态,大气,噪音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1、“射定村后背的那卜镇进新石场”实为广西玉林市博白县那卜镇双竹村射定片的广西博白县正鑫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为陈正新。该采石场营业执照代码91450923588637386U,开采许可证号C4509232011117130120461,是一个证件齐全的合法企业。
2、博白县国土局于2018年6月17日对该采石场下发停采通知书。现场检查时该石场已经停产,机械设备未见运行,未见有粉尘、噪声的产生,群众投诉粉尘、噪声影响不属实。
3、该采石场位于博白县那卜镇射定屯,周边有村庄瓦屋队、水古垌队,距离最近的村庄约500米以上。爆破作业由博白县鹰华爆破公司负责,爆破公司依据石场的开采设计规定的使用炸药量进行爆破。在爆破施工设计中,正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石爆破作业安全设计爆破震动安全距离(在最大炸药量时)为95米,爆破飞石最大飞行安全距离158米。博白县住建部门因村民无房屋设计资料等的基础材料,暂无法对房屋做出鉴定结论,无法认定射定村村民的房屋是因正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石时放炮震裂的。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190

X450000201806280164

反映兴业县存在以下问题:1、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农药化肥、及养殖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农田造成粮食减产,影响人的身体健康;2、种植桉树改变土质,影响水库水质;3、政府政策朝令夕改,存在“一刀切”行为,只抓小型散养户,不敢管大型猪场;4、农牧集团垄断行业,抢占市场份额,压缩其生存空间,导致物价上涨;5、在环境治理工作上欠缺人才和教育资源。

玉林市

水,其他污染,生态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近两年来,兴业县加快了生活污垃圾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了1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4个镇村两级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全县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但因投入运营时间较短,暂时未能满足发展需求。根据统计,近年兴业县粮食产量稳步增长,未出现污染农田造成粮食减产和环境问题造成病例的问题。经查阅有关文件,关于“种植桉树改变土质”问题至今没有科学定论。对种植桉树影响水库水质问题,兴业县已按有关规定水源林进行整改保护。兴业县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对建有相应环保设施,实现零排放的养殖场,均可开展养殖活动。兴业县养殖龙头企业主要有温氏畜牧公司、广西扬翔肉猪公司、温氏家禽公司、春茂农牧公司等,各养殖龙头企业均依法按市场化原则开展生产经营,不存在垄断,抢占市场份额而导致价格上涨等问题。兴业县环保系统在职工作人员共16人,其中具有环保专业背景的6人,确实存在缺乏环保专业人才,导致环境治理工作受到制约问题。
后续,兴业县将继续加大污垃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水源林结构调整,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坚持以人为本开展环境污染治理,依法保护养殖业市场秩序,大力引进环保人才,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91

X450000201806280170

银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昼夜灰烟滚滚,废气、废渣每天排放数百万吨。离居民区不足十米。因呼吸废气,居民的肺气肿,肺结核,癌症等病人逐年增多。该企业离玉林市水月岩风景区不足1.5公里,离龙岩风景区只有2公里,用矿石5千吨,半夜三更派人到盗採,至使这些风景区山体被破坏。

玉林市

大气,生态

6月28日,陆川县联合调查组再次到珊罗镇银隆石灰厂,该公司已按要求停产,厂区内卫生保持清洁,所贴封条完好无损。该公司距离居民区约10米,距离玉林市水月岩风景区约1.2公里,距离龙岩风景区约2.8公里,公司所用矿石均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腾山口建福石场运输回来的,不存在风景区山体被破坏现象。
对于群众反映“因呼吸废气,居民的肺气肿,肺结核,癌症等病人逐年增多”的问题,经陆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问询玉林市银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周围村屯15户涉及94人(注:所调查的村屯大多数成年人外出打工,调查人数受限制),部分村民反映在该公司开工时,在不同的风向能闻到异味,可见有灰尘。但在调查时该公司已停工,现场未闻及异味,未见尘土飞扬。经问询该公司周围的15名居民和田龙村的1名辖区村医,均未发现村民近2年患有肺结核、肺气肿、肺癌的患者。

