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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2023-12-27 10:11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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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7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期分别向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百色、贺州、河池等市反馈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至12月26日,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工作全部结束,标志着本批次督察工作全面完成,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督察全覆盖。

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出的“六项重大任务”18项措施,跟进调整督察工作重点,努力为被督察对象画准像、把准脉,切实发挥督察机制倒逼作用,推动被督察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厚植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绿色根基。

本次督察专门印发《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严禁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行为的函》,树立“督察也是服务”的理念,在发现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着眼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总的来看,被督察的7市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各市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察及整改工作,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调研督导、会商会办,大力推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市级电视台、市级党报、市级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公众关切。

本次督察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对比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一些共性、共识问题需要加大力气予以解决。如,一些地方和部门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持续发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依然突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依然明显,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够彻底,部分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等。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被督察市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被督察市处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强化统筹协调,重点抓好督察成果运用和整改落实督办,指导和督促被督察市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到位、严格验收销号,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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