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自7月14日至8月15日在我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工作,涉及梧州市275个环境问题信访案件。为了全面推进信访案件的整改进展,梧州市于10月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方案》(梧政办发﹝2016﹞170号),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抓落实,对应环境问题清单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与此同时,根据11月17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广西情况反馈会上彭清华书记的指示精神,按照市领导的部署,本着“问题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机遇”的思想,梧州市环保局再次对275个信访进行梳理,对于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已经整改到位的信访案件进行销号,对于未整改文成的信访案件,出台了《梧州市领导挂案督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后续整改环境工作方案》(办发﹝2016﹞51号)。该方案将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108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及中央督查组正式反馈的4个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通过“逐项落实,分项到人”的形式,由市委书记黄俊华同志、市长朱学庆同志以及其他16位市委常委、副市长对群众举报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责任挂点、挂案督办,切实促进各级政府、责任部门做到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明确长效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12月初市整改办将方案上报市政府,于15日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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