不属实

192

X450000201806280186

反映博白县双凤镇爱国村李九于2016年在爱国小学附近建设900平方的养猪场,现存栏800头。该养猪场未配套环保设施,将猪屎尿及洗猪栏的废水直排入到江边(猪场离江边约120米)。目前江水呈黑色,散发臭味。希望拆迁该猪场。

玉林市

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调查,该猪场属于爱国村6队李振锋(即群众反映的李九)所有,与爱国小学直线距离176米,与江边直线距离20米,于2014年8月份开始建设,2016年3月份开始养猪,实地测量为778平方,有沼气池80立方,三格储液池50立方,氧化塘60平方米,有雨污分流设施。2017年,该猪场业主李振锋、冯春梅夫妻已与县环保局签订协议,承诺不再养猪,该猪场于2017年9月份清理存栏猪后开始关停停止养猪,至此没有再进行养殖,实地调查中查看猪舍没有生猪存栏,也没有重新养殖痕迹,排污口没有污水流入河流,属于不使用的废弃猪场。现场调查发现江水没有发黑,没有臭味,水体没有受到污染。

不属实

193

X450000201806280148

那坡县为开展边贸工作,引进多家外地公司到平孟镇、百南乡、百省乡、百都乡四个边防镇即自治区及老虎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毁林占用林地,建设了平孟、念隘、那布、百南、弄平弄苗互市点,乱开公路,占用自然林地上百亩。县林业局对当地群众开荒造林、开采石场、养殖场视而不见。群众占地砍树开荒,乱砍滥伐树木及其严重,造成木林、松木、八角树被滥砍滥伐,生态破坏严重。

百色市

生态

经核查:
(一)那坡县平孟、念隘、那布三个点不在老虎跳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百南、弄平弄苗互市点因部分面积涉及老虎跳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于2015年2月停止建设,所有建设材料、设备完全撤出项目点,现已恢复原貌。
(二)那坡县林业局自2016年以来在老虎跳自然保护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案件多,处罚力度较大,不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三)那坡县组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深入老虎跳自然保护区核实,并结合森林公安局和老虎跳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日常巡查,暂未发现群众非法毁林开荒,乱砍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因此,该举报内容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94

X450000201806280183

反映伶站乡浩坤村弄群屯与弄向屯之间的路边,有一个非法石场,该石场去年开始开采,已造成大量的土地、林地被毁坏,大量耕地被填埋,堆积的大量废土下雨难容易滑坡存在安全隐患,由于该石场距离村里较近,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跟当地政府反映,却视而不见。

百色市

生态

经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石场名称为凌云县腾坤钙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弄群石场,该石场已获得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的相关批复和采石许可,2017年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发现该采石场加工场地存在涉嫌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凌云县国土资源局和林业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现场发现石场破碎生产线产生少量的废渣存放在堆料场的东北角,堆放场地平整而空旷,不存在滑坡等安全隐患;该石场与附近居民最近距离约为300米。矿山的生产均在昼间,基本没有影响到居民的正常休息,矿山采取了硬化矿区道路、限速、围栏和洒水、喷雾等手段降低粉尘污染,粉尘量较少;凌云县国土资源局曾于2017年调处群众举报投诉件,由于该信访件为匿名举报,无法答复信访人。综上,群众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195

X450000201806280189

反映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污染严重,将大量的工业废水排入庞凌河,污染水源。导致附近村庄出现灌溉及饮用水困难。

百色市

大气

经核实:庞凌河源于靖西市新甲乡庞凌村头布屯北石山脚下,在源头附近未发现有工业企业。在地下水系,其上游有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念卜排泥库及新甲乡洗矿厂,其中新甲洗矿厂在整个采选工艺过程中,不添加药剂浮选剂,而且矿石本身亦无易溶性有毒有害物质,含泥废水中的悬浮物主要为原矿中筛选下来的粘土和一些细小的矿物颗粒,含泥废水经高效浓缩池浓密脱水后,上清液循环利用,浓缩池底流排入排泥库;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念卜排泥库的废水主要是含泥废水(又称泥浆水),其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泥浆废水在排泥库沉淀澄清后,排泥库泄漏会导致河水变浑,会给村民灌溉农作物及饮用水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困难。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96

