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工作,切实提升项目采购效率,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五措并举”全力促进项目采购提质增效。
一、编制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责任。紧扣年度部门预算,精心编制年度采购实施计划,根据采购项目的“轻重缓急”,将全年所有采购项目分类列表,明确责任科室、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和采购方式,确保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完善内控制度,降低采购风险。根据上级有关采购文件,结合过往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卡点,及时修订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统筹科室设专人跟踪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过程管理,降低采购风险。
三、强化监督审核,实施“阳光采购”。根据采购项目类型、采购金额的不同,采购项目从采购参数提出到采购任务实施,经过申购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统筹科室汇总复核、技术管理层评审、领导班子会或支部支委会讨论决定等多重审核把关。此外,监督员全程参与采购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阳光采购”进行到底。
四、加强采购培训,提升采购能力。一是邀请专家、律师开展采购知识培训,近一年来,先后开展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民法典》等专题培训,经过专家对法律法规条款的解读和实操案例的分析,进一步提升了采购需求科室的理论知识水平。二是安排相关人员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培训,在市场调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等重要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采购能力。
五、强化过程管理,确保依法合规。一是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对其供货能力、服务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价。二是建立采购项目动态管理台账、仓储物资动态管理台账,实时跟进采购项目实施情况,强化过程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提升物资管控精准度。三是加强采购项目验收,根据验收管理办法,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等,由中心副主任或科室负责人任小组长,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合同条款等进行验收,确保采购项目“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
接下来,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新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着力提升采购需求市场调查能力、采购参数编制能力,加强评标环节管理,切实做好验收工作,合同台账规范管理,确保采购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合法合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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