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崇左市举行《崇左市龙峡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经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龙峡山位于崇左市中心城区,是广西龙峡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一个片区,是崇左市区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和城市“绿肺”,在提升崇左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绿色发展等方面作用日益明显。但近年来,龙峡山范围内出现了乱搭乱建、乱砍乱伐等现象,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文景观破坏日益严重。因此,对龙峡山进行立法保护,规范该地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尤为必要。
《条例》共二十六条,体现保护与利用兼顾、控制与治理同步、务实与前瞻并重、责任与处罚相当等特点,对龙峡山的管理体制、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范围、生态补偿机制、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禁止性规定、法律责任等内容,着力解决龙峡山保护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并就禁止及限制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明显的地方特色。
据悉,这是崇左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继《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崇左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之后制定的第三部实体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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