X450000201806280190

反映乐业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勾结违法的采石场,没有对举报的百色市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姚家湾采石场非法开采、毁坏山林、破坏环境等问题进行调查,反而一些合法的采石场(大坨采石场)被调查和处罚,应对督察。还反映百色市乐业县国土局行罚决【2018】11、12号文件,关于对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无证非法开采和姚家湾采石场非法超越超量开采处理决定书内容有所不实。实际超量开采为657758立方米,但决定书上写的只有96184.53立方米,与事实不符。希望得到调查。

百色市

其他污染

1.乐业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已对乐业县姚家湾采石场越界开采、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大坨采石场无证开采、非法占用林地进行立案查处,公安部门对涉嫌刑事案件的部分进行立案侦查,提请乐业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2018年6月21日,乐业县环保局对联友建材公司“未批先建”和姚家湾采石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乐业县达棒采石场经鉴定,联友建材有限公司在达棒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量538341.59立方米,姚家湾采石场越界开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量119417.01立方米,两公司实际开采总量共计657758立方米,并非联友建材有限公司达棒采石场单独开采量。其中,联友建材有限公司达棒采石场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量538341.59立方米,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自用于工业场地平整及扩建采石场连接二级路的屯级道路的矿石442157.06立方米,未进入流通领域;二是非法开采的矿石96184.53立方米,进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应对联友建材有限公司达棒采石场自用量和屯级道路建设用量不予罚没,对进入流通领域营利的96184.53立方米违法所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197

X450000201806270092

仁义镇万兴村民反映,村附近在建一个火电厂,工地简介写着广西贺州铝电子产业项目,该工程开工以来。每天工程车进进出,泥巴碎石经常掉一路,灰尘污染严重,村民长期饱受车辆噪音及灰尘的折磨,严重影响村民的休息及出行。听说该电厂手续不全,被国家下令停止建设,但不知为何仍在建设。担心建成后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贺州市

大气

举报中提到的广西贺州铝电子产业项目属于需停建缓建项目,业主为桂东电子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6月29日现场核实该项目未见施工现象,没有进行安装调试,未见有工程车辆进出,进厂道路已基本完成水泥硬化,未见有泥巴碎石散落现象。贺投集团公司已责成桂东电力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监管督查,督促桂旭公司及施工单位对此项目在未取得复工通知前,除做好安保和现场原2017年10月13日停工前已安装设备的维护保养外不得进行任何工程施工。
该公司另有位于贺州市粤桂园区的物流园项目,属于未列为停建缓建项目,已要求该项目施工方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去施工,严防扬尘、噪声污染。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98

X450000201806270093

反映樟木林镇三江村二级公路边有两家混凝土搅拌站(吉顺混凝土、三江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泥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两家搅拌站将洗车废水和场地废水中直接排入河里,使得村民不敢将河水引入农田灌溉。

贺州市

噪音,大气

经昭平县政府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举报的“吉顺混凝土”企业名称为昭平县樟木林镇吉顺混凝土加工厂。该加工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项目环评手续,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备。该加工厂于6月24日被群众举报,6月25日,昭平县对该加工厂下发停产通知。6月28日,该加工厂再次被举报,6月29日昭平县再次进行核查,该加工厂已停产。
二、举报的“三江混凝土”与实际情况不符,企业名称实际为樟木林阿勇沙场,现场核查,发现该沙场建设有两个水泥罐,一个水罐,一条传送带等混凝土加工设备,已超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该沙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项目环评手续,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备。
6月29日,现场调查时,吉顺混凝土加工厂、阿勇沙场均没有进行混凝土加工生产,但生产设备粗糙,工艺简陋,没有除尘设施,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与举报内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泥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部分相符。阿勇沙场周边没有建设处理生产废水等设施,有废水外排的可能,与举报内容“两家搅拌站将洗车废水和场地废水中直接排入河里”部分相符。
已对2家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部分属实

