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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

2020-08-24 08:19     来源: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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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广西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南宁成功举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林业局、司法厅、商务厅、海洋局、中医药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12个项目指导委员会单位及相关专家共20余人参加会议,共同交流项目实施进展及经验,探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重点对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在我区的试点立法工作进行指导。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的武建勇调研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的于文轩教授在会上分别就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立法进展、我国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政策法规及试点立法进展作了详细介绍,并对广西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工作进行指导;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办公室主任林卫东回顾总结了项目实施以来在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基线调查、建立法律制度框架、开展试点示范活动、组织宣传培训、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指出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立法工作推进较慢等问题。

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项目取得的丰富成果,重点就我区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区生物遗传资源十分丰富,推动全区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十分重要和必要。我国遗传资源的保护主要采取分散立法、分别保护的形式,缺乏针对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惠益分享的专门立法。管理办法的颁布,将对全国相关领域立法起到示范作用。但在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还应更加深入征求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各方意见,充分考虑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并按立法程序尽快推动管理办法落地。

2016年9月6日,我国正式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公正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为做好履约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项目框架,并于2016年4月正式实施。广西拥有丰富的生物遗传资源,是项目全国三个试点示范地区之一。项目指导委员会于2016年9月正式成立,是指导项目实施和监管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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