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
工作简报
(第5期)
广西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6年11月28日
本期要目
◆广西开展全区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河池市全面掀起环境执法大练兵热潮
◆南宁、钦州两地开展大练兵结对帮扶活动
广西开展全区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我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我厅于2016年11月24日-25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有环境保护厅法规处、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各市环境保护局法制部门及环境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共35人。重点对各市、县大练兵活动期间形成的行政处罚和稽查案卷共120多份进行评查。
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分组评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参照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对案件执法主体、违法主体认定、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罚程序等实体内容进行评查,对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笔录、案件调查报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等执法文书规范性进行卷面评查,逐一记录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问题提交组长集体讨论,最终形成案卷评查单。
案卷评查完毕,各组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发言,供大家相互借鉴学习。自治区环境保厅专家组对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并解答评查过程发现的疑难问题,指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各市一致认为,这次活动对于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有很大帮助。
河池市全面掀起环境执法大练兵热潮
2016年9月以来,河池市为推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的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并在全市掀起环境执法大练兵的热潮。
一、参加全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比武成绩喜人。
2016年11月4日,河池市环境监察支队王日生、苏宏峰和金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韦维奇、廖文竹4位同志分别代表河池市市级、县级参加自治区环保厅在来宾市举行的环境移动执法比武活动,经过精心准备和激烈角逐,最终获得市级团体三等奖、县级团体一等奖的殊荣,王日生等四位同志分别获得个人三等奖、一等奖的好成绩。这大大提升了河池市环境监察系统的士气,鼓舞人心、催人奋进。
二、河池市-柳州市结对帮扶取长补短、互通有无。
河池市、柳州市两地环境保护局共同制定《柳州市—河池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并于预定时间开展两地交流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召开经验交流会、互评现场检查记录和行政执法案卷、实地互查相关企业现场学习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活动结束后,两市分别形成书面意见供对方参考。
本次结对帮扶活动,不仅是两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两市签订“柳来河一体化”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后的一次关于环境监察方面的深入探讨。两地相互学习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处理处罚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对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对提高两市监察执法水平大有裨益。
三、深化大练兵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涌现出了一批敢作为、敢担当、真抓实干的集体和个人,环境执法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纵观整个河池环境监察工作仍困难重重,形势并不乐观。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大练兵取得的成果,并探索形成长效机制。一是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二是部门联动形成环境监管合力;三是要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震慑违法违规企业。
南宁、钦州两地开展大练兵结对帮扶活动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的安排部署,2016年11月9日-15日,南宁市和钦州市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先后到对方城市开展结对帮扶互助执法交流活动。
交流活动相互共派出有执法经验的领导干部57人,主要通过座谈会交流执法经验、现场检查企业交流执法技能、互相查阅现场检查记录和行政执法案卷等形式交流学习。在活动中,两市的执法人员对当前环保执法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家执法政策的转变、现场执法取证经验、排污收费等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还现场检查当地企业。交流结束,双方提交执法建议。
此次执法交流活动有助于打破双方一直以来形成的执法惯性,发现监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切实促进环境监察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升。
抄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抄送:各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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