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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态文明建设再谱新篇

2020-12-30 15: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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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样貌

五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践行“保护好桂林山水”,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年来,桂林市依法治污实践取得重大进展,环境治理与“互联网+大数据”相互融合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五年来,桂林市的空气质量不断优化、水质不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十三五”以来,桂林市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引领,扎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擦亮生态文明金色招牌,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城山水满城绿,治水惠民更丰景

桂林是一座举世闻名的旅游城市,享有山水甲天下之美誉。乘一叶扁舟,游荡于漓江之上,仿佛置身百里画卷中,在这如诗如画山水之间,一草一木都充满着诗情画意。

“十三五”期间,桂林市科学保护漓江取得了显著成效,漓江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多年来桂林市主要河流水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国、广西排名保持前列;2016年~2019年,桂林市连续四年在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中保持优秀;2018年~2019年桂林市连续两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大气、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快、成效明显的设区市”。

五年来,桂林市努力践行保护漓江的使命责任,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人民群众收获了看得见的美好、摸得着的幸福。

“十三五”期间,桂林市持续重点推进漓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先后投入近70亿元开展水污染防治,打出“补水、治水、引水”组合拳,重点实施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工程,漓江流域水质改善明显;全面建成了漓江上游五大水库,实现了补水、壅水统一调节调度,漓江常年保持碧波荡漾、山水相映的生态景观。

全面加强生态修复与监管,漓江流域21家采石场全部关停并开始生态修复,累计复绿山体136万平方米。大力推进喀斯特遗产地区、废弃矿山、洲岛湿地、岸线边坡等一系列生态修复,使生态脆弱状况逐步改善,有效保护了漓江生态环境的原生态和完整性。全面整治漓江城市段7条溪河、46个片区,遏制污水直排漓江现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99%,漓江流域水质改善明显。

纵深推进“四乱一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近年来共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建筑7.1万余平方米,城市段洲岛鱼餐馆及违法建筑全部拆除。

以“清四乱”为抓手,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对侵占河道水域、违法设障、破坏水利工程、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全面完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近年来,桂林市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47个,桂林市成为广西首个实现市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的城市。

全面治理黑臭水体,建成区道光河、灵剑溪、南溪河3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桂林市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漓江越来越美了,百姓安居乐业、游客流连忘返。”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非法采沙、住家船、洲岛餐馆、网箱养鱼、畜禽养殖场等得到有效治理,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受到市民、游客的普遍好评。

空气质量节节高,城市颜值令人醉

“十三五”以来,“桂林蓝”经常出现在市民视野中,无论什么季节,桂林市上空总是湛蓝如洗,市民和游客格外珍惜这好时光,纷纷在朋友圈晒出这令人称赞的“桂林蓝”。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数据是最好的见证。截至12月22日,桂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7.5%,与2015年相比增加16.4个百分点;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2微克/立方米和28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40%和45.1%,成为广西唯一连续5年完成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的城市。

“十三五”时期,桂林市打出系列组合拳防控大气污染,下猛药留住蓝天白云。在砖厂管控方面,实施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控、无组织排放管理、自动监控数据半月排名、达标排放“五步走”战略,砖瓦行业实现优化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砖厂数量从248家减少到124家,在广西率先实现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控全覆盖,厂容厂貌全面提升。

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对197家采石场进行整治,关闭138家;742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禁燃区内燃煤散烧行为逐步清零;全市560余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整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部完成新国标改造,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6.63万台,连续五年超额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

“十三五”期间,桂林市还不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放管服”,在广西首创“生态环境取证、公安交管处罚、交通督促维修”的路查执法新模式。2018年,率先在广西划定客运班线车辆及货运车辆限行区。同时通过创新监管执法,将遥感监测设备与监管系统的功能有机结合,严格柴油车的排放监管,将黑烟车自动抓拍技术从路面移植应用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并通过颁布《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填补了移动源管控的法律空白。

城市颜值不断提升,大气质量不断向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乡村迎美丽蜕变,生态文明引领新风尚

“十三五”以来,桂林市积极投入到“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中,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

在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的红岩村、黄岭村,村民们在一座座污水处理池边上,打理着自家的小菜园、小果园,悠然自在。“我们这里生活条件很好,城里有的,我们都有;城里没有的,我们也有。”对于环境治理带来的好处,村民们无不称赞。

作为广西第一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之一,恭城县近年来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机制,走出了一条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管理方便、易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路子,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据统计,近年来,桂林市共投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7.95亿元,重点对漓江流域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共建设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31套,污水处理规模4.57万吨,垃圾收集转运项目54个,受益人口达148.4万人。

生态环境治理后的新农村越来越整洁美丽。通过“美丽桂林”乡村建设,桂林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步伐不断加快,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齐头并进,创建并推广了恭城特色的“猪—沼—果”生态农业模式,同时在漓江流域全面推广高床+微生物、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技术,在生产过程实现养殖污水零排放。

2016年,桂林市成为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2018年获批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多年来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自治区级生态县12个、生态乡镇121个、生态村183个,市级生态村1406个,自治区级生态县命名率超过80%;13个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中向好,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27.8亿元;10月,龙胜各族自治县更是获得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桂林市“美丽乡村”建设硕果累累。

“十三五”期间,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扶贫工作,积极探索“两山”理论转化路径,帮助对口扶贫的龙胜县伟江乡走出一条“绿色”脱贫路。先后派出1名分队长、4名第一书记驻村,打出“生态+扶贫”组合牌,依托伟江乡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带领村民大力发展绿色蔬菜、有机茶叶等生态农业。同时做足山水文章,投资75万元建成伟江乡水质、空气自动监测站,用一个个真实可靠的数据打响当地原生态品牌。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2019年,伟江乡成功引进桂林市最大的粮油食品公司,打造了产销一体化产业链,当地龙脊辣椒、芭蕉芋等优质绿色农产品实现“借船出海”,价格和销量齐涨,当地村民从此端起了“金饭碗”。

全面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十三五”期间,桂林市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广西排名前列;实现重点重金属减排1314千克,减排总量比2013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总量下降20%以上,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五年来,桂林市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生态优势更加凸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展望“十四五”,桂林市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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