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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海工程事中事后监管 助推广西沿海高质量发展

2021-07-21 17:17     来源:自治区海洋监测中心站     作者:陈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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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首次对涉海工程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组织海洋专业力量深入防城港对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和2号泊位工程环保措施建设落实情况开展调研。

调查组现场调研项目工程环保措施建设落实情况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和2号泊位工程位于防城湾企沙半岛南端西侧,是国家机构改革后广西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首批海洋工程,目前,1号泊位工程已启动开工,2号泊位工程正进行前期施工。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是对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和2号泊位工程施工区污染防治状况进行调研,随后召开调研座谈会,认真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进展及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介绍,认真查阅施工期通航安全论证、项目初步设计、海洋废弃物倾倒许可证、施工期环境监理记录、施工期跟踪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等相关环境管理资料,了解项目建设期间环保方面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加强涉海工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助力工业振兴和广西沿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涉海工程环保措施建设实施情况调研,为涉海工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积累经验,更好地服务广西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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