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玉林市召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面消除劣Ⅴ类支流工作布置会。会议学习了2022年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谋划部署今年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开拓进取,敢作善成,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子,取得了亮丽的成绩。一是环境质量改善实现新提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跳跃上升到第6名,空气优良率,细颗粒物(PM2.5),均超额完成自治区年度考核目标。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2个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实现双“100%”。二是服务绿色发展收获新战果。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成功通过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验收;万元GDP能耗稳步下降;2021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完成率90%以上,全区排名第一。三是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新成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14个,其中9个已完成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22件信访件,办结率85.2%。四是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新巩固,容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会议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一要做好生态环境工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嘱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历史使命。二要做好生态环境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玉林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奋斗目标,把“生态强”作为四强之一,凝聚起推进玉林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把生态环境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系统部署,把“蓝图”转化为“施工图”,加快推进生态强市建设。三要做好生态环境工作,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严控“两高”项目上马,实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进一步深入聚焦重点难点,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玉林“生态强”新篇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南流江、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北流河、白沙河和武思江整治,开展四项重点攻坚任务:一是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和养殖污染防治攻坚,二是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攻坚,四是工业散乱污治理攻坚;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坚决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会议要求:卯足劲梳堵点,坚决全面消除重点流域劣V类支流。一是要抓重点、破难点、梳堵点,以“三大污染源”为重点,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狠抓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二是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到“一河一案,一案一管”,实行网格化、清单化管理,力争全面消除劣Ⅴ类。三是要各县(市、区)对辖区河流都要持之以恒的整治,坚决不能出现新增劣Ⅴ类支流,要精准分析辖区水环境突出问题,同步抓好整治,确保水质不反弹。
强化使命担当,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一要压紧压实治理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要求不变,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要责任不变。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承担起保护好玉林山山水水的历史责任。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转到质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健全环委会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好“参谋部”、“协调部”、“作战部”的作用,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自然资源资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合力攻坚。三要严格抓好督查问责。强化督查督办,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在环保工作和环境问题整改中如有搞形式、走过场、虚假整改、推进缓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由市政府办覃德峰副秘书长主持,副市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石红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春雨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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