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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环保督察回应民心之盼

2018-06-2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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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国早报》报道,自6月初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以来,广西对履职不力的33个责任单位和5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近几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制度,划出环保履责、问责、追责红线,中央环保督察组巡回督察,各地针对督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环保督察引发的问责风暴,回应民心之盼,让人们对污染防治攻坚充满了期待。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对那些无视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官员,必须追究其责任。高举督察问责利剑,坚决对污染企业说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地方政府官员说不,才能确保公共环保利益不受侵犯。

  从近两年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处罚情况来看,问责力度精准有力。同样是问责,根据不同的情况,督察组打出了问责组合拳。无疑,问责是督促环境治理到位的重要抓手,目的在于敦促治理者负起责任,将问责压力转化为防污、治污动力。目前,在各省区市,中央环保督察问责已超万人,切实推动各地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这也再次证明了,环保督察问责动真格,只有点名曝光,问责才能有的放矢,整改才能有诚可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环保督察既查企业,更督政府,让一些地方的书记、市长坐不住了,主动给环保厅长发短信、打电话,告知哪些反馈环保问题整改完了,还有哪些没有解决。可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应该拿出督察“回头看”这个环保追责利器,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规定,将地方党委与政府置于环保督察“显微镜”下,把督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让环保问责变成执政一方者的认真履责、尽责。

  日前,自治区纪委通报其中的三起生态环境损害典型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因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力,钦州市钦南区多名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为官一任,守土有责。治理环境违法问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离不开治官,特别是对那些污染治理失职的官员,更要铁腕治理。对失职的主责官员,不纵容、严追责,这样,才能回应群众的期盼,巩固绿色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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