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深入推进“十四五”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桂林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截止至12月底,桂林市顺利完成了全年的现场采样、样品分析、数据审核与上报、质量监督及考核、环境质量评价、综合报告编制等各项工作。
一、注重工作布局,着力搭建桂林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桂林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最早始于2010年,至2021年监测地域已扩大到12个县域(市、区)的15个村庄,县域覆盖率达到100%。监测涵盖的内容也从最初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土壤,扩展到环境空气质量(手工及自动监测)、县域地表水、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土壤环境、农田灌溉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等7大类的各项指标。
2021年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有了新变化,除了增加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外,还取消了动态监测村庄,改成整个“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域都固定监测村庄(分为重点村庄和一般村庄)、监测点位和具体的监测类别。
历经11年,桂林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更加合理、功能逐步完善,更利于判断监测区域的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使农村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更具代表性和可比性,为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可以更科学、精准、全面地反映当地环境质量状况。
二、联系实际,助力建设桂林乡村生态文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乡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符合党的十九大所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2021年桂林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总体现状良好。
一是环境空气稳定达标。2021年监测的15个村庄中,7个村庄的环境空气采用手工采样方式,每个季度进行连续5天的日均值样品采集,其余8个村庄采用县城空气自动站点每个季度所有天数的有效日均值数据进行评价。各季度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手工监测的村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空气清新道路干净整洁的新农村面貌
二是县域地表水断面水质良好。2021年共有24个地表水断面参与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与评价,其中包含有“十四五”国控断面、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断面、各县(市、区)主要河流的出入境控制断面、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采用国家水质网采测分离、委托第三方监测,自行手工监测等方式每季度获取监测数据。数据结果表明,24个地表水断面的达标率(地表水环境质量Ⅰ~Ⅲ类水质)为100%。
灵川县境内清澈的甘棠江
三是饮用水源地安全有保障。桂林市从2020年开始进行农村饮用水源地(万人千吨)水质监测及评价工作。2021年共有15个断面(点位)纳入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其中地表水型断面14个,地下水型点位1个。全年的监测数据表明,除地下水型点位受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及菌落总数)的影响未完全达标外,其余所有地表水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灌阳县境内崇山峻岭中的饮用水源地
四是农田灌溉水安全达标。桂林市从2019年便在全区率先开展农田灌溉水的试点监测工作。2021年全区开始在各地市逐渐展开,桂林市的监测区域也从最早的1个灌区(灵川青狮潭灌区)增加到3个灌区(新增兴安县五里峡灌区和恭城瑶族自治县峻山灌区),共布设监测断面18个。监测结果显示,除峻山灌区个别点位的粪大肠菌群指标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外,其余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水库灌溉区覆盖内的农田
五是土壤环境存在污染风险。2021年监测的15个村庄中,每个村庄选择5个不同类型的土壤类型点位进行采样分析,共计75个样品。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评价指标主要为重金属项目。结果显示,仅有25.3%的点位为低污染风险点,74.7%的监测点位评价为存在污染风险,暂未监测到高污染风险的点位。监测数据表明,桂林市的农村土壤环境质量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
全州县境内收割后的农用地
六是农业面源需加强管理。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补充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的监测工作中新增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类别,主要包含农村生活污染、畜牧养殖废水污染、粮食及蔬菜种植污染等控制断面共19个,每季度开展各控制断面水质指标的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均能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的标准,但有极个别养殖区域的控制断面水质较差,其超标的主要指标为总磷,说明部分农业面源还需加强监督和管理。
资源县中峰镇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
七是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有待提高。2021年桂林市共在10个县域(市、区)的44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出水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12)二级标准进行评价,总体达标率为98.1%,仍有部分县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因管理和运行不善,导致出水水质超标,超标的主要污染物有氨氮和总磷。
兴安县境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022年,桂林市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并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监测点位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针对2021年监测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协同各县域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共同核实并逐步改善和解决,力争把桂林市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上级管理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数据和详实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十四五”期间的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