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新污染物治理部署要求,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2024年10月25日—11月5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疾控局、疾控中心,南宁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调查及执法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分为5个联合检查组,重点实验室三家依托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西大学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专家均受邀为联合检查组支撑团队成员,参与到各联合检查组中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联合检查组深入桂林、百色、玉林、贵港、柳州等地,对涉二氯甲烷、三氯己烷、抗生素、短链氯化石蜡、甲醛生产和使用加工等11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以及详细信息化学物质代表性企业进行了联合调查及执法工作。通过从企业的环评验收材料、原辅料清单、生产和销售台账、排污许可证、环境监测报告、三废处理情况、化学品生产使用系统、国家兽药综合查询系统使用等方面资料,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履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等政策要求,对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也对企业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予以辅助指导。
下一步,广西将继续加大部门联合协作,促进新污染物治理联合行动“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不断加强新污染物防治工作执法力度,严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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