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服务保障联动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主要建立了六个方面的联动机制:一是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临时会议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通报、交换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三是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包括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审衔接。四是建立专业合作机制,包括环境专业问题的咨询机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辅助案件审判和修复治理机制。五是建立督办预警机制,包括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突发性事件协作配合机制。六是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平陆运河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对推动广西及我国西南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意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以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以有力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化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造世界级高水平保护的生态运河、绿色运河,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