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钦州市举办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及移动执法设备使用培训会议
灵山县环境保护局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会
浦北县环境保护局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会
钦州市举办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及
移动执法设备使用培训会议
按照钦州市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安排,2016年9月29日,钦州市环保局举办钦州市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及移动执法设备使用培训会议,旨在推进钦州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参会人员包括钦州市本级、县区相关人员共24名。
上午的会议首先由市环保局纪检组长施志灵作开班讲话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学习教育,主要分析了当前钦州市环境工作现状及指出存在问题,要求环境执法人员针对问题进行自查及整改;并将区厅近期重要会议的内容及精神进行传达,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会议还进行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案件评查及移动执法设备使用培训等议程。
下午主要开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设备使用现场教学。安排参会的环境监察员按照环境监察规范要求对抽选的2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使用移动执法装备进行操作。其他参会人员对监察人员从进入现场、查阅资料、检查污染设施、操作移动执法装备、作出的现场监察结论等进行点评。
会后,参会人员认为此次培训会形式新颖、贴近实战,效果明显,通过此次培训,使钦州市环境监察人员使用移动执法设备的水平及规范日常环境监察行为能力均有了较大的提升。
灵山县环境保护局召开环境执法
大练兵动员会
灵山县环境保护局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和钦州市环保局和统一部署,积极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于9月26日召开了执法大练兵动员会,会议由白明友局长主持。会上,局领导就《灵山县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强调了执法大练兵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局领导还分析了灵山县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状况及自身队伍建设的自身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改进要求。会后,灵山县环境保护局班子领导及全体环境监察员共同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广西环境保护条例》等内容,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浦北县环境保护局召开环境
执法大练兵动员会
浦北县环境保护局结合《钦州市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环境执法大练兵的动员会。为了使此次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发挥更好的效果,浦北县环保局刘佳局长亲自抓大练兵活动,并结合实际在会上提出了要求并部署了具体工作:1、制定工作方案;2、按要求编写简报上报;3、完善四项制度(双随机抽查制度;日常监管工作制度;与其他部门联动机制;移动执法仪的使用制度);4、梳理一份问题清单;5、努力实现环境执法处罚零突破(如查封扣押,以日计罚,移送公安部门);6、开展一次业务培训;7、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8、参与四项活动。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限,把活动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会后,浦北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全体监察人员学习了新《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广西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9月1日实施)及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等内容,使环境监察人员能够将新修订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以此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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