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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4-01-23 08:47     来源: 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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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至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对南宁市进行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8月1日向南宁市反馈《南宁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

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高位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到实效。一是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特别是对督察公布涉及南宁市的2个典型案例整改,要求迅速行动,抓好整改,并亲自带队到现场督导推进问题整改见行见效。三是市政府分管领导主动深入问题现场督导检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对督察公布典型案例涉及的责任县区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适时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推动督察指出各类问题整改,特别是典型案例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目前,《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抓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厚植首府生态环境优势,夯实绿色发展根基,加快建设美丽南宁,不断擦亮“中国绿城”金字招牌,助推南宁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贡献首府力量。

《整改方案》系统提出了6个“全面”整改目标、6个“坚决”主要措施和5个“强化”工作要求,并将整改任务细化为23个问题,制定了78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6个“全面”整改目标分别为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优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打造“中国绿城”美丽样板。明确到2023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30%的整改任务;到2024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70%的整改任务;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6个“坚决”主要措施分别为:

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南宁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发展,不断从中汲取营养,深化认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决抓实污染防治,持续改善首府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围绕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三是坚决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补齐污水处理短板弱项,着力补齐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短板,大力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是坚决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推动“工业强市”战略与绿色发展有机融合。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五是坚决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司法、执法工作水平。推动形成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更加有力、保护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新格局,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效能。

六是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强化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切实推动同类型问题一体整改、一起解决。坚持抓好常长结合,不定期对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5个“强化”工作要求分别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整改验收。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指引》规定程序执行,严格按照6个“不放过”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根据整改任务清单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科学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由南宁市纪委监委负责制定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并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成效。强化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首府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南宁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是我们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的殷切嘱托,精准、科学、依法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快补齐全市各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首府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夯实绿色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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