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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导

2022-04-01 18:43     来源: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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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贺州市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导动员部署会,重点对贺州市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碳酸钙“小散乱”安置区项目建设情况等“三个一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副市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蒋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督查考评办主任徐革燕出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孙召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要算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两本账,提升贺州市碳酸钙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以整改促落实,推动碳酸钙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绿色的发展之路。
  会议要求,要强化大局意识,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贺州市整改工作,做到对标政治、对标思想、对标任务、对标动作“四个对标”,把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整改专项督导工作做细做实。要做到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严从实,全面检视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督导的重要意义。开展专项督导是贺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措施,是推进采石采矿行业环境问题整治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的关键举措。要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既要完成整改“规定动作”,也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成效,按时、按质、按量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为贺州市争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标杆提供保障。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等有关内容,并对参加本轮专项督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就督导组工作职责、督导的主要内容、步骤、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进行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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