立案处罚

199

X450000201806280173

1.钟山恒通石材有限公司在黄羌村200米不到的古连山非法开采大理石矿,炸飞的山上落石落下导致农田、江河被堵塞,无法种植农作物,梅雨时节河水上涨漫入村民家中。山上落石被炸飞至村民房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该村村民莫怀星,莫量虎与该公司私自签订买卖合同未经全体村民同意,且合同是以修路,组建村小学为由。3.村民曾被派出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抓捕。

贺州市

生态

钟山县于2018年6月29日组织了工作组到钟山恒通石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实,该公司办理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不属于非法开采。
2016年6月至9月基建期期间,该公司共实施了6次爆破,钟山县安监部门至今未接到反映因钟山县恒通石材有限公司的爆破引起房屋破裂的举报。现场有少量石块滚落至河边,但未造成河道堵塞,也未造成河床抬高影响河势稳定,现场已要求企业立即清理河边的石块。矿山周围的农作物生长情况良好,未出现农作物因外界因素受损情况,举报反映的农田和部分民宅受淹与事实不符。
该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与黄羌村民小组签订了《山地荒坡地采矿租赁合同书》,合同中并无修路、组建村小学等相关内容。钟山县人民法院、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认定该合同合法有效。
此外,该村的村民以矿山租赁合同书存在异议、该矿山是该村风水山为由组织众多村民以守护自己山场形式到矿山值班,以拦路、威胁、驱赶、静坐等多种形式强行阻挠该公司开采作业。该公司无奈被迫停止基建。2018年3月27日,钟山县公安局对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莫顺章等6人依法执行刑事拘留。5月3日,钟山县公安局对莫胜章等10人执行逮捕。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00

X450000201806270081

反映都安县保安乡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厂房毗邻保安村学理队及弄沌队,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位于中游河河槽边上,焚烧垃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废气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下大雨时,大量垃圾被雨水冲刷进入中游河并最终汇入红水河,污染河水水质。村民要求对该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搬迁。

河池市

大气,水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一是保安乡垃圾处理厂建设之初,由于未能在保安乡人民政府街道2km范围内找到更合适的选址,所以使用原露天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建设,此地距离学理队约400米。在保安乡垃圾处理厂建成之前,周边群众常年将垃圾投弃位于该垃圾处理厂东侧旧垃圾收集池,当地采用焚烧的方式逐步加以解决,从而产生烟气;在保安乡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由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范的流程和方法使用设备,导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未能正常运行,在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烟气。二是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垃圾处理厂附近并没有河流,只有一条自然排洪沟,在垃圾处理厂建设时已经建设围墙将垃圾处理厂和排洪沟进行隔离。每年汛期才有水流经过,时间为7天左右。在雨季时,地面雨水径流从北向南汇合至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排洪沟,最终通过保安乡巴善村消水洞自然消水。为避免垃圾处理厂东侧的旧垃圾收集池和自然堆放点的垃圾随雨水流入自然排洪沟。保安乡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6月10日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进行清理并转移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因此,不存在下大雨时,大量垃圾被雨水冲刷进入中游河并最终汇入红水河,污染河水水质的问题。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01

X450000201806270082

反映都安县保安乡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厂房毗邻保安村学理队及弄沌队,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位于中游河河槽边上,焚烧垃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废气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下大雨时,大量垃圾被雨水冲刷进入中游河并最终汇入红水河,污染河水水质。村民要求对该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搬迁。

河池市

大气,水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一是保安乡垃圾处理厂建设之初,由于未能在保安乡人民政府街道2km范围内找到更合适的选址,所以使用原露天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建设,此地距离学理队约400米。在保安乡垃圾处理厂建成之前,周边群众常年将垃圾投弃位于该垃圾处理厂东侧旧垃圾收集池,当地采用焚烧的方式逐步加以解决,从而产生烟气;在保安乡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由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范的流程和方法使用设备,导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未能正常运行,在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烟气。二是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垃圾处理厂附近并没有河流,只有一条自然排洪沟,在垃圾处理厂建设时已经建设围墙将垃圾处理厂和排洪沟进行隔离。每年汛期才有水流经过,时间为7天左右。在雨季时,地面雨水径流从北向南汇合至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排洪沟,最终通过保安乡巴善村消水洞自然消水。为避免垃圾处理厂东侧的旧垃圾收集池和自然堆放点的垃圾随雨水流入自然排洪沟。保安乡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6月10日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进行清理并转移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因此,不存在下大雨时,大量垃圾被雨水冲刷进入中游河并最终汇入红水河,污染河水水质的问题。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02

