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梧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岑溪市某汽修经营部提供临时更换三元催化器通过机动车排气检测的服务。由于该类型违法行为存在多个环节,且不在同一地点实施,存在一定的取证困难,环境执法人员经过前期多次摸底排查,分析案件违法行为具体流程,制定了详细的收网计划。
经暗访调查,做好充分准备后,环境执法人员决定进行收网行动。通过持续监控多个机动车检测站视频以及检测数据,发现伍某的面包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经过中介找到该维修经营部(负责人刘某),并租用三元催化器进行上线监测,结果顺利通过。随后,面包车回到某维修点换回原不达标的三元催化器,准备离开时被蹲点的执法人员截获,伍某和刘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环境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查笔录、视频录像、检测线检测报告,并对对涉事的面包车车主、经营部维修工、检测线引车员进行的调查询问笔录证据均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7月24日,梧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分别对经营部李某和车主伍某各处罚5000元。
本案中通过临时更换汽车配件的方式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弄虚作假是近年来新型的环境违法行为,为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发生,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机动车检测站进一步规范操作,对过检车辆必须对污染控制装置进行拍照并上传至平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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