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环科院编制的《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桂林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桂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规划》从环境质量改善、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五个方面设置了20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8项。
《规划》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风险、噪声、环境治理能力等领域,谋划了9大重点任务和7类重点工程项目;尤其在水环境治理领域,通过推进漓江流域水体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加强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种植污染防治、加强旅游码头船舶污染防治能力、严格落实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以及实施漓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类和水环境治理改善类重点工程项目,全面提升漓江保护治理水平,打造漓江生态保护品牌和国内江河综合治理典范。
好山好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实现桂林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规划》的印发实施,将有利于桂林市统筹部署“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成世界级旅游城市以及加快建设美丽桂林,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助推桂林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