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5月10日—5月2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7—3236026,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A16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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