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自治区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崇左市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3年7月31日反馈了督查报告。崇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和部署,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崇左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的政治担当,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折不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夯实绿色发展根基,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协同发展,守住崇左山清水秀天蓝生态好的金字招牌,坚决为筑牢南疆国门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环保力量。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力争2023年年底前完成立行立改类整改任务,2024年年底前整改措施完成70%,2025年年底前整改措施完成95%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4%,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低于26.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6%以上。国家考核、自治区考核水质断面Ⅱ-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相匹配,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50%。四是完善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部门联动制度。严格执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巩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需求。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6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四是强力推动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污水处置能力。五是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管控,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六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基础。
《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崇左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健全常态、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为整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强化调度督办。围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结合实际,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实行整改进展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现场专项督查和专题调度。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并公开处理结果。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崇左市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议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高标准、高质量、从严从实抓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并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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