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运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非现场监管措施,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千里眼”作用,强化非现场监管,督促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助力提高监管效能。
一、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监测设备建设。按照“应装尽装、应联尽联”的原则,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开展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排查,督促辖区内重点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通过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设定预警,实时监控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有319家企业共352个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点位与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联网,其中纳入全国重点单位数据传输考核194家。
二、优化调度机制,确保数据传输质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造纸四大重点行业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工作。通过“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督办”的方式,提醒企业及时对违法隐患采取措施、排除故障,防范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对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情况进行每日调度,督促重点单位及时开展数据标记和补全。对平台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通过短信推送给企业,企业完成整改后反馈执法人员。此举打通了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成销号”的全过程“非现场”。2024年全市自动监控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97.6%,比上年增长3.28个百分点;通过平台生成、反馈各项预警任务2567条,任务处置率100%。
三、促进数据应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制定异常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对平台数据,如数据陡升陡降、零值恒值、工作参数异常变化等情况进行分析。充分利用“第三方辅助执法”服务,进一步对问题数据进行研判,确认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对研判的问题线索及时转交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对监测数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证据固定。通过上述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弄虚作假行为,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2024年,已通过动态分析自动监控数据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30余条,办理违反自动监控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4件,处罚金额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