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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开展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工作

2017-08-23 09:31     来源: 李士伟     作者: 李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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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自治区环保厅反馈意见及“专业查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扶办发〔2017〕26号)的通知,2017年7月上旬,扶绥县从环保、住建、安监等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三个督查组,对该县5个乡镇、9个县直有关单位及1个产业园管委会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指导。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询问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通过督查,各整改单位均能够积极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但仍存在个别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情况。督察组在对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各整改单位进一步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专业查污”环境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涉及每个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时刻将纪律挺在前,强化监督执纪,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整改信息报送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扶绥县印发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销号方案》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报送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县整改办完成该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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