X450000201806270085

反映三和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和生猪分销公司,存在噪音和臭气扰民问题。一到半夜拉猪来的汽车轰鸣声和猪叫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再加上散发出的恶臭味,影响周边环境。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能得到解决。

河池市

大气,噪音

河池市三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收集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往市政地下管网,该公司生猪运输车辆半夜进出场地时偶尔会有鸣笛声,生猪进场卸猪、赶猪过程中均会有一定的叫声;由于该公司的特殊生产性质,场地内生猪排放粪便、尿液会产生一定的臭味,对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造成一定影响。另外,经向周边群众了解,每逢集市日在该公司家畜屠宰厂大门外围会有仔猪交易临时摊点进行仔猪交易,也是噪声扰民的重要原因。经核实,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和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反映:近两年来,均未接到过反映河池市三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噪声、臭气扰民的投诉。

基本属实

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对河池市三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及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公司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以达到减少臭气和噪声污染的目的:1.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生猪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场,出入厂区显要位置悬挂“禁止鸣笛”醒目标识;2.所有屠宰生猪全部实施电麻刺杀的方式,进行机械化屠宰,以降低屠宰过程产生的嗓音;3.屠宰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洗消毒工作,及时打扫清理厂区内的垃圾及污水污物,保证屠宰厂的环境卫生,减少臭气产生;4.严禁在屠宰厂内进行生猪交易行为;5.加强屠宰厂的日常管理。

203

X450000201806270091

私营业主反映,宜州区环保局执法不公问题:缫丝企业和胶合板厂的烟气超标,可有企业负责人找到环保部门相关领导后就没受到处罚,没找的被处罚 。还反映砖瓦窑大部分超标。

河池市

其他污染

2016年至2017年,宜州区环境保护局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案件52起,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7起,行政罚款254.43万元,停产整治3起,所有案件均在网上进行公开,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数和结案数均位列我市前茅;2018年5月底,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完成了辖区内所有在产砖瓦窑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大部分企业确实存在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超标现象,现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正在制定相关整改方案。
已督促宜州区人民政府加快编制宜州区缫丝企业、胶合板厂及砖瓦窑企业等超标排放烟气企业的整改方案,于2018年7月5日前组织实施,要求立即责令烟气超标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立即下达停产文书;组织开展对缫丝企业、胶合板厂及砖瓦窑企业的摸排工作,对存在整改不力、停用烟气处理设施等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204

X450000201806270103

反映河池市党委、政府不重视环保工作,多年来没有针对环保现状作深入调研分析并解决环保编制问题,致使各县区环保系统编制结构停滞在90年代计划经济时期的人员结构水平,监测站及监测大队执法人员编制数量极少,还长期抽调人员承担扶贫、农村指导员、第一书记等政府临时机构的中心工作。政府在应对环保工作时多用在会议及汇报材料中导致环保工作人员没日没夜的加班,但环境生态保护工作得不到彻底解决,反而是影响普通群众投诉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企业监管无法正常开展。建议改变官僚教条的左倾问责思想,实事求是地增加编制,充实环保系统的队伍。

河池市

其他污染

河池市本级及所辖的11个县(区),均单独设立环境保护局,均为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环保系统核定行政编制79名,事业编制361名。市本级环保部门行政和事业编制合计达124名。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共核定行政编制63名,分别设立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共核定事业编制233名。在严格执行中央控编减编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约法三章的情况下,各县(区)为了解决环保工作中人员不足的问题,先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队伍力量。

