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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50个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居环境奖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居环境奖先进个人”称号。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光荣上榜,其中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获评先进集体,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陈娇桂、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四级主任科员宁露娇、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副主任徐荣乐获评先进个人。这些荣誉的取得,是对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扎实举措与显著成效的充分肯定,充分展现了全区生态环保队伍履职尽责、实干担当的良好风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居环境奖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在人居环境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区上下投身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等50个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居环境奖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勇等100名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居环境奖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再立新功。
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持续提升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贡献。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居环境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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