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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2022-06-06 09: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梁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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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3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推动下步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邓超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完成2022年和“十四五”有关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推动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预防行动,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确保高效高质完成任务。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认真开展建设用地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严把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相关证件核发关口,保障地块安全利用。

二是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针对非地质背景原因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因地制宜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确保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保障饮水安全。

三是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认真落实《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已完工项目是否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对于非正常运行情形的,分类制定设施改造方案,并切实抓好实施。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任务。指导各地加强与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地方标准的衔接,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工艺。加快推进隆安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机关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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