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截至4月12日上午,广西接到中央督察组转办两批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共123件,其中重点信访件13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我区各有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
据了解,我区各级各部门按照“一案一策”整改要求,迅速建立清单管理制、问题责任制、现场督办制、跟踪办结制、联合办公制等办理机制,依法依规办理群众举报信访件,针对涉及多部门的转办问题,立即成立联合小组,下沉督导。
转办信访件中,涉及环境问题182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57个、水污染问题44个、噪声污染问题31个、土壤污染问题20个、生态破坏问题19个、其他污染问题11个;涉及南宁市18件、柳州市2件、桂林市10件、梧州市8件、北海市5件、防城港市3件、钦州市5件、贵港市15件、玉林市39件、百色市8件、贺州市2件、河池市1件、来宾市4件、崇左市3件。上述信访件均于移交当日由各市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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