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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实现立法管理,面积逐年增加! 广西红树林得到有效保护

2021-10-27 14:15     来源: 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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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红树林的重要分布区,近年来广西在全国率先实现红树林管理有法可依,从实从严加强对红树林的保护和管理,实施红树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制定实施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红树林面积逐年增加,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恢复。

广西是我国红树林的重要分布区,有独特的岛群红树林,合浦县山口镇英罗港分布有全国连片面积最大的天然红海榄林,北海市金海湾分布有我国面积最大的城市红树林和沙生红树林。

根据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组织的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结果,广西红树林总面积9330.34公顷,红树林面积占全国的32.7%,仅次于广东省(1.22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二。

率先在全国实现红树林管理有法可依

  广西率先在全国实现红树林立法,近年来,先后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实现了红树林的保护和管理有法可依,使红树林保护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广西于2018年9月30日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为全面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2021年3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0-2030年)》已印发实施。
  该《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全区红树林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护措施。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到2025年,新营造红树林1000公顷,力争全区红树林保有量突破100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3500公顷等。
  到2030年,广西红树林保有量稳定在10000公顷以上,纳入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红树林比例进一步提高。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印发了《广西红树林树木价值计算标准(2021版)》,为全区破坏红树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损害认定价值计算提供依据。

林长制将管护落实落细

  2021年8月,广西总林长办公室向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下达林长年度任务清单,由市委书记、市长牵头负责,落实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任务,年底由自治区组织考核。
  跟陆地森林一样,广西沿海红树林也全面实施了林长制。
北海、钦州、防城港沿海三市共设立红树林林长29名。钦州市钦南区及其所辖8个沿海镇(街道办)都有红树林林长,分别由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镇长(主任)担任,并在红树林分布区设立林长公示牌。
  防城港市由林长召集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防城港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并筹建东湾湿地红树林管理处,聘请8名人员对保护区外重点集中连片的红树林进行日常巡护。

  北海市合浦县在9个沿海乡镇挂牌成立了红树林保护站,每站落实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对乡镇辖区红树林全天候开展巡查管护。

“绿盾”为红树林保驾护航

  为加强红树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广西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连续四年开展“绿盾”专项行动,通过遥感监测核查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发现、核对自然保护地的问题并加快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工作。
  截至2020年底,钦州、北海和防城港沿海三市自然保护地共排查发现问题363个,整改完成285个,整改完成率78.5%。

  国家遥感监测结果显示,我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现象逐年减少,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逐年减缓,采砂采石等重点问题得到了明显控制。

科研助力红树林湿地保护与恢复

  2011年以来,广西共营造红树林607.8公顷。通过营造红树林,扩大了红树林面积,实现红树林面积逐年增加,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广西各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红树林生态恢复,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原创了“地埋管道红树林原位生态养殖系统”,在全球首次实现不砍不围红树林进行生态养殖的目标;概念设计并监造了我国第一条“生态海堤”,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并指示推广;首次提出并初步建设的“虾塘红树林生态农场”入选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四大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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