部分属实

群众所反映的我市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造成各县(区)环保系统编制极少的问题,与我市的实际情况不尽相符。尽管如此,为强化辖区生态环境监管,守护河池碧水蓝天,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关注环保队伍建设,在推进的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中,充分考虑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的引领下,尽最大可能加强环保系统的队伍建设,满足环保系统的编制需求。

205

X450000201806280179

反映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金城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有关位于富华路22号阳关嘉苑8栋楼下的蝴蝶会娱乐城噪音扰民问题敷衍了事,没有依法查处。希望该店关停。

河池市

噪音

1.关于事权下放及依法行政情况。2012年7月,原河池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将河池市城区文化市场事权下放给河池市金城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现河池市金城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金城江区文广新体局具体负责河池市城区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金城江区蝴蝶会娱乐城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分别于2013年3月、2015年3月、2017年3月按时参加年审换证,且其《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未发生改变,金城江区文广新体局对其予以换发行政许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事项落实情况。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于2018年6月8日、6月16日向我市交办了群众对金城江区蝴蝶会娱乐城噪声扰民的举报问题(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080011, X450000201806150031)。针对蝴蝶会娱乐城噪声扰民问题,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对蝴蝶会娱乐城作出了以下整改要求:一是要求蝴蝶会娱乐城停业整改,对包厢隔音、消防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二是该娱乐城营业时产生的低频噪声可能通过墙体、管线等结构传声对楼上住户造成影响,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正在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低频噪声监测。
3.关于该娱乐场是否符合关停情况。金城江区蝴蝶会娱乐城《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及延续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2018年6月8日、6月13日对该娱乐场所噪音进行监测,其噪声排放未超标,基本符合《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要求,不符合关闭或取缔条件。

不属实

一是要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对蝴蝶会娱乐城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低频噪声监测。
二是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金城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6

X450000201806270101

武宣镇桥巩村民反映武宣县天虹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武宣镇河西工业园区内),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生产所得产品为碳黑,副产品为钢丝和燃料油。一直采取土窑焚烧废旧轮胎生产炼油,排出大量的焚烧废旧轮胎产生的黑粉尘和臭气,以及这些黑粉尘在下雨后冲入水淹、甘蔗地,造成周边空气、水源受到污染。跟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一直都没得到解决。

来宾市

大气

(一)经核实,本批次的举报内容与第十七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30102)举报问题基本一致,属重复投诉。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设备专利、合格证书等材料表明,使用的废塑料废轮胎回收裂解再生环保炼油设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该企业已于6月6日停产至今。
(二)该企业建设有一个约12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一个1000立方米的循环水池,正在新建一个尚未完工投入使用的约300立方米的应急池。6月29日沿水流方向对企业初期雨水流向进行勘察,发现该企业厂区外沿路边仅建设了约100米的三面光集水沟,随后雨水流入一条长约200米的路边土沟,之后漫流进入地势低的一片甘蔗地,地表面有黑色粉末痕迹,但据向武宣县征地办了解,种植甘蔗的低洼区域已被政府征收,是个别村民自行拉泥进行土地平整,私自进行甘蔗种植,导致土沟堵塞雨水漫流。武宣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约5公里,距离最近的村庄2.5公里,且村庄地所在位置地势高于企业所在位置地势,对水源未造成影响。
(三)武宣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施和烟气管道的维护。随后该企业在生产车间增加移动集气罩,并在出料口及炭黑收集池上方建设了集气罩和抽气管道,一定程度控制了炭黑粉尘及恶臭气味的污染。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应急处理以及厂区卫生等工作,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采取全封闭式厂房措施,杜绝生产废气跑冒漏行为;三是完善好厂区雨污分流设施,防止生产废水及下雨初期厂区地面雨水的冲刷废水外排;四是责令该企业对受影响的低洼甘蔗地立即进行清理,减少炭黑对甘蔗的影响。

207

X450000201806280142

来信人反映:关于万合村上万屯黄响明在百九开采的大型石场事件。1.该石场未办理相关手续,强制开采山头。2.影响村民的几千亩田全靠上下塘来灌溉,3.破坏山林。4.毁林田地。5.自从石场开采后水稻年年减产,水田变旱地。以多次向天等县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崇左市

