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栏 > 广西环境执法大练兵

想通过非法买卖废机油发财?告诉你:你违法了

2020-06-12 10:29     来源: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收购、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先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采用经过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专用车辆并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才能运输危险废物。

2020年6月1日,崇左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有人在崇左市辖区非法收购废机油运往南宁倒卖。崇左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派出环境执法人员调查,现场查获一辆普通货车,以拉运废旧汽车拆解件作为伪装,内置简易的储油桶及抽油泵、抽油管等工具,起获该车油桶内有废机油2.278吨。经查,这些废机油是当事人韦某某从崇左市辖区内的一些汽车修理店收购的,但韦某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对违法工具和废机油进行查封扣押。目前,此案仍在办理中。

当事人在非法收集装运废机油

汽车修理店内堆放的废机油

查封的违法收集运输废机油的运输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第二款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七十七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因此,奉劝那些产生废机油危险废物的单位(汽车修理店),要依法安全管好你的废机油,不要随意排放污染环境,也不要随便卖给无证经营许可单位或个人;奉劝那些非法收购废机油的单位和个人,快快收起你违法的双手。

崇左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结合2020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格执法,对非法经营危险废物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