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需抽取辖区内不少于5%的重点污染源开展监测。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河池市辖区内不少于5%的重点污染源抽测及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的质量核查工作。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污染源抽测工作。一是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二是积极与承担本年度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对接,确保抽测工作与执法监测同步进行;三是认真选取河池市辖区内有代表性的重点污染源开展抽测,所抽测企业类型实现白酒制造、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水泥制造等行业全覆盖。于2020年11月全面完成重点污染源抽测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监测数据。
为详细了解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过程的规范性,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0年11月对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开展了质量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监测方案制定、仪器校验及准备工作、盲样考核、数据处理、结果评价等要素。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当场向第三方监测机构反馈。
开展重点污染源抽测工作,可为下一步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质量核查工作,加强了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督,有利于第三方监测机构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专家在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开展质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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