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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污染物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环境领域继传统污染物之后的又一重大挑战。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突出特征,即使在低浓度条件下,仍可能对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和长期危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结合区位特点和产业布局,通过构建全域覆盖的监测网络、突破技术瓶颈、拓展试点示范等一系列举措,系统推进新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坚实的监测技术支撑,服务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一、监测网络实现从“局部试点”到“全域覆盖”的跨越
作为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面向东盟的开放门户,广西石化、医药、养殖等产业快速发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压力逐步增大。自2021年将新污染物监测纳入全区监测方案以来,广西持续拓展监测网络覆盖范围,监测点位从最初的35个水源地增加至2024年的87个,增幅约150%;监测介质从单一地表水拓展至地下水、污水、污泥等多个领域。目前,全区已实现14个地级市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全覆盖,涵盖养殖、汽修、制药、石化等12类重点行业,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新污染物监测网络体系。
二、技术能力实现从“依赖引进”到“自主可控”的突破
面对国内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不统一、高端仪器设备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广西通过“一市一策”精准帮扶,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构建起“自治区—市”两级联动的新污染物监测网络。配备液质联用仪并具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的驻市中心从最初的3个提升至12个。2025年年初,7个驻市中心高效完成总站组织的新污染物作业指导书方法验证任务。在设备采购方面,国产设备已占据主导地位,有力提升了全区环境监测的自主性与技术实力。同时,广西积极组织参与13项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建设并获奖,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
三、试点监测实现从“点上开花”到“面上联动”的拓展
广西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单位,国家试点城市范围持续扩大,从2023年的柳州、桂林两市,稳步拓展至2025年的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四市,初步构建起“水—土—生”立体监测矩阵。新污染物试点监测连续两年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广西经验”示范效应逐步显现,试点工作为全区新污染物监测体系全面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实践基础。
四、科研攻关实现从“跟跑学习”到“并跑引领”的迈进
广西成功申报专注新污染物研究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广西新污染物监测预警与环境健康评估重点实验室。已建立基于高分辨质谱的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识别技术方法等200余项次新污染物监测方法,全面覆盖生态环境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所列物质。特别针对六溴环十二烷、六氯环戊二烯、亚硝基二甲胺等国际关注热点物质,建立了专属分析方法。连续5年通过ERA等国际权威机构的能力验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获得专利授权15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余篇,科研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五、服务管理实现从“数据产出”到“决策支撑”的深化
自2023年起,广西持续编制《广西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报告》,系统总结监测成果与技术经验,并将新污染物监测结果纳入《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价机制。2023年以来开展的蛙类养殖场专项调查发现,全区37家蛙类养殖场养殖尾水中抗生素浓度整体高于全国其他水产养殖业水平,据此撰写的资政报告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批示,为推动建立养殖尾水治理跨部门协作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此外,印发《广西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4年试行版)》,作为全区统一技术规范已在多地市监测机构及科研项目中推广应用,显著提升了新污染物监测的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广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监测网络、强化技术研发、提升监管效能,为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西提供更加坚实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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