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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广西篇章 | 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惠强:生态立市 绿色发展

2024-06-28 08:43     来源: 《环境保护》202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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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称赞“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求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节点部位,是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玉林市拥有独特的生态资源,但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玉林的一道必答题。近年来,玉林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探索出一条以生态“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在“绿”上做加法,打牢绿色发展硬底子
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玉林市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让玉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景更美。2023年,玉林市获全自治区河长制督察激励第2名;2022年、2023年,玉林市在林长制工作考评中排名全自治区第一;2022年,玉林市林长制工作获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是23个获通报表扬的市(县)之一,也是广西唯一获通报表扬的市(县)。
持续开展造林绿化行动。玉林市加大国土绿化力度,大力推进防护林建设、油茶“双千”计划、退化林修复、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点工程。2023年,玉林市完成植树造林28.1万亩(约合1.87万hm2)、森林蓄积量5404.9万m3,分别占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08%、102%。2022年,玉林市森林覆盖率达62.41%,7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的森林覆盖率超过60%,最高达到74.16%。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玉林市大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着力扩大绿量、提高绿质、增强绿效。截至目前,29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近1/4的行政村被评为自治区级生态村;2021年,容县获评“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玉林市获批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市,是全国2个获此认定的地级市之一、广西唯一获此认定的市。
在“碳”上做减法,拓展绿色发展新空间
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玉林市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企业7家,广西首家银行业“碳中和”网点、首家城市商业银行“碳中和”营业网点落地玉林市。龙潭产业园区入选国家第一批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是广西首个入选的园区。
深入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玉林市加快推动70万t锂电新能源一体化产业基地、柳钢中金500万t不锈钢产业基地等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千亿级绿色产业集群。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能效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工业降碳,严控“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传统行业及工业园区生态化、绿色节能化改造,抓好水泥、陶瓷等行业减污降碳专项行动,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腾出更多能耗空间。玉林市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医药健康、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69%,成为拉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力。
深化环境要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玉林市探索践行环境要素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传统“见污治污”的被动治污模式,引进环保龙头企业,建设广西第一个专业环保示范园区—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有效破解服装产业发展中的水洗污染瓶颈难题,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建立“污染物总量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采取挖潜能、精核算、做储备等方式,统筹总量指标要素,服务项目建设。2023年,容县获列为全自治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试点。
在“能”上做乘法,释放绿色发展新动能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玉林市谋划建设一批光电、储能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动经济“绿色增长”。建成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9万kW。63个新能源项目列入广西陆上风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装机容量为902万kW。龙潭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加快推进。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玉林市加快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开工建设废三元锂电池再生利用等4个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加快推进3个热电联产项目。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智能制造零碳产业园签约落地。玉林市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7家、绿色园区3家。深入挖潜能耗,大力引导和鼓励家庭作坊向标准厂房集聚、入园规模生产,进一步降低能耗。2023年,玉林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6.4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46.3%。
在“治”上做除法,增强绿色发展承载力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玉林市建立“科学统筹+精准溯源+预警预测”一体化大气污染防治模式,严防严管严控各类大气污染源,积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超额达标。2021—2023年,玉林市的大气6项主要指标稳定全面达标,并超额完成自治区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重污染天气“零发生”。2023年,玉林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8.9%,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持平历史最优纪录,排名全自治区第三;细颗粒物(PM2.5)累计均值浓度为26.9μg/m3,同比下降1.1%,打破历史最优纪录。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玉林市着力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涉水“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河道保洁等水环境治理“四场攻坚战”,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核查行动。2021—2023年,国控断面、国家水功能区断面、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实现“3个100%”。2022年,玉林市地表水水质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五;九洲江成为跨省(区)中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典范,南流江治理被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列为“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面典型案例;“粤桂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案例”入选广西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玉林市“举全市之力守‘两江’绿水打造全国水环境综合治理典范”入选自治区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玉林市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保证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49%。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2021—2023年,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等级均为A级,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均为100%。
下一步,玉林市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转变发展方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美丽玉林建设长效机制,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让绿色成为玉林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一是提高生态“颜值”。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九洲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严格抓好工业废气监管,持续开展城市扬尘、秸秆禁烧管控,巩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成果,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持续提高土壤环境质量。
二是点亮发展“绿值”。健全美丽玉林建设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历史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能耗强度管控,促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增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炉渣等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产业链建设。加快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智能制造零碳产业园建设,力争玉林红岭核电项目纳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零碳产业园,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是筑牢绿色“品质”。坚持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推动重点行业环境整治。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整改和土地综合整治,清理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持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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