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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一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申请正式获批

2020-04-28 18: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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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下称“鉴定中心”)正式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这是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颁布后广西成立的第一家综合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实现了“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和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振动)”五个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大类别的全覆盖。

自治区环科院作为广西环境保护科研人才聚集小高地,不仅拥有“环境分心测试中心”“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人才小高地”“郝吉明院士工作站”“广西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实验室”等十多个科研平台与专业检测中心。而且长期为管理部门提供政策研究技术服务,从人才队伍、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实验室建设、检测评估经验等方面彰显出较强的综合实力,在环境损害鉴定领域上具有较大优势。该院现有环境科研和检测专业队伍达150多人,首次许可的25名鉴定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8人,工程师40多人。从业人员多年的环境应急事件处置与评估经验,不仅参加了2012年的龙江镉污染事件和2013年贺江镉铊污染事件,还为福绵区玉铁高速氢氟运输车辆侧翻泄漏事故、广西藤县陶瓷园区“3.16”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仓库硫酸泄漏等环境损害案件提供技术服务,具有丰富的案例经验。

自治区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成立填补了广西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的空白,是广西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迈向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标志。鉴定中心致力于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广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鉴定难题,有力促进广西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为广西实施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鉴定服务,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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