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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主持召开厅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十五五”污染减排方案“一上”稿》《卧龙矿业100万吨铜精矿“保税混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红水河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建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500kV黎桂甲线局部区段杆塔抗冰加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事项。
会议指出,我区认真组织并指导各市(县、区)提出“十五五”污染减排具体措施、减排项目清单,认真梳理“十五五”新增量、减排量,与生态环境部充分对接后,编制形成广西“十五五”污染减排方案“一上”正式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减排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减排工作。
会议强调,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对当前广西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沿海港口和内河航道建设工程对货物运输意义重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防城港港30万吨级通航建筑工程和红水河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建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依法依规高效审批,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采购事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竑、张兴赢、宁耘、黄颖出席会议;二级巡视员李新平、吴万洲、甘阳,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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