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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桂林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3-12-26 08:20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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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桂林市开展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11月3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2月25日向桂林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督察组组长王革冰通报督察报告,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作表态发言,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楚主持。督察组副组长欧波及有关人员,桂林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桂林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及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坚决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乡、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漓江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基本形成。2016年在全区率先实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考核,首创保证金制度,每年市委、市政府与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加强。实施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积极申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漓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发现两栖类新物种桂北琴蛙等。

桂林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12月21日,交办的281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170件,阶段性办结111件,责令整改62家,立案10家。

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指示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到位。

绿色低碳发展基础比较薄弱,铁合金行业产能整合、产业转型升级动力不足,企业普遍处于停产观望状态;桂林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71%,与2025年力争达到85%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少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跟踪审计和2019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九丈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督察进驻仍有垃圾渗滤液漏排外环境,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防治攻坚战向“深入”发力不够,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 

督察组现场核查重点信访问题

二是生态安全屏障还需进一步筑牢。

部分矿山开发历史遗留问题整治进展缓慢,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蒲源5座矿山和平乐县同安镇片区1座矿山未完全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造成矿区外大面积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兴安、全州、平乐等县电解锰企业有50多万吨锰渣长期堆存,未能有效清运处置;平乐县原向阳化工厂残渣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已闲置,渗滤液收集池及墙边积水部分重金属浓度超标。林长制落实不够到位,不同层级的林长部分存在未按照要求履职的情况。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不够严格,阳朔县1家驾校位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没有办理用地和环评等审批手续,2018年有关部门已立案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但截至督察结束仍未整改到位。 

督察组开展现场采样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较大短板。

部分县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临桂区污水日处理能力有2万吨缺口;平乐县城污水设计日处理量1.06万吨,实际处理仅约0.5万吨,远低于日供水量。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维护不到位,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破损渗漏问题比较严重;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农产品加工旺季进水浓度远超设计浓度;资源县、全州县和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都存在污水量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最低处理负荷,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现象。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水平低,不同程度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无运维记录、管网不完善、雨污合流等问题,进水浓度普遍偏低。农村环境整治仍存在弱项,截至2023年10月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约20%,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约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荔浦市、灌阳县、资源县、全州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渗滤液高位积存、地下水超标等问题。

督察组现场核查问题线索

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

部分县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够规范,灵川县污水处理厂将部分污泥直接作为“肥料”运往桉树林倾倒;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有污泥去向不明,该厂还将15吨未经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的污泥直接外运用于种植蔬菜。部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动不力,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力度不够,截至督察进驻,仅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件。

督察要求,桂林市要以国家级乃至世界级重大活动为牵引,推动“两个保护”提档升级;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宜业宜居宜乐宜游为目标,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督察强调,桂林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桂林市委、市政府处理。

周家斌表示,桂林市各级各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全力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要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一以贯之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要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奋力推动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为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桂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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