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国家管网集团北海铁山港LNG(液化天然气)码头二号罐罐顶发生失火事故。在蓝天保卫工作群中收到信息后,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毅高度重视,组织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中心杨宏斌主任一行三人到达现场,开展扑救专业指导,并对事故现场涉及的空气、海水和洗消水安全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部署。经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人员现场排查,事故救援过程的洗消水全部进行厂区应急池处理,没有外泄状况。连续两天的环境检测结果表明,空气和海水环境质量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没有发生次生环境事故。
目前,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按照应急规范跟进做好后期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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