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广西首个涉及两家企业的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经评估审查,于近日获得批复并试行。
广西于2023年8月印发《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拓宽危险废物利用途径,促进危险废物高效循环利用,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区内产生量大、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
本次两家“点对点”企业中,产废单位是位于梧州市的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危废涉及煤制气过程中产生的中低温煤焦油;利用单位是位于防城港市的广西恒港化工有限公司,以煤焦油为原料,采用焦油蒸馏部分不加碱的常减压蒸馏技术,主要生产轻油、蒽油、脱酚油、洗油、中性酚钠、工业萘、改质沥青等。广西恒港化工公司拟在高温煤焦油中掺入1%(最大比例)中低温煤焦油作为替代原料,经专家论证,该定向利用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
本次获批的全区首个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试点,是经一年时间的政策宣贯、解读、酝酿,政府引导、企业积极申请开展后得以试行。该试点能够有效促进危险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成功尝试,将有效降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成本,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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