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工作动态

技术为民解难题,科学公正守初心

广西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获赠锦旗和感谢信

2022-06-01 14: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日,广西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环科院鉴定中心”)收到群众磨某送来的锦旗,感谢环科院鉴定中心解决了困扰他们长达两年的难题。

环科院鉴定中心接受群众磨某赠送锦旗

2019年,磨某承包的鱼塘鱼虾开始不断死亡,磨某认为是鱼塘上游某施工工地弃土场的泥土经雨水冲刷使泥水不断流入下游的鱼塘,从而造成其鱼塘内的鱼虾不断死亡。磨某与某施工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将其告上了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法庭上,双方对污染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分歧较大,案件难以判决,为体现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法院急需环境司法鉴定专业机构的鉴定结论。

2022317日,环科院鉴定中心收到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关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委托书,接到委托后环科院鉴定中心成立了案件的司法鉴定组,利用323日晚南宁市下大暴雨有利时机,克服道路泥泞、坡陡路滑等困难,及时进驻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司法鉴定组根据现场地形地貌及水系流向情况,基本认定施工弃土场泥水对下游磨某鱼塘受污染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司法鉴定组对受污染鱼塘及周边水体进行现场采样化验分析。

案件现场调查及采样取证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采样化验分析结果,环科院鉴定中心出具了案件司法鉴定初步意见及建议,并于328日下午与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进行汇报,建议优先选择协商赔偿。案件法官听取汇报后表示,择日联系案件双方进行协商调解。经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协调,磨某与施工方最终达成和解,施工方主动赔偿磨某46.6万元,并于5月份签订赔偿协议,案件得到完满解决。

鉴定技术组与法官现场沟通

环科院鉴定中心在接到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委托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案件的现场调查、采样取证、样品化验分析及给出司法鉴定初步结论及案件处置建议,为化解案件双方矛盾、案件顺利办结提供了科学依据,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202261日,环科院鉴定中心收到南宁市铁路运输法院感谢信,对鉴定技术组的工作给予肯定与感谢。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