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纪委监委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2件环境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现将督查发现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力问题的6起环境保护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具体是:
桂平市江口镇港新砂砖厂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力问题。江口镇港新沙砖厂对存在的问题应于2016年9月15日前整改完毕。但督查组于2018年6月14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厂并没有按照整改要求全部使用木柴作燃料,烟囱也没有按要求加高。但江口镇政府在2018年6月11日上报桂平市委市政府的自查报告却称该厂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桂平市监委对江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陈柱林进行立案调查;桂平市纪委对江口镇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宣传委员覃振国进行诫勉谈话;对江口镇镇长罗阳宁进行约谈。
桂平市木根镇甘丽村第12队养猪场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力问题、木根镇高龙页岩砖厂自行发电生产问题。木根镇政府上报木根镇甘丽村第12队养猪场污染问题不属实,无需整改。但督查组于2018年6月14日现场核查,发现木根镇甘丽村第12队的尖岭养殖场、三德养殖场、李叶东养殖场存在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不明显,没有干粪处理设施,沼气和沉淀池容量小,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要求,有污水外排出现象,督查组要求三个养殖场迅速整改。2018年6月16日,督查组再次深入督查,发现上述三个养殖场整改措施不到位,其中,木根三德养殖场已空栏,贮液池只拉走了三分之一的沼液;尖岭养殖场、李叶东养殖场外排水沟均有不少猪粪,有沼液排入水塘造成污染。尖岭养殖场、三德养殖场、李叶东养殖场存在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力问题。
另外,督查组于2018年6月16日现场核查,发现木根镇高龙页岩砖厂手续不齐全,2016年4月被断电后自行发电生产至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5日搬离发电机组停产,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桂平市监委对木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覃有清进行立案调查;桂平市纪委对木根镇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兼木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陈文华进行诫勉谈话;对木根镇镇长余标进行约谈。
桂平市下湾镇众顺页岩砖厂无证经营生产问题。督查组于2018年6月14日现场核查,发现下湾镇众顺页岩砖厂无证经营生产,且在督查前几天还在继续生产。该厂在2016年被断电后租用发电机发电生产至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5日搬离发电机组停产,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2018年6月20日,桂平市纪委对下湾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邹春烺进行诫勉谈话,对下湾镇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兼下湾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蒙焕永进行约谈。
桂平市麻垌镇绿州金港页岩砖厂、长福页岩砖厂自行发电生产问题。督查组于2018年6月15日现场核查,发现麻垌镇绿州金港页岩砖厂、长福页岩砖厂两家砖厂手续不齐全,2016年8月被断电后自行发电生产至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3日搬离发电机组停产,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桂平市纪委对麻垌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莫文永进行诫勉谈话,对麻垌镇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宣传委员卢远珍进行约谈。
桂平市罗播乡福发砖厂自行发电生产问题。督查组于2018年6月16日现场核查,发现罗播乡福发砖厂手续不齐全,2016年断电后租用发电机组继续发电生产至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5日搬离发电机组停产,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桂平市纪委对罗播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陈振强进行诫勉谈话,对罗播乡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乡长梁伟朝进行约谈。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反映出仍有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落实上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通报强调,当前,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正在广西开展“回头看”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自检自查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决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以及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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