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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0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独静路89号五宗土地(4号地)等4个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6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0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独静路89号五宗土地(4号地)等4个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函

2022-01-10 08:3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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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北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分别申请评审的风险评估报告已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独静路89号五宗土地(4号地)独静路89号五宗土地(5号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北海石化原老厂火炬区(NH-01-05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北海石化原老厂装置区(NH-01-024个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确认需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现将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在未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之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上述地块在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编制修复方案时,若变更风险评估报告中确定的相关风险管控、修复目标,或变更规划用途,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重新评审,你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

20221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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