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宾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到我们厂进行检查,给我们指出了不少问题。当我们为怎么整改而发愁的时候,他们送来了《环境问题帮扶指导意见书》,一问一策,一目了然,立马让我们找到了整改工作方向。为了让我们不走弯路,他们还到我们厂指导了两次,直到我们整改工作完成。”4月14日,来宾市一家药业公司负责人感动地说。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企业开展“送法入企促发展”活动。
今年以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环境执法“三转变”为抓手,结合第一季度“送法入企促发展”专项帮扶行动,为新冠疫情形势之下企业高质量发展添能蓄势。
党建引领,推动执法理念转变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开展“为谁执法、为何执法、怎样执法”讨论活动,通过引领党员干部回顾环境执法事业初心使命,深入剖析自身问题不足,引导党员干部重拾初心使命,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以监管对象所盼所需所想为出发点,推进执法理念由“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转变,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在讨论活动中,各党员干部结合自身经历,畅所欲言。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线监控科苏娇婷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执法习惯了按部就班、照章办事,很少回头想一想,我们执法的初衷是什么,是为罚而罚吗?显然不是,是为了找出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绿色发展。循着初衷,我觉得我们的执法理念要改一改了,不能对我们的监管对象只提要求不给方法。”
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名执法人员发自肺腑地说:“记得刚入队时,我曾信誓旦旦要以自己的技术专长服务企业做好环保工作,成为守法引领者,但渐渐地却成了冰冷的执法者,这次讨论活动犹如醍醐灌顶,让我找回了当初的自己,明确了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
规范监督,推进执法方式转变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行政执法改革变化,及时修订出台《来宾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理顺重大执法决定权属关系,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干预留痕,对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及重大案件审理,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派员参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包容审慎机制,对企业轻微的违法行为,设置合理的“纠错期”;对依法立案查处的,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强制措施;处以罚款的,依照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指导意见等合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降低和减轻一般或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同时,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柳州市某贸易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露天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案、合山市龚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邀请参与来宾某畜牧公司六道繁殖场渗坑排放废水案、广西某节能环保设备公司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案、某工程建设公司违法排放水污染案等违法案件的审理会议。
今年一季度,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共邀请市纪检委派驻纪检组派员参与突出环境问题现场调查2次、重大案件审理会议3次,对5家企业的一般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合理降幅处罚。
精准聚焦,推进执法机制转变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长效化为导向,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分类施策。在日常执法善用《环境问题帮扶指导意见书》,明列问题及对策,让“指导校正、服务先行”成为环境执法的习惯性动作;对发现企业环境管理“疑难杂症”问题,实行“联合会诊”制,组织大气、环评、固废等业务科室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现场调研,指导企业消除“顽疾”,规范管理;对经督促整改进展缓慢企业,实行警示约谈制度,在普法教育的同时,督促其依法治污、合法排污;对处罚企业推行跟踪回访机制,杜绝“以罚代教”行为,形成监管闭环。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对来宾某投资开发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环境违法行为,考量企业环境违法造成的影响及整改效率,给予降幅29%的处罚;对来宾市兴宾区清洁用品厂“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考量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及积极整改态度,给予降幅30%处罚;对合山市玉兰纸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考量超标倍数不高,首次违法,给予降幅10%的处罚。
此外,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还向来宾市某家具公司宣传VOC治理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该公司反映涂装车间VOC治理资金短缺问题,帮助其争取中央治理资金340万元。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由衷地说:“感谢市生态环境局为我们解决了整改资金短缺问题,我们一定加足马力,加快整治,不辜负市生态环境局的良苦用心。”
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严管重罚不是唯一途径,精准对焦、靶向发力、热忱服务才是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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