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湾长制办公室对岸滩垃圾清理行动落实不力的北海市铁山港区、合浦县,钦州市钦南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5县(区)湾长进行约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湾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陈竑主持约谈会并讲话,约谈会议通报了上述县(区)海湾岸滩垃圾治理存在问题,相关县(区)作表态发言。
约谈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海洋垃圾治理,不断加大海洋垃圾治理力度,推动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清理长效机制。今年以来部分海湾岸滩垃圾问题出现了反弹,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来函指出我区廉州湾、银滩岸段、钦州湾—钦州段、防城港西湾(含江山半岛东岸)4个海湾的岸滩垃圾问题,经整改后海洋垃圾问题仍然存在,反映出沿海县(区)在岸滩垃圾清理工作中存在思想重视不够、整改工作不扎实、海上环卫制度运行不畅等突出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区美丽海湾建设。
约谈强调,沿海县(区)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扛起海洋垃圾治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海洋垃圾整改工作。
约谈要求,沿海县(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心态,将廉州湾、银滩岸段、钦州湾—钦州段、防城港西湾(含江山半岛东岸)4个海湾的海洋垃圾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加强源头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全面治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举一反三、久久为功、担当作为,让“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成为滨海常景常态,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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