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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广西第24批)

2018-07-11 08:29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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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7月1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前24批190件重点举报问题已办理完毕。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第24批9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24批)

  一、D450000201806300056举报地点: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云盘村桐子湾屯

  反映情况:之前反映位于西岭镇云盘村桐子湾屯的川江电站(属澄江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单位)问题,6月20日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时责令该电站停止作业。10天后,问题反弹。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属实。

  川江电站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投入运行未办理环评手续、无取水许可证。恭城县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已对其下达停产通知。

  7月2日由恭城县对川江电站擅自发电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该水电站已停机。经询问该电站陈某,该电站确实存在开机发电情况,主要原因是因为前几天下雨上游来水量较大,该电站认为可以充分利用,并能减少对电站引水渠的压力,确保引水渠的安全。该电站于6月29日开始发电,7月2日停机。7月3日,恭城县进行巡查发现川江电站已停止发电,其中桐子湾引水坝、老厂冲引水坝、香草坪挡水坝开启了排沙闸,下游河道水量正常,但淌竹源引水坝、炉厂坪引水坝排沙闸关闭,下游河道水量较少。

  处理及整改情况:1.恭城县水利局对川江电站已下发了停产通知和整改通知,要求川江电站泄放生态流量水,加大整改力度,保证引水坝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2.恭城县水利局对川江电站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运行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7月5日对恭城澄江发电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5万元。3.恭城县水利局、环保局加强对川江电站监管,如再次发现偷偷生产的行为,将对该电站加大处罚力度并拆除生产设备。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300084举报地点:贵港市平南县武林港口往武林镇方向约100米

  反映情况:平南县武林港口往武林镇方向约100米的位置(西江岸边),有广东运过来的污泥(疑似工业固废)露天堆放,有恶臭,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武林镇新贤村新安屯西江边堆放了约3000吨的黑色货物,外形沙粒状,无明显异味。堆场业主反映,是从广东运来,6月29日晚上卸载,是船厂除锈后的产物,运到水泥厂作熟料,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和运输手续,无法定性。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7月1日下午,平南县环保部门查封了该堆场;武林镇政府对该固体物质用塑料布全面遮盖,筑起排水沟,防止污染,并设置警戒线,安排值守,防止转运。2.由平南县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合深入调查。3.待检测机构该堆黑色沙状物体检测化验定性后,再对当事人量度处理。4.平南县交运部门排查全县水运码头,坚决打击非法跨界转移固体废物现象。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300015举报地点:来宾市合山市北泗镇灵台村

  反映情况:来宾市合山市北泗镇灵台村广西合山市合丰公司非法进行地下采煤,造成土地塌陷,煤渣堆放在村民的农田旁边,遇大雨冲刷污染农田,并且造成当地村民泉水干枯,多次反映,无人处理,近期出现大规模的冲突事件。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实,河里洛山井“两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是合法生产矿井。矿井于2011年1月12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6年7月15日取得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期限长期。2.经查,举报地点有5个塌陷坑,但是否因煤炭开采导致天堂山塌陷问题有待专家进一步核实。在矿井南面有一条三面光水渠,水流畅通,水质清澈并有小鱼游动和田螺存活。该水渠有效灌溉水田面积约40亩,该片水田水稻长势正常,有少许丢荒地表面约8厘米土层土壤呈黑色,目前无法辨别是煤粉污染所致。3.广西煤矿安全协会专家现场核实,灵台泉水点(该取水点与举报人所指泉水点距离约1000米)与井下采掘作业点的水平距离为1000米,灵台泉水点与井下采掘作业点之间有三条隔水逆断层隔开,根据《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里洛山井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灵台泉水点与矿区间的水力联系不密切,对该村屯泉水点不产生影响。4.自2018年5月灵台屯村民与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里洛山2号井发生矛盾纠纷后,合山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处置工作。目前,事态稳定,没有发生大规模冲突事件。综上所述,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聘请地质专家对5个塌陷坑进行全方位评估,并出治理方案。同时,对两处干枯泉水点进行调查。目前,合山市已与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对接联系,将对河里洛山2号井周边的水文地质进行勘察,预计到2018年底出初步核查结果。二是在矿井生产尚未产有煤矸石的情况下,督促矿井提前规划煤矸石堆放场,并及时构筑地面挡矸墙和排水沟,防止日后所产生煤矸石和污水流入农田,从源头防止对农田污染。三是认真扎实做好灵台村群众的思想稳控、法治教育及科普宣传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矛盾升级恶化,确保社会稳定。

