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1+1+4+3+N”决策部署,结合“清廉机关”“清廉环保”建设,加快推进清廉生态环境执法,以“党建入企”“政企共建”为依托,结合“送法入企促发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要求党员同志和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信访调处、志愿服务等工作时,亮身份、作表率、受监督,展现清廉生态环境执法铁军良好形象。同时,出台或修订优化执法效能33项制度,指导全区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外宽内严,将严格执法、温情服务、清正廉洁相结合,切实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正面清单管理 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民生所盼,政之所向。今年以来,疫情反复,牵动人心,为使全区疫情防控顺畅运作,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24家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电力、燃气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进行分类管理,大力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运行,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2022年3月1日,广西共有160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其中涉及医疗物资、民生保障企业达639家。
积极全面落实正面清单工作,是创新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监管的手段,也是加强廉政建设,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广西细化管理措施,以规范性文件印发相关制度,将环境管理水平高、环境信用评价佳、环境守法情况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监管模式,大幅减轻正面清单企业现场迎检负担,同时也激励让企业向正面先进靠拢,有效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助力打好自治区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
同时,环境执法部门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依照生态环境免予处罚有关事项,确保正面清单企业正常平稳运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因非主观过错所致、影响轻微等违法行为,依法减免行政处罚;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完成整改的,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正面清单企业仍然在执法部门的监管之内,我们一旦发现存在主观恶意、逃避监管的企业,会将其移出正面清单并加密检查频次,依法依规严惩。”截至2022年1月底,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9872次,依法减免处罚11次。
二、开展异地交叉执法 规避“熟面孔”等痼疾
“通过交叉检查方式,规避日常检查‘熟面孔’‘灯下黑’等痼疾,执法人员能有效指出平时易忽略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基层执法人员廉政风险。”梧州市生态环境派出的同志在 “现场交叉检查中发现,部分钢材厂堆料区未完全密闭,现场作业扬尘较大,当场要求其立即整改;一家制钢企业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涉嫌未批先建;一家冶炼厂存在危险废物台账缺失、进库记录不实的现象,也都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查处。”
今年以来,广西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367件,同比下降8.5%,罚款金额1224万余元,持续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遏制了违法犯罪上升势头,进一步淘汰了落后产能,有效推动产业升级转型。
三、亲清服务主动帮扶 解决企业环保问题
自2021年起,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总会有企业负责人陆续到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咨询。原来,为了做好服务企业“加减法”,致力当好“店小二”,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了党员服务企业咨询日,将服务对象“请进来”与党员干部“走出去”相结合,给企业环境治理难题“把脉开方”。
今年以来,广西生态环境部门将工作重心向服务型单位转移,亲清服务与专项帮扶相结合,利用“两微”搭建线上服务平台,从企业需求出发,解决了很多企业在环保领域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来宾忻城县“南方牛都”肉牛全产业链项目负责人进行咨询后,由衷地说:“以前,我们在项目建设上对政策把握不准,一知半解,在环保方面总有疏漏,现在生态环境局主动敞开大门,为我们答疑解惑并提供专业指导,我们上新项目时心里踏实多了,干劲也更足了。”
南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102家工业企业实行公开挂牌监管服务,工作人员与企业“一对一”结对子,确保企业有疑问、有困难能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并获得专业服务。贵港市积极探索服务式监管,制定柔性执法提醒制度,对轻微环境问题“柔性处理”,并向企业发送可供参考的环保信息。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清廉机关建设将以生态环境监管为重点,以生态环境评价为抓手,以机关内控制度为突破,大力开展清廉生态环境机关建设,制定实施清廉执法“四抓”措施,即抓筑魂育人,培育清廉文化;抓作风培养,打造清廉队伍;抓监督检查,建立清廉机制;抓宣传引导,塑造清廉形象。不断推动清廉机关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