生态,土壤,水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第一项凭祥市基本属实,第二项大新县、天等县部分属实,第六项江州区、宁明县基本属实、天等县部分属实,其余各项在崇左市辖区内均不属实。 1.经调查,多年来,凭祥市一直采取严厉打击边境走私野生动物的高压态势,成效显著。2016年至今,凭祥市公安局、边防办、林业局、凭祥海关等部门查处非法走私、销售、收购、运输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5起,边境走私贩卖野生动物情况得到有效遏止。
2. 大新县对自然保护区内的6个采石(矿)场已全部依法关停,人员、设备均已撤离,6个采石(矿)已基本完成复绿工作;天等县没有自然保护区。近年来,由于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没有有效沟通,导致2009年政府将部分公益林区规划为采石场,目前,所有公益林区里的采石场采矿证到期后,已全部停产。
3. 经调查,我市天等县、宁明县、江州区均存在国有林场被周边村民侵占问题,侵占林地约18.61万亩。其中,江州区两个国有林场被周边村民侵占林地8.8万亩,该问题属于历史问题,江州区多次组织江州区调处办和林业局进行调处,同时引导双方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避免发生群体事件。但由于国有林场林地被占时间跨度长,有的被占已经有20年之久,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截至目前,江州区群力林场收回1812.6亩,江州区那达林场收回1227.2亩,收回工作收效甚微。宁明县辖区内设有国有林场2个,被周边群众侵占林地共8万亩,宁明县为回收国有林地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国有林场被占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回收工作收效甚微。目前正在草拟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收回60%以上。天等县国有蚬木林场经营面积中被占用地共2.292万亩,由于林场林地较为分散,分布在7个乡镇,位置较为偏远,且大部分林地位于山坡的上半部分,经营管理难度较大。目前周边村屯群众以1975年划地建场时协议中给予有关村屯集体经济补偿政府一直未兑现为由,自行收回耕作。此问题群众反映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208

X450000201806280178

反映左州镇广何村勇坡屯的勇坡水库2014被承包后(承包人黄金星),造成水库污染。1、个人在水库养鸭,由于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直接排入水库,造成水源受到污染。2、为了打鱼方便,放干水库的水,导致下游缺水。3、承包者在水库中央,违规填高泥土修建活动板房,还挖了大大小小3个池塘,并在水库中央和周边填土用作种植甘蔗,影响水库的排洪蓄水功能。4、向水库投入大量的甘蔗滤泥致使水质受到波坏。原本勇坡水库有建成时的1400亩,锐减至现在不足900亩。希望相关部门调查了解。

崇左市

经实地调查,黄明响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采矿权,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与上万屯经联社(当时称呼)签订了合同书,反映的该石场未办理相关手续,强制开采山头不属实;石场附近的水利渠道水流还是保持畅通,没有受到影响此水利渠道传统灌溉面积为200多亩,与文件所诉的亩数不相符,现场检测也未发现有采石场污染水质问题,反映影响村民几千亩田全靠上下塘来灌溉不属实;因石开采,石山受到破坏,反映破坏山林属实;黄明响租用万合村大合屯李科够、罗世块等户的地作为石场的生活区,自2016年下半年石场停产后,有一小部分(约0.2亩)被群众复耕,种上了玉米,反映毁林田地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勘查、走访群众,未发现水稻产量有明显波动,也未发现因采石场问题导致水田变旱地问题,今年该片耕地传统种稻的地方仍然种水稻,传统种玉米的地方仍然在种玉米;上万屯群众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屯风水因石场开采受到影响和放炮震裂房屋等问题,要求该石场停止生产。为了解决上万屯群众与黄明响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为切断该石场生产供电问题,我县曾两次派员到百色市德保县电业公司协调向该石场停止供应生产用电问题,2016年底德保县龙光供电所已停止的生产用电,该石场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反映自从石场开采后水稻年年减产,水田变旱地,多次向天等县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不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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