  问责情况:无

  四、X450000201806300090举报地点: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

  反映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曾向当地政府交办过“灌阳县黄关镇白竹屯多家废旧塑料袋处理、木板加工工厂等污染问题”,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中央督察组,整改措施不是关停污染企业,彻底修复被污染土壤,反而是帮其不断办理手续。此问题中,灌阳县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的问题最为突出。目前当地大大小小木材加工厂遍地开花,证照和占用土地是否手续齐全不得而知。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灌阳县现场调查核实,7月3日灌阳县对黄关镇白竹屯多家废旧塑料袋处理、木板加工厂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黄关镇白竹屯共有木材加工厂14家,再生颗粒塑料厂1家,一家自2016年以来停产。现场检查时,3家木材加工厂和1家颗粒塑料厂进行了环保备案,其他属小微企业,属豁免环评范围;14家加工厂无用地手续,两家木材加工厂非法占地,县国土局已于2017年2月立案查处。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已停产,沉淀池采取了防渗措施,贮存的废水未外排,也未出现渗漏现象,2018年上半年因主要生产设备损坏该厂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只在2018年3月3日至4月5日期间断断续续生产了大约15天。

  处理及整改情况:1.国土部门针对另外的12家加工厂立案调查,目前已经完成了现场取证和询问笔录工作。2.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于7月3日对黄关镇顺鑫再生颗粒塑料厂和1家木材加工厂厂区周围土壤采样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3.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问责情况:无

  五、X450000201807010096举报地点: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磨底塘村

  反映情况:磨底塘村民来信反映恭城县回复(D450000201806110038)的整改情况,存在表达不当、避重就轻、偷换概念、蒙混过关行为,甚至有虚假内容,当地政府不愿意作为,不愿意帮村民争取合理赔偿,还威逼利诱,整改敷衍了事,只带督察组看整改好的企业,尚存在:1.恭城县矿产公司清理的尾矿物仅仅限于老山选矿厂矿坝范围,未对自然河道污染物进行清理。2.威逼利诱与村民签协议,补偿少。3.当地政府和中级人民法院未积极维护受害村民的权益。4.当地政府企图将矿区划出保护区范围,继续开采。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核实:1.恭城县收到交办件后,立即深入调查处置,收集相关现场照片、佐证材料等材料后,对举报的内容逐一进行了调查答复。2.2016年,由西岭镇政府牵头,恭城县相关部门配合,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多次与村民代表协商,制定出对磨底塘受污染水田补偿标准。26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书,还剩6户村民没有签字领取补偿款。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恭城县开展“回头看”检查时,检查点的选择是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确定,不是由恭城县确定,不存在隐瞒情况。4.依据《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未涉及对自然河道清理,故未对自然河道污染物进行清理。5.自然之友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恭城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矿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并依法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目前尚在审理中。6.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林业厅关于重新组织修改完善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的函》,目前恭城县政府正在组织开展保护区面积确界推进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1.恭城县政府责成县矿产公司按照《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在2019年年底完成整个矿区废石、窿道涌水的治理工作。2.恭城县政府责成西岭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群众受污染农田补偿情况,督促县矿产公司与村民进行农田污染补偿协商,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补偿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则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3.恭城县政府责成县矿产公司按照《恭城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区植被恢复初步设计》,于2020年底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7010205举报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顺风钛白粉厂和日成林化

  反映情况: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的顺风钛业和日成林化企业臭气影响问题,当时地方政府答复情况称初步商定2018年底完成顺风钛白粉厂两家企业厂房建设并阶段性搬迁投产,但至今尚未启动搬迁工作,希望督促政府加快搬迁进度,推动搬迁工作按时完成。

