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日常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10月24日,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在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开展了“送法入企”活动。活动以培训的形式进行,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送法入企”活动现场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邓朝国授课
培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为要点,重点解析了系列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应当履行的环保责任及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提高企业治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控科负责人陈思思授课
培训重点讲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安装自动监控的背景及法律要求。介绍了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中发现的许可证执行情况重点问题、排污单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排污单位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讲解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建设规范与现场运维管理等内容,全面提升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认识,警示运维企业守法服务。
培训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引导企业树立生态环境法治观念,对企业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