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根据自治区清廉广西建设、清廉机关建设要求,印发实施了清廉环保建设工作方案,自治区环科院积极贯彻落实该工作方案,在纪检监督、关键业务管控、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科研诚信管理等方面,大力加强青年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打造清廉环保科技队伍。
完善党支部委员设置,构建纪检监督网络。自治区环科院于2021年12月成立院党委、纪委,为了进一步夯实党组织基础,推进党支部标准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院党委按照“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原4个党支部优化调整为5个党支部,并根据需求配置支委委员,其中4个党支部设置了纪检委员(其中1个党支部因党员数量少仅设置支部书记及副书记)。目前全院纪检人员已达10人,形成了“1234”纪检人员方阵——1名党委纪检委员、2名纪委书记、3名纪委委员、4名党支部纪检委员,70%纪检人员为业务部门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善了我院纪检监督网络,推动配合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监督和促进环保科研人员廉洁、自律。
发挥纪委监督作用,防范关键业务风险。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及相关政策文件学习,院纪委每月组织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等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和研讨,加强对政策文件的掌握,并且针对近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风险问题进行讨论,提出防范措施。二是对风险等级高的业务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监管,尤其是政府采购方面,安排院纪检委员参与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供应商选择、询价监督、采购验收等环节,并将验收环节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程序化、流程化管理。同时,针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自行采购方式,院纪检委员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参与评分和监督,规范供应商的选取程序和相关要求,杜绝出现采购腐败问题。
推进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建立科技人才考评体系。2021年6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自治区环科院列为科研行业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工作试点单位。自治区环科院在广泛调研、充分学习了解、反复酝酿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并多次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目前已初步完成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竞聘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考评体系充分考虑了岗位职能职责、科技创新成果、决策咨询参考、职业技术职能、人才培养等综合方面指标设置,旨在建立完善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和能上能下动态用人机制,既科学有效解决评聘分离的问题,又能兼顾公平、公正,体现创新能力优先,激发环保科研队伍创新创业的动力。
加强科研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守信氛围。一是严格按照《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广西科研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要求,修改完善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全院科研项目立项、预算、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的信用管理,严肃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提高全院科研项目参与和执行的诚信水平。二是加强业务部门中层干部科研诚信意识和要求的学习,院学术委员会于2022年4月15日组织开展科研诚信管理学习,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做好部门诚信管理工作,提高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杜绝一切失信行为的发生。三是开发了实验室采测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司法鉴定业务、环境监测业务全流程管理,确保每个环节可控、可追溯,保障司法鉴定结论真实可靠、实验研究数据和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四是加强科技创新成果的登记与管理,对申报自治区奖励的成果均在院内公开公示,并对科研成果开展科研诚信检测;对于院内年度奖励的成果,由院总工室开展形式审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务会审批、院内网公示,确保成果奖励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下一步,自治区环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清廉环保建设方案要求,大力推进“打造清廉班子、清廉队伍、清廉服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