  调查核实情况:梧州日成林化和顺风钛业两家企业整体搬迁是后续重点整改事项,符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90号)和《梧州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体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随着城市不断扩容,两家化工企业已经不符合城市区域发展需要,同时也没有技改升级空间,无法增加产能、扩大发展,因此,顺风钛业和日成林化两家企业退城进园势在必行。6月15日,梧州市工信委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关于两家企业退城进园工作推进会。会议初步形成意见,把顺风钛业搬到藤县钛白产业园;建议日成林化搬到万秀区东出口的松脂产业园区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七、X450000201807010099举报地点:梧州市藤县县辖区

  反映情况:“老二夜宵摊”问题的查处情况已经公示(受理编号X06190017)来信人提出以下问题:1.公示写老二夜宵摊没有占道经营,其实是6月16-18日不开摊,19日以后每晚都开;2.关于油烟问题,公示写安装了油烟收集装置,收集并非净化。3.关于烟囱问题,烟囱搭建在2米消防(人行)通道中,老二夜宵摊油烟还是四处飘散。4.个人信息疑似泄露,遭到被投诉人辱骂恐吓。

  调查核实情况:老二夜宵摊确有将餐桌和部分厨具(厨具为洗盘、菜篮)摆放在室外的现象,但仅摆放在屋檐下,为房屋用地范围,不是占道经营。该店于7月2日完善了油烟净化装置。藤县环保局要求其在营业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防止油烟扰民。

  搭建的烟囱为店铺的出租方为做好油烟排污在自建房屋所做的防护措施,并非乱搭建行为。上级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均未提供举报人员相关信息,举报人个人信息在办理举报案件中无泄露的可能。经查,藤县接警中心自6月15日以来暂无收到有关于个人信息疑似泄露,遭到被投诉人辱骂恐吓的警情,如投诉人受到被投诉人辱骂恐吓,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八、X450000201807010100举报地点:梧州市长洲区市政广场

  反映情况:市政广场北面晚上开扩音设备唱歌,噪声严重扰民。市环保局回复相关职能已移交执法局,市执法局回复该局只有处罚权,监管仍在环保局。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市政广场北面有4个中老年人自发组织的活动群体,主要是唱歌奏乐,活动时间一般为每晚8时至10时许,使用音箱和扩音器,音响音量较大,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属实。7月2日、3日晚上,梧州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人员迅速处置,对在市政广场内使用扩音设备唱歌的市民进行告诫,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扩音设备,要求其今后降低扩音器音量避免扰民。7月4日晚,执法人员再次开展整治行动,对拒不改正的3个当事人当场警告处罚。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九、X450000201806300085举报地点: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燕坪村委

  反映情况:1.灵山县伯劳镇燕坪村委建有两个大型纸厂,纸厂废水偷排入江,造成江中下游钦州段鱼无法生存。2.灵山县伯劳镇路水村委竹根围村有人挖坑用化学药水浸泡竹子,下雨时化学药水就流入田地,异味浓重。

  调查核实情况:1.群众反映的“伯劳镇燕坪村委的两个大型纸厂”实为灵山县宗新纸品厂和广西灵山荣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县宗新纸品厂位于灵山县伯劳镇燕坪村委青湖坪七江果场,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主要从事炮筒纸、瓦楞纸生产销售;广西灵山荣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灵山县伯劳镇燕坪村委青湖坪七江果场,成立于2016年6月7日,主要从事再生纸、鞭炮纸、瓦楞纸、油光纸、包菜纸的生产和销售。2.经查实,灵山县宗新纸品厂和广西灵山荣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证照齐全,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达到“零”排放。3.经查证,灵山县伯劳镇并无路水村委,但确实有竹根围村;该村范围内不存在“有人挖坑用化学药水浸泡竹子,下雨时化学药水就流入田地,异味浓重”的现象。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灵山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大型纸厂的日常监管,严防纸厂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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