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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西乡塘区迅速行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018-07-04 10:14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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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上午,西乡塘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会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边督边改工作存在问题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分析城区存在问题,着重剖析黄泥沟、二坑溪、西明江等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区域和各镇有关养殖场等影响生态环境有关重点问题和根源,研究部署具体解决措施,迅速形成任务分解表及责任清单,城区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石灵河开展巡河检查,各相关部门及各级河长立即按照部署深入现场狠抓整改,扎实推进城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强调,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级河长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坚决、彻底、有力、有效的措施,迅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城区生态环境经得起考验。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整改清单责任。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问题,特别是对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城区实际,列出清单,逐项核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将整改工作及有关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布上网。

  认真抓好群众举报问题处置,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要认真梳理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问题,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切实加强核实整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加强工作督察,加大通报问责力度。要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逐一加强督察,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会后,该城区主要负责人深入石灵河督查黑臭水体整治及河长制落实情况,要求加快对石灵河沿线养殖污染等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城区政府迅速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南宁市黑臭水体整治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深入黄泥沟、细冲沟、朝阳溪等河段巡查存在问题,细化责任清单,落实各级责任,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按照“一清二拆三截污四配合五美化六管理”的工作要求,通过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分工,重点开展城中村、督办点等地河道两岸乱象、河面漂浮物、污水直排口的整治,并加强对周边居民的教育引导,提高居民环保和参与意识,做到人人皆知,共同营造整洁、和谐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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